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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在线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矫正机构能不能给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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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刑 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司法局能不能给警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二十三条给予警告的情形,可归纳为两种情形:违返人民法院禁止令和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且兜底条款为“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从该条款看,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司法局无权给予警告。
但是司法部给的社区矫正警告案例上,警告原因的备选项却标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究竟是行还是不行,有明确规定吗?,本人从事社矫工作不久,不知除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外,是否还有其他关于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或是司法部有出台过相关解释。


IP属地:福建1楼2018-06-11 21:25回复
    一,能,二,行,三,刑法刑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与社区矫正相关条款,四,实施办法和制式宣告文书中都有遵纪守法的要求。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8-06-11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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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17 0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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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吧主:
      刑法、刑诉法和治安法,均未对矫正机构的警告处罚作详细和明确规定。实施办法和制式宣告文书中有遵纪守法的要求,但遵纪守法的要求,不能做作执法依据,社区矫正警告是一种司法处罚,必须执法有依。个人认为,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矫正机构的行政奖惩措施,抱取的是限制态度。比如,24条提请治安处罚条件仅是“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和法院禁止令”两项,而治安处罚法60条,对符合治安处罚的情形就包括了“违反法律 和行政法律 ”。
      社区矫正办法出台后,如果相关部门未出台相应的具体细则或解释,那么应该讨论的是23条的兜底条款“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是否包括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情形。个人认为如果包括的话,社区矫正机构的警告权限将扩大和延伸,酒驾、吸毒、斗殴等都可以给警告,但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因为某监管部门,随时可以以“滥用取权”给矫正机构穿小鞋。因此,我只想知道是否有明确规定: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可以给予警告,如果没有,我会建议所在地区矫正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对违反法律 或行政法规的线索一律移交相关监管部门,由法定主管部门处理。


      IP属地:福建4楼2018-06-11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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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告在法律上啥都不是,随你喜欢


        IP属地:山东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8-06-12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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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第二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
          (六)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
          先说一下,我个人支持“对社区服刑人员对违反法律 或行政法规的线索一律移交相关监管部门,由法定主管部门处理。”
          我个人更关心是在在接受法定主管部门处罚以后,或者情节轻微主管部门不予处罚的情况下,是否应给予警告的问题,前者涉及警告的性质,是否构成“一事不二罚”,后者涉及你提到的事实扩大社区矫正管理权限的问题。对于这种情况,我个人的认识是警告是一种监管手段(事实上我还部分同意5楼说的),属于管理规定的范畴,并不受“一事不二罚”和事件管理权限制约,毕竟人员在你的管理下,在其接受行政处罚的同时给予管理处分是通行办法,即管事的管人的分别给予相应处分,比如在校生违法受到处罚或是批评教育后学校同时给予处罚(警告、记过、开除学籍等),这并不是学校的权限扩大了,而是正常的对校规校纪和学生管理规定的执行。
          监督管理规定也不仅仅是指实施办法,法律法规、考察(执行)机关的规定等都是监督管理规定,在刑法明确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给予相应管理处分并不矛盾。


          IP属地:山东6楼2018-06-12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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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各省市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关于警告处分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相关规定最后一款是给予了执法机构灵活处罚的权力。累计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应当提请收监执行。管制不适用收监执行,暂无易科刑罚规定。


            7楼2018-06-12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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