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图,就是我认为的目前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难以推进的原因。

县级以上,从地市级开始,各级司法行政都以一定的管理内容、实际权力,县级以下,各级司法所都有大批的实际工作,只有县级,既无实际权力,又不开展实际工作。却又是其中上传下达的关键点。
而恰恰。我们可爱的司法所是一个很奇葩的双管单位,很多工作并不受上级局制约,比如调解,这是独立开展,一般上级连指导的机会都没有,比如法宣。。。就算是社区矫正,受到的制约和管理也很少,一个听话的矫正人员,只需要到县局报到一次(甚至可以到所报到,因为所也是区县司法局的组成部分,也算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这个有北京法院的判例为证),最后到局去拿解矫证明(当然也可以抬杠,所里去拿),就这些作用。至于不听话的,警告需要所里报,收监需要所里报,所里不会不报,但报了的你基本就是反驳不了,只能批,只要所里抓的严,你基本就是个盖章机器。。。然后,县局再不给经费的话,基本交道就打的很少了。
然后,就可以说说可爱的县局了,因为不是实权局,所以没钱、没人(有人,但老弱病残多,基本原来就是个等退休的局),基本没有实务(法援、公证、鉴定都是独立单位,律师、工作者都是自谋生路,能管也就局长,其余的都没人摆,公律管理就是下通知,前边说了人调等都是基层在干),很多局已经多年没进过年轻人了。
好了,现在社区矫正来了,别说上边不重视,这活在各级压力下,目前拨款、给人的力度都是司法局多少年来没遇到过的,钱、人虽然不算是源源不断、无穷无尽,但也是在当前形势下的非常亮点了。
可是,各地、各级都给钱了,所里依然没钱用;大批的司法所社区矫正岗位招考进人,甚至多地出现司法行政招录专场,但是所里依然没人。
然后,就引出我要表达的意思了:
当前无论是社区矫正,还是司法行政其他工作,只要涉及基层所的,如果打不通区县局这个梗阻点,一切都是白费。
至于解决方案,要么把他们填饱,然后漏下的汤水让基层干好活,要么就要想办法扎住他们的脖子,让水能够流下去。
至于非直管所的问题:当水能流下去的时候,所里能活下去,自然半双管的那些就会自动变成直管,归乡镇的也有动力向直管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