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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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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旧注:孔子说:“女子和小人可算是难以养护了,亲近了就放肆,疏远了就抱怨。”(《论语译注》) 
  沈善增新注:孔子说:“只有妻妾、儿子、只求功利的侍臣,这些君主周围关系亲密的人,是最难教养的。用接近然后规范他们的办法去教养,他们会不听话;用保持距离然后规范他们的办法去教养,他们会怨恨。” 
  孔子在这里说的是君主的继承权问题,如晋献公、齐桓公、赵武灵王,都是因为在君权的继承问题上没有处理好,导致了悲剧性的结果。不过,沈善增把“则”解释为“规范”,固然有他的道理(字的本初义),我还是不大能接受。


1楼2009-01-19 10:58回复
     


    2楼2009-01-19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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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5 19: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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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2009-01-19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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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2009-01-19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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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2009-01-19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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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2009-01-19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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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汉语“妻子”才是妻妾和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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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说,“妾”也是“妻”了?


              9楼2009-01-19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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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里说“女”才是对的,因为在继承权上搞出问题的往往是妾室和她们的儿子


                10楼2009-01-19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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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5 19: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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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脱之言,逻辑不通,可笑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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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所用的方法是严格的训诂、考证方法,可谓“以孔注孔”,又因有扎实的文史、训诂知识为基础,其观点持之有故、言之成理,有一定的说服力。


                  11楼2009-01-19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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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去沈善增的博客看了一下,有篇文章不错,转来大家看看
                    http://blog.voc.com.cn/blog.php?do=showone&uid=5004&type=blog&itemid=484493


                    12楼2009-01-19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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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史记卷四十七·孔子世家第十七》:
                      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摄相事,有喜色。门人曰:“闻君子祸至不惧,福至不喜。”孔子曰:“有是言也。不曰‘乐其以贵下人’乎?”于是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与闻国政三月,粥羔豚者弗饰贾;男女行者别于涂;涂不拾遗;四方之客至乎邑者不求有司,皆予之以归。
                      一般认为,《史记》的记载出于《荀子》,所以,两条记载相当于只有一条。有学者就以孤证不能取信为理由,认为“孔子诛少正卯”这事不可信。但这样的否定,看上去治学很严谨,其实在逻辑上是有欠缺的。你怎么认定司马迁当时就只看到《荀子》中所载,没有别的资料来源呢?
                      而黎鸣先生又反过来抓住这一点大做文章,认为“孔子杀害少正卯”以后,“有关少正卯其人、其事、其言、其行、其文、其著,总之所有有关他的一切,全都被销毁得干干净净,甚至连孔丘杀害少正卯这一确确实实的历史事件本身,也被所谓正统儒家的徒子徒孙们完全加以销毁、隐瞒……而由此可见,孔丘及其儒家徒子徒孙们的‘人’心,竟是何其毒也!可以说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历史,原本就是他们和他们的主子们手心里的玩物和软泥,他们想要叫谁永远地消失,就一定可以叫谁永远地消失,这就是中国人的历史之所以会‘吃人’的最终极的奥秘。少正卯和墨子,就是两个非常典型的几乎要在中国历史中完全被正统儒家的徒子徒孙们删除掉、销毁掉的人物。” 黎鸣先生这段似乎理直气壮又感情充沛的话,其实也有一个逻辑死结。何以孔子“利用他刚刚得到手的权力,破天荒第一次”干的一件震动朝野的事,他的徒子徒孙要“完全加以销毁、隐瞒”,难道孔子的徒子徒孙认为孔子干的是一件不光彩的、见不得人的事吗?不是不光彩的事,何以要隐瞒呢?孔子的徒子徒孙认为孔子干的这件事见不得人,你黎鸣先生能证明吗?若不能证明,又凭怎么说关于这件事的历史资料的稀少,是“正统儒家的徒子徒孙们”的刻意所为,用心“何其毒也”?
                      本来,经过了几千年自然流失,历史文献、记载的稀少,是很正常的事,像“孔子诛少正卯”有两条,已经够可以的了。既不能以可能是“孤证”为理由避而不谈,也不能以此为据去指责正统儒家消灭罪证。
                      而如果仅就这两条史料记载来说,我要证明把“孔子诛少正卯”解读为“孔子杀死少正卯”是误读,很容易。只要对关键词“诛”考证一下就可以了。“诛”,“言”字旁,形声字。按照形声字的造字规则,这个字做动词,是语言行为,所以,成语有“口诛笔伐”。《说文解字》:“诛,讨也。”《礼记·杂记下》“不敢辟诛”郑玄注:“诛,犹罚也。”因此,“诛”的本意是“批判”、“声讨”、“谴责”,引申为“处罚”,再引申出“处死”的意思。(很可能与“孔子诛少正卯”一事有关,我在后面再说。)
                      我查了一下《春秋左传》,有11段用到13个“诛”,基本上是“批判”“声讨”“谴责”的意思。因此,“孔子诛少正卯”,应该是“孔子谴责少正卯”。
                      本来,少正卯是鲁国大夫。“少正”是“卿名”(见《左传》杜预注),“卯”是他的名字。“卿”是“诸侯卿”,是诸侯国最高级别的大夫。
                      《左传·襄公二十二年》:“夏,晋人征朝于郑。郑人使少正公孙侨对曰……”,公孙侨就是郑国名臣子产。那年(公元前551年)他任“少正”,到鲁襄公三十年(公元前543年),子产就出任郑国宰相了。可见“少正”是重臣。
                      孔子当时是刚“摄相事”,也就是代理宰相,即使是宰相,爵位也不过是“卿”,与“少正”是平级的,“摄相事”的孔子是根本没有权力处死“少正”卯的,更何况据《荀子》记载“摄相事”才七天。就是在朝廷上公开谴责“闻人”(有名望的人,比一般的卿势力还要大)少正卯,也是一件令朝野震惊的事。官场上一般是表面一团和气,背地里尔虞我诈的。像孔子这样刚上任就不畏权势,公开叫板,难怪他的门人要对他说:“得无失乎?”(恐怕不妥吧?)如果孔子在朝廷上已经把少正卯一刀宰了,门人的话不有点马后炮了吗?
                      


                      14楼2009-01-19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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