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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共和国第一案,48条人命,你们听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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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长不看,就没有简介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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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151楼2018-05-13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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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江苏153楼2018-05-13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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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10 10: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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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4楼2018-05-13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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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了


        IP属地:甘肃来自Android客户端155楼2018-05-14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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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11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156楼2018-05-14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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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小城白银市从1988年到2002年长达14年出现了一个变态杀人狂,先后有9名女性被杀,更令人发指的是其中一些受害女性的部分器官还被凶手割下带走。这9起案件直到今天也没有破获,是著名的疑案之一。 本文其中有些内容比较血腥,可能导致部分朋友的不适,请慎重阅读。
            白银市虽小,发展还是可以的。不过据说现在矿产都要采完了,很多人开始向其他地方迁移。 背景 甘肃白银市是一个位于甘肃省中部的小城市,当年人口只有60多万人,现在也不过180万。 老萨在兰州工作过的朋友说,白银本来是兰州的一个区,后来因为距离市区太远,矿产资源又比较多,从兰州脱离了出去。 白银城市不大,但盛产铜矿,银矿等矿产。 该市最初的支柱也就是国有的采矿企业白银公司,据说全市有接近三分之一的人在白银公司工作,此案的受害者中,也有两人是白银公司的女工。白银市全市居民大部分都是四面八方来的移民,所以该城居民总体还是比较杂的。 这样的小城市,在中国真是多如牛毛。如果没有这起案件的发生,恐怕大家也都跟老萨一样绝对不会注意还有这样一个城市。
            这个可怕的凶手,居然变相的让白银市出了名。 从1988年6月份开始至今的十六年间,在白银市 区的邻里街坊间一条令人毛骨悚然的消息传遍了大街小巷。十六年来,一个市民中间一直传言称,白银市出了一个“杀人狂”。 这个杀人狂专门选择“身 穿红色衣服”的年轻女子作为下手的目标,大部分作案时间选择在夜间,采用尾随、盯梢或者长期观察后,直接进入所选女子居住地,进行强奸杀害,或者杀害x 尸。更为可怕的是,凶残忍的凶手杀人后,都要切割受害人不同身体部位的器官或者组织带走,二十几年来已经有近十名年轻女子被杀人狂杀害,而且案件一直悬而未 破。 这一恐怖的传言像消息在市民中传开后,恐怖的阴影一样笼罩了铜城长达十六年,人们特别是女性,几乎个个谈狂色变,大白天几乎也不敢单独出门,孩子上下学都要家长接送,妻子、姐妹上下班也要等亲人护送,人们整日在一种提心吊胆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 遗憾的是,当地的公安局在这么长的时间内,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定,这样恐怖的气氛更是加倍传播开。


            159楼2018-05-14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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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长达14年的“秘密”办案以后,白银市公安局终于在2002年被迫向社会公布了一份《白银市公安局侦破系列强奸杀人案件宣传提纲》,证实白银确有一个“杀人狂”。警方在公布案情的同时,悬赏20万元向全社会征集线索,以期早日破案。 因为案件的凶手很可能还活着,所以警方并没有公开已经掌握的案件细节,可是披露的一部分内容也足以让人瞠目而视,吓得浑身发抖了。 十四年九名女性惨遭不幸 下面是警方向社会公布的从1988年至2002年的十四年间,九起残害女性案件的主要案情。
              1、1988年5月26日17时许,居住在白银市白银区永丰街接177-1号的白银公司23岁的女职工白某被害于家中(以下简称88.5.26案件),警方勘验时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x之上,下身赤x,上身共有刀伤26处”。
              2、1994年7月27日下午2时50分许,白银供电局一名女性临时工石某被人杀害于其单身宿舍内(简称94.7.27案件),被害时19岁,现场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共有刀伤36处”。
              3、1998年1月16日下午4时许,家住白银区胜利街88-6号,29岁的女青年杨某被害于自己家中(简称98.1.16案件),调查证实杨某被害的时 间为1月13日,现场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全身赤x,上身共有刀伤16处,双耳及头顶部有13X24CM的皮肉缺失”。
              4、1998年1月19日下午5时45分,家住白银区水川路6号的女青年邓某被害还于家中(简称98.1.19案件),被害时27岁,勘验时发现,受害人 “上衣被推至双x之上,裤子被扒至膝盖处,颈部被刺割,上身共有刀伤8处,左乳头及背部有30X24CM的皮肉缺失”。
              5、1998年7月30日下午6时许,白银供电局职工曾某年仅8岁的女儿苗苗(化名)被害于其该局计量所4楼414号家中(简称98.7.30案件),勘验时发现,受害人“下身赤裸,颈部系有皮带,阴部被撕裂并检出精子”。
              6、1998年11月30日11时许,家住白银区东山路59-6-4号的白银公司女青年崔某在家中被害(简称98.11.30案件),勘验时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有22处刀伤,下身赤x,双x、双手及阴部缺失”。
              7、2000年11月20日11时许,28岁的白银棉纺厂女工罗某在该厂平房家属区自己家中被人杀害(简称00.11.20案件),勘验时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裤子被扒至膝盖处,双手缺失”。
              8、2001年5月22日9时许,家住白银区水川路28-1-12号的白银区妇幼保健站28岁的女护士张某在家中被害(简称01.5.22案件),勘验时发现,受害人“颈部等处有锐器伤16处,并遭强x”。
              9、2002年2月9日下午1时许,住在白银区陶乐春宾馆的三楼长包房客户朱某在自己的客房中被害(简称02.2.09案件),被害时25岁,勘验时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x之上,下身赤x,遭到强x”。


              160楼2018-05-14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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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经过技术勘察鉴定表明,以上9起案件系一人所为。 接连发生的残害女性的案件引起了白银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侦破。经过对9起惨案的综合分析,技术人员、专案专家反复认真地对现 场所留痕迹物证和作案手段进行比较,并上报省公安厅、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进行复核、鉴定后确认。 第一起“88.5.26”、第二起“94.7.27”、第五起 “98.7.30”、第六起“98.11.30”、第八起“01.5.22”案件现场所提取的各枚指纹交叉认定同一。 第五起“98.7.30”、第八起“01.5.22”、 第九起“02.2.09”案件受害人阴道内提取的分泌物及相关精斑检材的DNA认定同一; 第三起“98.1.16”、第四起“98.1.19”、第七起“00.11.20”案件的 作案手段与上述案件相同,所以,专案组经过仔细研究分析后,将以上9起残害女性的案件并案侦查,并定性为“性变态杀人案件”。 以上的内容,足以让大家睡不着觉了吧。
                该案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是标准的连环杀人案 凶手在14年内连续作案9起,杀死9人,期间并没有任何间断,仅仅是在2002年后没有作案。一般认为没有作案很有可能是凶手生老病死,或者被公安机关因为其他案件抓捕,或者因为警方向社会公开案情以后非常惊恐。 但基本上,凶手并非主观上不愿意继续作案,只是各种因素导致他无法作案。 一般认为凶手第一次作案年龄在24岁以上到35岁之间,也就是说,凶手最早是60年代出生的,现在还并不是老年人。 换句话说,虽然凶手有10年时间没有作案,不代表他将来就不会作案。除非他死了,瘫痪了或者被判处了无期徒刑,不然只要他放出来,就很有可能继续作案。
                2.手段极为凶残 凶手手段极为凶残,9起案件都全部致受害人与死地,没有留一个活口。 他杀人手段也极为凶残,在第一次攻击就采用割颈的方式将受害者的气管和动脉割断。其实单单是割喉,受害人就已经是必死无疑的。 但这个凶手在割喉以后,仍然对受害人狂刺数刀到数十刀之多,最多居然刺了近40刀。 显然,这个凶手不但凶残,而且非常变态,他极为仇视女性,用如此残忍的作案手段进行发泄。 他作案的目的就是将受害者x淫后残杀,或者杀害以后再x淫,他从作案开始就没想过留一个活口。
                3.明显的变态行为 显然,白银连环杀人案是一个标准变态狂。一般来说,强奸案件除非受害人和凶手认识,或者凶手有明显的外部特征,或者凶手本人身背大案(比如命案),一般强x犯不会杀人。 道理很简单,强x在中国一般是坐牢5到10年左右,杀人则要枪毙或者无期徒刑,一轻一重,一般强x犯都很清楚。 但白银案件凶手的目前并非是单纯的强奸,而是杀人加上强x,其中无论是否强x成功,杀人都是先决条件。 9起案件中的女性互相之间没有关联,也就是说,他们应该和凶手没有什么联系,尤其是遇害的8岁女孩,更同凶手不可能有任何矛盾。 凶手在作案期间,有过3起强奸,受害者还包括一个儿童。 至于没有强x的6次,大多对死者有过猥亵,甚至一些明显的变态行为。 其中4起案件中,凶手竟然残忍的将受害者部分器官组织割下带走,真是非常变态。


                161楼2018-05-14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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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10 10: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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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银杀手已经伏法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4楼2018-05-14 13:24
                  收起回复
                    4.作案时间间隔很长,手法隐蔽 一般变态连环杀人案的间隔不会太长,这主要是因为凶手的变态心理让他自己很难支持太长时间。但白银这个案件从第一案到最后一案跨度长达14年之久,尤其期间几次作案居然相聚4年6年时间,显然凶手有着很强的反侦察意识。 一般来说,连续案件之间间隔越久,线索和证人也就越少,越不容易被侦破,这也是基本常识。主管的警方因为凶手长时间不犯案,也会减少对案件的侦破热情,有的专案组也就因为时间太长而撤销,导致案件更难侦破。 另外,案犯作案手法非常隐蔽。9起谋杀案都是在受害者家中,但第一没有一个人来得及呼救,第二居然没有一个目击者,这里不是指目击行首作案,而是事前或者事后和凶手照过面的人。 这说明凶手智商较高,作案之前考虑周全,而且刻意躲避了所有人的视线。 同时,事后白银警方由于长期无法破案,受省公安厅和公安部的巨大压力,也被迫对当地做了大量排查。 据说他们将白银市常住人口的指纹几乎全部查了一遍,但没有找到符合的。他们甚至还将受害人身上采到的DNA,同当时白银市内大部分有前科或者不三不四的成年男性都对比过,也一一排除了。 白银警方也对受害者的社会关系也做了大量排查,出动大量警力,但没有一点收获。 当时白银市人口不过60万人,这次大排查几乎涉及每家每户,也算大面积撒网了。 无论警方如何努力,最终都始终没有找到嫌疑人。 显然,凶手也巧妙的躲过了警察的侦查视线,这也是到今天案件都没有侦破的原因。白银的凶手可能是一个瘦弱矮小的人,所以他一进屋就将受害人割喉杀死,防止受害人抵抗。


                    166楼2018-05-14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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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作案形式奇特,有一些地方不符合常理 案子有很多疑点, 首先案犯作案地点全部在受害人家中或者宿舍中,犯案地点全部在白银市。 一般正常的连续杀人案作案地点多在偏远的农村,或者城市的郊区,城郊结合部,甚至凶手的家中。 因为这些地方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人比较稀少,凶手在这些地方作案不容易被发现。就算受害人有一些反抗或者喊叫,因为四周都没有人,也不要紧。 受害人的家里和宿舍都是居民区,公司宿舍,工厂宿舍之内,周围都有很多人居住,其实是并不适合作案的场所。 在这种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一旦入门不能立即杀死受害人,只要受害人一叫喊,就很容易被发现。 显然,这是很反常的现象! 其次,作案时间集中在周一到周五的大白天,也就是工作日,其中大部分案件居然在下班的时间点。这一点也很不寻常! 一般这类案件基本都集中在晚上,因为这样比较隐蔽,夜色掩护也不容易让人发现。不过白银这一系列案件全部在白天,有四起居然是下班的时间点,也就是下午4点多到7点时候。这个时间点大家都在往家里赶,正是人来往人流最多的时候,选在这时候作案不是极容易被别人发现吗? 至于在周一到周五犯案也很奇怪,因为当时,尤其是1995年之前老百姓休息并不多,很多人只有周日休息。 所以平时往往一栋楼房留在家中的很少,那么案犯又是如何知道受害人就一定在家休息的呢?凶手自己为什么有充裕的时间在工作日作案呢?他自己不需要上班或者上学吗? 再次,受害人也有很多奇怪的地方。 9个受害人之间互相不认识,也就是说他们之前没有任何关联,显然犯罪分子至少绝大部分是随机作案。而且这类案件既然是变态杀人案,但奇怪的是只有3人被强x,另外6人并没有被强x,为什么不强x所有受害者呢? 更令人吃惊的是,杀人狂还割下了受害者部分器官,这又是为什么呢?有人说是吃x,或者倒x器官,这显然不可能,因为割走的主要是皮肉和女xx器官,并没有任何内脏器官。 至于吃人,也不可能割这么点东西走。 说恶心一点,人肉最多的地方应该是大腿,但受害者大腿都没有受伤的迹象。 另外,凶手的作案时间间隔很有意思。从最初的1988年作案,等到6年之后才有第二次作战,然后又是4年后才有第三起案件。但从第4起案件开始,凶手在短短1年之间居然连续作案4起,这很不寻常。随后又是几乎1年作案一起,最终又在2002年作案突然停止,这都是一个个迷。 最后,为什么受害者还有一个儿童? 其他八名死者都是成年女性,基本都是19岁以上的,年纪平均在25岁左右,最大的已经快30岁。显然这说明凶手对于很年轻的女孩,比如16岁到20岁的小女孩是根本没什么兴趣的,他对比较成熟的女人有兴趣。但为什么又要x杀了一个年仅8岁的儿童呢?


                      167楼2018-05-14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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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凶手杀人的目的是什么? 连环杀人案主要分为三大类。 第一种是谋财害命或者寻仇杀人。谋财害命的犯罪分子多是为了钱而连续杀人,但杀人的目的是为了抢劫财物。 所以这类作案中,凶手并不一定会将受害者杀死, 第二种是报x社会。这种案犯以报x社会闹事寻死为目标,他们的作案手段一般极为凶残,但目标并不明确,存在走到哪里,杀到哪里的特殊现象。他们也没想活的太长,仅仅想在死前多杀几个人,杀一个赚一个,报复他们所不满的社会。 第三是变态杀人。变态杀人是连环杀人案最有特点的一种,凶手多因为各种原因的x问题和严重的变态心理杀人。 这种案件的目标一般都是为弱者的女性,而且往往伴随强x。作案人手段凶残变态,任何残酷的行为都有可能出现。全世界都有这种变态杀人狂,中国其实也有不少,只是新闻封锁而已。显然,这起案件的大部分受害者之前没有任何联系,不存在任何仇恨可能。而且作案期间案犯也没有拿走任何财物,这不是寻仇杀人或者谋财害命。 白银案犯对自己的掩饰非常好,作案之前花费大量时间跟踪观察,精心选择作案时机,作案以后也没有潜逃,而是又恢复原来的生活状态。 况且一般报复社会人都很疯狂,他们往往用最残酷的暴力事件,而且在公开场合作案,能把事情搞多大就搞多大。
                        2. 凶手杀了9人但只有3起强x案的原因?为什么手段如此凶残?为什么杀女童? 最初4次作案的受害人衣裤都被卷起,显然都被x亵过,但却都没有被强x。显然这是凶手自己并不是不想强x,只是他因为阳痿,根本不能完成强x。大家都知道阳痿大部分不是身体器官的问题,而是心理问题。 凶手试图强x这些女性,是因为自己有x功能障碍,想通过x杀的方式发泄自己的变态心理。 但因为生理心理原因无法对于成年女人无法x起作案,这也是9个受害者中只有3人被强x的原因。 前5次都无法完成强x,直到第5次作案,凶手转换目标x杀了一个年仅8岁女童。大家都知道强x非x幼女的凶手一般都是懦夫,x无能者,都是对自己x能力不自信的人,在更弱的儿童面前,白银的凶手才能够完成强x,这才是他强x女童的根本原因。 由此凶手立即又接着作案两次,但还是无法对成年女性完成强x,显然他的阳痿问题并没有好转。 直到2001年,2002年凶手两次作案都完成了强x,显然,此时凶手的心理状态已经有所恢复,至于什么原因就不太清楚,可能是夫妻感情恢复或者所处环境发生巨大变化等等。随后凶手没有再作案,其中的一种最大的可能就是他可以正常x交,不用再用这种方法满足自己。 换句话说,凶手作案原因很可能就是因为自己患有x功能障碍,在和妻子或者女友的时候,无法正常x起完成x交整个过程。至于这个病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因为自己妻子或者女友出轨或者有其他历史,导致他对x生活出现一定程度的抗拒和恐惧感。 大家都知道,患有x功能障碍是很痛苦的,这个凶手也可能很痛苦,因为他也有x欲,但无法发泄出来,加上家中的妻子或者女友肯定对此非常不满,责备他没用或者不是男人,这让他有着极大的心理压力,甚至出现极端仇恨女性的心理。 大家可以看到,凶手除了残忍的将受害者喉咙隔断以外,居然还对受害者狂捅数刀刀数十刀。其实喉咙被割断人已经必死,后面的狂捅都是单纯在发泄而已,变相说明他对女性的仇视心理。 所以,凶手需要通过杀死陌生女性,然后进行x亵还发泄自己的x欲,同时发泄自己对女性的极端不满。


                        168楼2018-05-14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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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凶手作案的时间,地点,规律可以看出什么 凶手作案时间都在白天,在受害者家中或者宿舍,而且都在周一到周六,没有一起是在晚上。这说明三个问题。 第一,凶手不是盲流或者流窜犯,他有一个相对健全的家庭。为什么不晚上作案,因为他晚上需要在家陪老婆孩子。凶手居然双重人格,在老婆孩子面前,他是一个很好的男人,所以没有一起案子是在晚上做的,而强x案大部分都发生在不容易被发现的晚上。这一点侧面证明,凶手应该是在白银常驻的人。 第二,凶手要么就是没有工作,要么就是工作非常灵活的人。凶手都在白天作案,时间点比较分散,说明凶手白天有大量时间进行跟踪,观察,作案等等。 这对于普通的工作者不可能。本人一天上六天班,每天从早上8点多到晚上7,8点,别说在期间出去杀人,连中午吃饭完想出去转一圈都不可能。 所以,凶手如果不是没有工作,需要白天出去找工作的人。就是他的工作时间很多,比如公务员,私营小老板,打临工的之类。对于他白天从工作地点的失踪,根本没有人怀疑。 第三,凶手在白天和家中作案其实正说明他很狡猾,凶残。可以看到,凶手对受害者的情况比较了解,虽然是白天作案,但没有惊动任何一个邻居。 为什么始终敢于在市区居民区作案,而不是在不容易暴露的农村或者郊区作案。恰恰这说明凶手对白银市很了解,至少也是长期在白银居住的人。其实选择白银市很奇怪,因为白银并不是什么大城市,只是一个甘肃的小城市,全国这种等级的小城市少说有几千个,为什么偏偏挑中这里呢? 这是因为一般凶手会本能的找一个和自己生活环境熟悉的地方作案,因为这样他才比较不会紧张。 杨新海作案地点都是和他家比较接近的贫穷农村,赵志红作案地点全部是他出身地内蒙古附近的城郊一带。 这个白银的凶手也是,说明他就算不是白银人,也在白银住过很久,比如是长期来自打工的,学生,教师,需要长期驻留白银的机关干部,公司办事员等等。 凶手对受害者的情况和规律也比较了解。他知道这些人都是独居,白天也不会有任何访客,而周围邻居此时基本都在上班,所以敢于白天入室作案。 但这些受害者又没有关联,这又变相说明,凶手对受害者有过长时间的观察,在对受害者的活动规律和家中情况非常了解以后,才慎重选择目标作案。 其他人尚且不说,那个女童遇害就很让人震惊,以为遇害事件是下午6点,正好是下班时间。女童的父母至少有一人会很快到家,凶手居然选择这个时间点作案,显然对女童家的情况相当了解,所以他从容不迫。 这一切都说明这个凶手比较冷静,而且很有忍耐力。其中一些案子是在冬季发生,在甘肃的冬天可是严寒的,蹲点需要极大的耐力,这点凶手做到了。 不过按照常理来说,这么长时间的观察,必然会被人目击到,这个凶手应该被一些人看过。只是因为白银警察能力太差,而且居然十四年以后才公布案件,征求线索。 到了这个时候,这些目击者可能早就忘了这件事。因为本来就是一面之缘而已,一般几个月以后就忘光了。 那么为什么案发时候受害者不叫? 因为他一进屋子,立即对受害者进行攻击,将其喉咙隔断。人的气管一断就无法发声,这样一来受害者无法喊叫,也就不可能引起别人注意。这说明凶手其中一个目的就是杀人,他进屋就没准备让受害者活着。
                          4. 为什么割走皮肉? 割走皮肉最好的说明了凶手的心理变态,国内变态杀人狂里面割走东西的并不稀奇。 雨夜屠夫也将受害人的x器官割走,放在冰箱里面保存,当做战利品。 有人割走皮肉,有人割走头发,这是一种杀死猎物以后获取战利品的思想。东北一个杀人犯将一个女人砍死,将他的妹妹砍成重伤的目的,居然就是想得到那个女人长达1米多的头发。 可以看到,凶手最初两次犯案并没有割下受害者的皮肉,开始割去是从第三起开始。这说明凶手最初两次作案很仓促,慌张,做完就赶快逃走。 但从第三起开始,他认为警方无能,根本不可能抓住他,加上始终无法完成x交,就将受害者皮肉割下作为替代。这些皮肉可能作为收藏品,放在他的家中。 其他一些案例中,中国有个杀人狂将受害者皮肉泡在福尔马林中放在家里,最后被警察查户口的时候发现,所以被捕。 这个凶手显然也是这样,这些东西作为战利品,作为猎杀女性的一些纪念,被他带走放在家中或者其他隐蔽地方。这又变相说明,凶手在白银长期居住,不然他总不可能放在旅馆里面或者租来的房子里,这太不安全了。 割走皮肉只是不能完成强奸的一种替代,在三起有强x发生的案件中,白银凶手没有割下皮肉,说明他满足了,不需要再这样做。


                          169楼2018-05-14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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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凶手为什么作案间隔如此奇怪 凶手1988年第一次作案,一般认为第一次作案几乎都是突发的,凶手没有经过深思熟虑,激情作案。就像xxx第一次作案时间根本没有预谋,突然撞见女受害者一时冲动就作案了。 第一次凶手可能也是激情作案,一冲动就这个女受害者割喉杀死,又捅了他20多刀发泄。可是他无法完成强x,只能对其进行猥x作为替代,然后赶忙从现场逃走。 可以看到,之后6年凶手没有作案,这说明什么? 说明他害怕了,因为第一次作案他没有什么准备,可能留下大量线索,或者这个女人就是他的一个熟人,他怕警方顺藤摸瓜抓住他。他不敢继续作案,直到整整6年之后,感觉风平浪静,警方非常无能,自己心理变态思想有聚集起来,实在需要释放,所以他在1994年做了第二个案子。 可以看到,第二个案子完全是为了释放变态压力。因为积蓄了6年之久没有发泄,此次发泄更为厉害,第二个受害者被捅了30多刀,比第一个受害者还多了10多刀。 之后,凶手再次停止作案4年之久,因为他又害怕了。这次可能警方经过排查,已经接近到他附近,所以在下面的4年内凶手没有敢于作案。 转折在于1998年!这一年凶手可能出现人生上重大的一个变动,比如夫妻感情极度恶化,和女友出现严重感情纠纷,工作大受打击等等。凶手变态心理严重到了极点,比前几年更为严重,此时不释放实在不行。 他于是在1998年一反常规的连续作案四起,其中有两起仅仅相隔3天时间,换句话说,这几乎等于顶风作案了。因为3天的前的案件警察肯定四处搜查,到处走访,正是最容易被抓住的时候,任何正常有理智的凶手都会在这时偃旗息鼓,暂时停止作案。但凶手因为心理过于变态,他根本无法忍受,所以仅仅3天后又立即作案。 同时,显然凶手对于白银警方的办案能力极为蔑视,所以敢于一年期间连续在同一个区域作案这么4起之多。 但1998年之后,凶手再次狡猾的停止作案。但此时停止作案时间就很短了!2年后他又作案一起,1年后又1起,1年后又1起。 显然他认为白银警方根本不可能破案,甚至连案情都不敢像社会公布,所以他作案肆无忌惮,几乎到了随心所欲的地步。 别人心中有压力,就去网吧打打游戏,和朋友喝喝酒唱唱歌,和亲人出门旅游,甚至出去吸xx娼什么,他释放压力的方法居然就是杀人。 不过凶手到2002年就停止作案,具体原因就不明。或者因为家庭关系改善,或者因为重新组织家庭,或者因为性能力恢复(最后两个案子都强x成功),或者是因为生老病死,要么就是因为其他案子被警察抓了,甚至是因为2002年最后一案后,白银警方被迫公开案件,让他深感惊恐。所以他之后再也没有再作案,直到今天。
                            6. 其他一些蛛丝马迹 这个案子还有很多疑点,比如凶手怎么入室的呢?为什么警察大量摸排没有抓住这个人?凶手这么多案子中,哪一起是突破点呢? 9起案件,凶手都成功入室,并没有撬门溜锁或者翻爬阳台窗户,说明凶手是正大光明进屋的。 警方认为凶手是采用跟门或者敲门方式进入的。跟门也就是别人开门还没有关上的时候溜进去,但这显然不太可能。因为这些人中间很多人是上了夜班在家睡觉,白天很少出去活动,溜门难度很大,很可能等了半天也没有一个机会。 所以,我们认为,凶手主要采用敲门入室的方法,敲门入室,就是自称自己是什么职业,然后骗取受害者信任进入。 但甘肃的治安并不好,当时的女性已经普遍有防备意识,遇到不熟悉的人根本不会开门,更不可能让他进屋! 什么职业能够连续迷惑9个女性,其中还包括社会阅历较深的女商人,女护士这样的人呢? 显然,凶手自称的职业是:警察(查户口),邮递员(送信),社区人员(查暂住证或者发通知),收水费电费(这个可能性较低,因为水费电费收缴时间都是固定的)这类。加上这个人外表根本不像凶手的样子,可能文质彬彬,也可以相貌堂堂,但最有可能还是此人身体瘦弱,矮小,甚至还不如一般女人高大强壮,最不像歹徒的样子。 这样才最终得以打消受害者疑虑,让凶手成功入室。 进入房间以后,凶手稍微等待一下时机,就立即冲上去将受害人喉咙隔断,让她无法叫喊,接着继续作案。我们一般认为,凶手很有可能就是以上职业或者曾经干过以上职业,或者本职工作是跟以上职业是关联的,比如警察中的协警,邮局工作人员,居委会的临时工之内。 7为什么抓不住他? 据说白银市在多次案发后,进行大规模的排查工作,几乎将全市所有有劣迹的人全部验了DNA,但全部被解除嫌疑。同时对受害人身边一些关系进行排查,也全部没有结果,为什么会这样?这恰恰说明凶手的狡猾之处。


                            170楼2018-05-14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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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10 10: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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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凶手之所以逍遥法外,在于两点: 1. 凶手是个标准的双重性格的人,也就是说,如果不是目睹他作案,身边的所有人根本不可能想到他是凶手。 他平时可能温文尔雅,性格开朗热情,乐于助人,是其他人心目中标准的好人形象。甚至凶手平时性格极为懦弱,大声说话都不敢,或者平时表现极为普通,属于在普通不过的一个人,胆子还很小。 他在家中很可能是老丈夫,好爸爸,在单位是好员工,老实人,甚至被一致认为是懦夫的人,在父母那边是乖儿子,孝顺儿子,在朋友面前是仗义的好友,热心人,但这一切不过是伪装而已,让他能够在社会顺利生存下去。 凶手可能在白银市从没有过劣迹,没有被逮捕过,平时也没有任何其他案件,所以第一警方查有前科罪犯的时候,他不在查的范围之内。 第二警方摸排受害者社会关系的时候,他由于过于老实普通,也根本没有被警方重视。 2. 凶手可能并非是白银人,就像xxx一样,并非就是本地人作案。可能他是长期在白银居住,但是内蒙古或者甘肃其他地方的人。每次来白银的时候,他就作案,做完案子,他就回到老家。 目前根据警方没有公布的线索,看来很有可能是内蒙古包头一带的人。凶手回老家避一避风声,过一段时间再回来,甚至长时间就不回来,这样就成功躲过了警察的侦查。 这里老萨忍不住要说一句,中国警方手段早就落伍了,他们办案三大法宝: 1摸排受害者社会关系。这个方法不能说完全没效果,但如果受害者和凶手没有关系,就比如我随便拿个刀,随便坐车坐到哪里,然后下车捅死一个陌生人,然后立即离开,这到哪里去摸排去?摸排死了也没用! 或者凶手虽然和受害人有关系,但都是极为肤浅的,比如同一个公司,但公司有几千人,你怎么排查呢?或者是两人一个小区的邻居,有过几面之缘,但小区有几千人,这就没法排查。 2寻找目击者。白银案件不见得没有目击者,至少凶手作案前可能有人看到过他。xxx之所以被抓,在于侥幸逃走的女性描绘出了他的长相。警察拿着画像去四处走访,被xxx一个邻居治保主任认出,这才抓住。如果画像不像,那又怎么办呢? 或者有画像,但根本没人认识这个目击者?那又怎么办呢? 就像南京爆头男那样,画像贴满全市就是没人认识,一样屁用没有,根本没法抓住。 3. 线索收集。所谓线索主要是指纹,脚印,毛发,血迹,x液,凶器,其他凶手身上的遗留物,比如香烟,衣服碎片等等。这种东西不能说没用,但前提是要有凶手大概范围才行,不然一样是大海捞针。就比如此案凶手DNA已经获取,至于指纹也成功得到,但就是无法找到是谁干的! 白银市虽然小,也有50,60万人口,总不能都做了DNA测试。况且就算都做了,可能凶手也不是白银市常住人口。 xx个人认为,凶手作案还是有规律可循,突破口应该在第一次作案,最后一次作案和女童受害案。 一般认为,第一次作案很有可能是激情作案,也就是凶手没有仔细掩饰自己就去作案,所以留下的线索应该最多。 第一次作案要仔细分析,包括可能的目击者,受害人的社会关系,以及留下的现场物证。 女童受害案则最为可疑,因为凶手是违反常规犯案。有一种可能,就是凶手跟受害者是认识的,平时就有强烈的作案欲望,此次是寻机作案。有一个案例就是一个连续x杀的**,对自己同事的一个小女儿觊觎多时,最终残忍下手将其x杀。后来这个人被同事怀疑,并且报告警察,才最终将其抓住。 道理也是一样的。 同时,女童和另一个受害者都是供电局的,另外两个受害者都是白银公司的,供电局内部和白银公司内部要仔细查一查,当然要以供电局为主。 最后一个案件也很奇怪,受害人是女商人,居住的地方也是酒店内,凶手也是反常作案。 之前所有案件都在受害者家里,而家里毕竟只有受害人自己,周围邻居有都在上班,很难有人看到凶手。 但此次实在酒店内作案,就非常容易被人发现。因为酒店到处住得都是人,而且大白天往往也是有人的。一旦受害者喊叫,凶手很容易被人发现。 同时酒店大厅人来人往,有的楼层还有服务端执勤,凶手大白天进入酒店肯定会被人发现。 一旦有目击者,警方有有大量的指纹,体液的物证,那么凶手显然就有很大危险,这不符合凶手尽量掩饰自己的目的。 这说明,凶手也有可能和这个女商人认识,对他有一定的欲望,所以不惜违反常规作案。 而且可以看到,在做完这个案子以后,凶手没有作案,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凶手是女商人的熟人或者客户,他杀这个女人有一定风险,很容易被警察顺藤摸瓜发现。所以凶手此次杀人以后,没有再敢作案,就此停手以保存自己。


                              171楼2018-05-14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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