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创作这东西的定位目前很微妙,虽然按法律原文解释是"任何同人(按相对的概念)作为作品公开都需经过原作者同意",但实际操作里,是只要不涉及商业利益以及不打上自创帽子那就不会被追究,原作者明文规定了不准同人的除外(像JP的旭日升动画公司或者DISNEY其实就下过这种规定......不过实践中也只能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呃或者换个说法,制定政策者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STAFF不可能不知道同人引发的宣传效应和可以带来的间接利益有多少)
至于拿来贩卖的同人展什么的,在JP其实早已形成不成文的默认规则了,原因如上.偶记得以前看过某篇报道文,大意是某美国记者看到JP铺天盖地的同人创作和同人贩卖感到匪夷所思但经过多方面采访后才发现那在JP早就是个默认习惯....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