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看到这个标题,我知道你笑了。我甚至完全可以想象,这丝充满轻蔑的微笑怎么从你嘴角滑落。
但是接下来,你还是抱着猫戏弄老鼠的心态,有那么一丝好奇。因为,你不知道我会说什么。
当然,如果我从探讨杀人哲学和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对这宗自2008年以来被反复提及的恶性杀人案件进行破析,作为凶手,你会不屑一顾。如果我以臆测的方式进行阐释,你稍微会介意。可是,你打算抱着娱乐的心态从我所写的字里行间寻找笑料的初衷很快会破灭。只因16年前,你杀人和碎尸的往事并非如烟飘逝。
相对来说,在中国近20年来发生的恶性杀人案件中,96南大碎尸案并不是最恶劣的。这宗案件与很多碎尸惨案不同之处在于,一.此案至今未破。二.此案碎尸的手段异常残忍。三.此案在网络上被不断提及。
从2008年6月黑弥撒发帖推测96南大碎尸案至今,关于刁爱青被谋杀的各种推测屡见于网络。此前根据此案为素材的各类小说也逐渐为人所知。然而,诸多推测和推理显然站不住脚。有助于破获此案的依据实在少得可怜。因此作为凶手,你至今仍逍遥法外。
本来,这宗惨案会永远成为悬案。但是有两个贴子使这宗尘封已久的悬案出现了转机。一个贴子是2007年在百度贴吧以受害人名义注册的贴子。虽然只有短短几句话,却道出了无限悲凉之意。另一个贴子是2009年以潜水啊潜水为网名的网友所发的贴。里面的内容道出了96南大碎尸案的种种蛛丝马迹。
看到这里,你或许会有一丝丝不安。又或者你会猜测我接下来会如别人一般,推测你的年龄身高爱好等等。对此我只能说,很抱歉,让你们失望了。
你一定会惊讶,我为何突然用了‘你们’ 这个称谓。因为这宗案子至少有五个凶手。其中三个杀人凶手的年龄目前在35岁至38岁之间。两个凶手的年龄在46岁至52岁之间。但是我仅想与作为凶手之一的你交流。尽管这种交流有极大可能使你再次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在过去的岁月里,你的同伙不止一次想干掉你。不是吗?
一.杀人动机
凡是关注过96南大碎尸案的人,都会对刁爱青的被害作出各种各样的推测。但是诸多推测都偏向于碎尸的手段,所以对杀人动机的真相偏离得越来越远。更有人执迷于被害人尸体被发现的日子。在1996年1月19日这一天大作文章。
事实上,1月19日当天发现碎尸时,除了凶手,没人知道被害者是刁爱青。确定被害人立案并以南大为中心展开大规模盘查,应是1月22日以后的事了。
迄今为止,这宗惨案被议论最多的,是被害人被切割成数千片或块,是被害人溅满鲜血的红外套,是被害人被烫过或煮过的头颅和內脏。
猜测最多的,是被害人遗失的部分器官。
感觉最诡异的,是被害人被整齐堆放的尸体碎片或碎块,以及被害人生前所穿的折叠得很整齐的衣裤。
争议最大的,是抛尸地点和抛尸所用的运载工具。
意淫最多的,自然是1996年1月10日被害人失踪并被残酷杀害的种种可能。
但是,杀人动机的不明确,就让人很容易将杀人现场和碎尸现场混为一谈。
可以说,倘若被害人被杀害后不遭碎尸的话,此案早已侦破。正是碎尸使原本并不复杂的案件显得扑朔迷离。使原本可能的杀人现场和行凶者成为不可能。从这种意义上说,碎尸遮盖了真正的杀人动机。我想作为凶手,你一定同意我的观点。
在我看来,这宗惨案原本是一桩过失杀人案件。我提出这个观点,是基于被害人从家乡到南大上学短短几个月的生活历程。这个过程冷静地判断下来,其实并不复杂。
刁爱青高中毕业后并没考上大学,复读一年后依然没考上。后来通过亲戚的关系上了南大成人班。这个班是编外班。有一点值得注意,那就是所学是计算机课程。鉴于此,我毫无疑问地认为,作为凶手的你,对电脑的熟悉和运用程度远超于我。
刁爱青来到南大上学时,已经开课一个多月了。即是说,在同班同学和同室室友已经熟悉并缔结友谊抑或厌恶的景况下,刁爱青才出现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这个家境并不富裕,相貌平平而且性格内向的乡下姑娘,岀现在一个自费深造的班级里,可想而知会遭遇家庭背景良好的同学怎样的奚落和鄙视。
贫和富、城里人和乡下人之间历来都有一道看不见却难以跨越的鸿沟。这条鸿沟注定刁爱青在班级里倍受冷落。在南大担任一定职务安排刁爱青上学的人,也成为刁爱青被嘲笑的对象之一。因为,在一个善于用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交际的社会氛围里,人们看问题的角度很多时候是扭曲的。
刁爱青在南大时的社会关系并不复杂。她在家乡时的几个女同窗,推荐她上学的人,她的老师和同学。其中接触最多的,是室友。而陪伴和安慰她最多的,是书本。
坦率地说,刁爱青在南大上学的几个月里,涉足的环境极其有限,多数时候除了南大附近的几条街,就是校园。在校园里,她出没最多的不过是教室、食堂和宿舍。因为冬天来临的缘故,她甚至在操场之类的场所露面的日子也不多。偶尔倒可以在图书馆见到她的身影。
作为凶手的你,抑或会同意我以上的说法。
顺便说一句,这几个月来,我在网络上看过所有涉及96南大碎尸案的贴子。我之所以选择这个月写下这些文字,恐怕你知道其中的深意。刁爱青若活到现在,已经36岁了。她可能会面临生活中的种种不如意,却不至于死得如此悲惨。你还活着,但因为她的死倍受煎熬。
据我所看过的有关讲诉96南大碎尸案的贴子综合分析下来,刁爱青与人发生矛盾的表述只有一个,即1996年1月9日因刁爱青所在宿舍的室友违规使用电器,导致同宿舍的所有人被处罚。刁爱青1月9日和1月10日中午与室友发生了争吵,1月10日下午之后便永远失踪了。
关于刁爱青的失踪,很多说法一致认为刁爱青是1月10日下午吃完饭外出,夜晚在南大校园附近的青岛路上失踪的。但是这里有一个细节,即1月10日中午刁爱青回宿舍后就没有去上下午的课。室友称下午出去上课时,刁爱青因身体不适﹝比较一致的说法是刁爱青处于生理期﹞躺在床上休息。这就等于说刁爱青的失踪应该从1月10日中午而不是傍晚算起。
下面我提两个问题——刁爱青失踪后,谁替她仔仔细细铺的床?连同她的碎尸一起找到的遗物中,是否包括她的袜子和鞋子?
作为凶手,你认为我提的问题可笑吗?
看到这个标题,我知道你笑了。我甚至完全可以想象,这丝充满轻蔑的微笑怎么从你嘴角滑落。
但是接下来,你还是抱着猫戏弄老鼠的心态,有那么一丝好奇。因为,你不知道我会说什么。
当然,如果我从探讨杀人哲学和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对这宗自2008年以来被反复提及的恶性杀人案件进行破析,作为凶手,你会不屑一顾。如果我以臆测的方式进行阐释,你稍微会介意。可是,你打算抱着娱乐的心态从我所写的字里行间寻找笑料的初衷很快会破灭。只因16年前,你杀人和碎尸的往事并非如烟飘逝。
相对来说,在中国近20年来发生的恶性杀人案件中,96南大碎尸案并不是最恶劣的。这宗案件与很多碎尸惨案不同之处在于,一.此案至今未破。二.此案碎尸的手段异常残忍。三.此案在网络上被不断提及。
从2008年6月黑弥撒发帖推测96南大碎尸案至今,关于刁爱青被谋杀的各种推测屡见于网络。此前根据此案为素材的各类小说也逐渐为人所知。然而,诸多推测和推理显然站不住脚。有助于破获此案的依据实在少得可怜。因此作为凶手,你至今仍逍遥法外。
本来,这宗惨案会永远成为悬案。但是有两个贴子使这宗尘封已久的悬案出现了转机。一个贴子是2007年在百度贴吧以受害人名义注册的贴子。虽然只有短短几句话,却道出了无限悲凉之意。另一个贴子是2009年以潜水啊潜水为网名的网友所发的贴。里面的内容道出了96南大碎尸案的种种蛛丝马迹。
看到这里,你或许会有一丝丝不安。又或者你会猜测我接下来会如别人一般,推测你的年龄身高爱好等等。对此我只能说,很抱歉,让你们失望了。
你一定会惊讶,我为何突然用了‘你们’ 这个称谓。因为这宗案子至少有五个凶手。其中三个杀人凶手的年龄目前在35岁至38岁之间。两个凶手的年龄在46岁至52岁之间。但是我仅想与作为凶手之一的你交流。尽管这种交流有极大可能使你再次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在过去的岁月里,你的同伙不止一次想干掉你。不是吗?
一.杀人动机
凡是关注过96南大碎尸案的人,都会对刁爱青的被害作出各种各样的推测。但是诸多推测都偏向于碎尸的手段,所以对杀人动机的真相偏离得越来越远。更有人执迷于被害人尸体被发现的日子。在1996年1月19日这一天大作文章。
事实上,1月19日当天发现碎尸时,除了凶手,没人知道被害者是刁爱青。确定被害人立案并以南大为中心展开大规模盘查,应是1月22日以后的事了。
迄今为止,这宗惨案被议论最多的,是被害人被切割成数千片或块,是被害人溅满鲜血的红外套,是被害人被烫过或煮过的头颅和內脏。
猜测最多的,是被害人遗失的部分器官。
感觉最诡异的,是被害人被整齐堆放的尸体碎片或碎块,以及被害人生前所穿的折叠得很整齐的衣裤。
争议最大的,是抛尸地点和抛尸所用的运载工具。
意淫最多的,自然是1996年1月10日被害人失踪并被残酷杀害的种种可能。
但是,杀人动机的不明确,就让人很容易将杀人现场和碎尸现场混为一谈。
可以说,倘若被害人被杀害后不遭碎尸的话,此案早已侦破。正是碎尸使原本并不复杂的案件显得扑朔迷离。使原本可能的杀人现场和行凶者成为不可能。从这种意义上说,碎尸遮盖了真正的杀人动机。我想作为凶手,你一定同意我的观点。
在我看来,这宗惨案原本是一桩过失杀人案件。我提出这个观点,是基于被害人从家乡到南大上学短短几个月的生活历程。这个过程冷静地判断下来,其实并不复杂。
刁爱青高中毕业后并没考上大学,复读一年后依然没考上。后来通过亲戚的关系上了南大成人班。这个班是编外班。有一点值得注意,那就是所学是计算机课程。鉴于此,我毫无疑问地认为,作为凶手的你,对电脑的熟悉和运用程度远超于我。
刁爱青来到南大上学时,已经开课一个多月了。即是说,在同班同学和同室室友已经熟悉并缔结友谊抑或厌恶的景况下,刁爱青才出现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这个家境并不富裕,相貌平平而且性格内向的乡下姑娘,岀现在一个自费深造的班级里,可想而知会遭遇家庭背景良好的同学怎样的奚落和鄙视。
贫和富、城里人和乡下人之间历来都有一道看不见却难以跨越的鸿沟。这条鸿沟注定刁爱青在班级里倍受冷落。在南大担任一定职务安排刁爱青上学的人,也成为刁爱青被嘲笑的对象之一。因为,在一个善于用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交际的社会氛围里,人们看问题的角度很多时候是扭曲的。
刁爱青在南大时的社会关系并不复杂。她在家乡时的几个女同窗,推荐她上学的人,她的老师和同学。其中接触最多的,是室友。而陪伴和安慰她最多的,是书本。
坦率地说,刁爱青在南大上学的几个月里,涉足的环境极其有限,多数时候除了南大附近的几条街,就是校园。在校园里,她出没最多的不过是教室、食堂和宿舍。因为冬天来临的缘故,她甚至在操场之类的场所露面的日子也不多。偶尔倒可以在图书馆见到她的身影。
作为凶手的你,抑或会同意我以上的说法。
顺便说一句,这几个月来,我在网络上看过所有涉及96南大碎尸案的贴子。我之所以选择这个月写下这些文字,恐怕你知道其中的深意。刁爱青若活到现在,已经36岁了。她可能会面临生活中的种种不如意,却不至于死得如此悲惨。你还活着,但因为她的死倍受煎熬。
据我所看过的有关讲诉96南大碎尸案的贴子综合分析下来,刁爱青与人发生矛盾的表述只有一个,即1996年1月9日因刁爱青所在宿舍的室友违规使用电器,导致同宿舍的所有人被处罚。刁爱青1月9日和1月10日中午与室友发生了争吵,1月10日下午之后便永远失踪了。
关于刁爱青的失踪,很多说法一致认为刁爱青是1月10日下午吃完饭外出,夜晚在南大校园附近的青岛路上失踪的。但是这里有一个细节,即1月10日中午刁爱青回宿舍后就没有去上下午的课。室友称下午出去上课时,刁爱青因身体不适﹝比较一致的说法是刁爱青处于生理期﹞躺在床上休息。这就等于说刁爱青的失踪应该从1月10日中午而不是傍晚算起。
下面我提两个问题——刁爱青失踪后,谁替她仔仔细细铺的床?连同她的碎尸一起找到的遗物中,是否包括她的袜子和鞋子?
作为凶手,你认为我提的问题可笑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