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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8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擦碰,我是机动车车主,非机动车车主一只脚被自己倒下的电动车压伤,医院诊断为“软组织挫伤”,交警判我全责,已经垫付7000多的医疗费用,住院后19天出院,现在去保险公司和交警队进行了调解,保险公司调解4400,交警队调解多一点,对方不满意,我也清楚对方是想弄钱,对于这种人我不想惯着。接下来我是不是建议对方直接去法院起诉,还是就这么放着,时间久了拖出乱七八糟的费用怎么办?到时候保险公司不认怎么办?


IP属地:湖南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8-05-24 16:30回复
    谢谢大神们指点,报了保险了,已经都入档,对方医院里开口就2.6万,今天调解变成3.9万,真实哭笑不得,调解的警官都一个劲的摇头,也是不好怎么说


    IP属地:湖南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8-05-24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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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16 1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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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4400是除了医疗费用以后得赔偿款,7000多是医疗费用,对方也说自己也用了7000多的垫付医疗费,只不过我还没看到单子,也难得去看


      IP属地:湖南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18-05-24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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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就是病人伤势,保险公司的人看了都感觉很惊讶……这种伤也要住院。。。


        IP属地:湖南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18-05-24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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