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矫正社会工作者,我们这边一个所就一个公务员,一个我们这种的。矫正人员也多,我们这些临时工拿着一个月1800的工资还要还房贷,每天做着司法所所有的工作。而且没有执法权对于矫正人员不能实施惩罚措施,一个收监需要多少程序。关于车辆问题,我建议是配备矫正特种车辆,一个区县几台就够了,这样车辆出去可以执行矫正走访还能进行法制宣传。对于矫正这种工作不建议购买社会工作者服务,毕竟是实施强制措施,要么出台大家考个事业编,要么直接全部取消社会工作者服务
--我就是一条快乐的尾巴,
走到哪跟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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