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故赠司空荆州大都督上柱国赵王墓志铭
王即太宗之第十一子,杨贵妃之所生也。
三岁封赵王、食邑□万户。
年始十三,甫□出阁,寻除秦州都督,作镇藩维。
咸亨元年九月十三日薨於梁州之官第,春秋卅有七。
由咸亨元年九月十三日薨於梁州之官第,春秋卅有七,可知李福生于634年;
三岁封赵王,当为636年(贞观十年);
年始十三,甫□出阁,寻除秦州都督,当为648年(贞观二十二年)。
可是根据旧唐书记载,《旧唐书·卷七十六·列传第二十六》:
赵王福,太宗第十三子也。贞观十三年受封,出后隐太子建成。十八年,授秦州都督,赐实封八百户。
封王时间:旧唐书和墓志差了三年;
授秦州都督时间:旧唐书和墓志差了四年。
我是感觉古人对数字本就不敏感,写墓志时又往往已过去多年,有些时间全凭记忆,而记忆出偏差的机会很大。即使遇上负责、细心的人,有心把时间核实准确,但限于当时通讯和资料查询条件所限,要去验证一个重要的节点时间也是比较困难的。
赵王福的墓志尚且如此,更惶论一般人呢。
不敢说挽郎的时间全部记错,但这里面一个时间都没错的概率也是很小的。
除非在同一年份下,同时出现了两个挽郎,那才能认定墓志时间可信。
全盘接受所有墓志记载时间,完全排除记错的可能,那肯定不是专业、客观的研究态度。
不过人性都是如此,只接受符合自己认知和期望的信息。对于带着预设的人来说,当然不愿意考虑记错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