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凶手作案的时间,地点,规律可以看出什么 凶手作案时间都在白天,在受害者家中或者宿舍,而且都在周一到周六,没有一起是在晚上。这说明三个问题。 第一,凶手不是盲流或者流窜犯,他有一个相对健全的家庭。为什么不晚上作案,因为他晚上需要在家陪老婆孩子。凶手居然双重人格,在老婆孩子面前,他是一个很好的男人,所以没有一起案子是在晚上做的,而强x案大部分都发生在不容易被发现的晚上。这一点侧面证明,凶手应该是在白银常驻的人。 第二,凶手要么就是没有工作,要么就是工作非常灵活的人。凶手都在白天作案,时间点比较分散,说明凶手白天有大量时间进行跟踪,观察,作案等等。 这对于普通的工作者不可能。本人一天上六天班,每天从早上8点多到晚上7,8点,别说在期间出去杀人,连中午吃饭完想出去转一圈都不可能。 所以,凶手如果不是没有工作,需要白天出去找工作的人。就是他的工作时间很多,比如公务员,私营小老板,打临工的之类。对于他白天从工作地点的失踪,根本没有人怀疑。 第三,凶手在白天和家中作案其实正说明他很狡猾,凶残。可以看到,凶手对受害者的情况比较了解,虽然是白天作案,但没有惊动任何一个邻居。 为什么始终敢于在市区居民区作案,而不是在不容易暴露的农村或者郊区作案。恰恰这说明凶手对白银市很了解,至少也是长期在白银居住的人。其实选择白银市很奇怪,因为白银并不是什么大城市,只是一个甘肃的小城市,全国这种等级的小城市少说有几千个,为什么偏偏挑中这里呢? 这是因为一般凶手会本能的找一个和自己生活环境熟悉的地方作案,因为这样他才比较不会紧张。 杨新海作案地点都是和他家比较接近的贫穷农村,赵志红作案地点全部是他出身地内蒙古附近的城郊一带。 这个白银的凶手也是,说明他就算不是白银人,也在白银住过很久,比如是长期来自打工的,学生,教师,需要长期驻留白银的机关干部,公司办事员等等。 凶手对受害者的情况和规律也比较了解。他知道这些人都是独居,白天也不会有任何访客,而周围邻居此时基本都在上班,所以敢于白天入室作案。 但这些受害者又没有关联,这又变相说明,凶手对受害者有过长时间的观察,在对受害者的活动规律和家中情况非常了解以后,才慎重选择目标作案。 其他人尚且不说,那个女童遇害就很让人震惊,以为遇害事件是下午6点,正好是下班时间。女童的父母至少有一人会很快到家,凶手居然选择这个时间点作案,显然对女童家的情况相当了解,所以他从容不迫。 这一切都说明这个凶手比较冷静,而且很有忍耐力。其中一些案子是在冬季发生,在甘肃的冬天可是严寒的,蹲点需要极大的耐力,这点凶手做到了。 不过按照常理来说,这么长时间的观察,必然会被人目击到,这个凶手应该被一些人看过。只是因为白银警察能力太差,而且居然十四年以后才公布案件,征求线索。 到了这个时候,这些目击者可能早就忘了这件事。因为本来就是一面之缘而已,一般几个月以后就忘光了。 那么为什么案发时候受害者不叫? 因为他一进屋子,立即对受害者进行攻击,将其喉咙隔断。人的气管一断就无法发声,这样一来受害者无法喊叫,也就不可能引起别人注意。这说明凶手其中一个目的就是杀人,他进屋就没准备让受害者活着。
4. 为什么割走皮肉? 割走皮肉最好的说明了凶手的心理变态,国内变态杀人狂里面割走东西的并不稀奇。 雨夜屠夫也将受害人的x器官割走,放在冰箱里面保存,当做战利品。 有人割走皮肉,有人割走头发,这是一种杀死猎物以后获取战利品的思想。东北一个杀人犯将一个女人砍死,将他的妹妹砍成重伤的目的,居然就是想得到那个女人长达1米多的头发。 可以看到,凶手最初两次犯案并没有割下受害者的皮肉,开始割去是从第三起开始。这说明凶手最初两次作案很仓促,慌张,做完就赶快逃走。 但从第三起开始,他认为警方无能,根本不可能抓住他,加上始终无法完成x交,就将受害者皮肉割下作为替代。这些皮肉可能作为收藏品,放在他的家中。 其他一些案例中,中国有个杀人狂将受害者皮肉泡在福尔马林中放在家里,最后被警察查户口的时候发现,所以被捕。 这个凶手显然也是这样,这些东西作为战利品,作为猎杀女性的一些纪念,被他带走放在家中或者其他隐蔽地方。这又变相说明,凶手在白银长期居住,不然他总不可能放在旅馆里面或者租来的房子里,这太不安全了。 割走皮肉只是不能完成强奸的一种替代,在三起有强x发生的案件中,白银凶手没有割下皮肉,说明他满足了,不需要再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