楼上的其实都说的蛮清楚了,我也说下自己的观点。
教授的切入点在于,实时分享给全人类知识,不利于新知识的产生。如同专利技术一样,专利就是保护新知识。而现在,因为这样新知识无法得到保护,会有大部分不劳而获,一是不公平,二是导致新知识产生减缓,甚至消失。
他以爱迪生发明电灯作比喻,他发明的,当时只有他知道,他才能维持生计,在分享前,首先他要维持自己的生活。如果实时分享出去,他可能不会这么做,因为没有获利。而一部分人会不劳而获。
另外他们开扛的时候,还提到收费的问题,其实收一块钱,也是收费了,说明知识是有价值的,不加选择的实时分享给全人类,显然不合适。
和互联网类似,互联网其实也有内容付费,互联网是有选择的分享内容。反对的话,并不是反对信息共享这个大范围,而是实时,全人类,全知识的无选择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