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您好,正式收到离婚协议书,说真的不想离,哭闹挽回过,冷处理了半年,最终他还是很坚定(从大吵他离家分居,我每走的一步都推向更差的方向,不知道我能做什么,就冷处理了)。过往他有问题我也有问题,有了孩子脾气坏了不控制了,也不怎么关心他,对他家人的不满也多了,家庭开销也高了,综合他受不了了。觉得很可惜,也觉得对不起孩子(我是要孩子的抚养权的,他无所谓的就答应给我了),他不在乎孩子,说给基本的抚养费,剩下一概不管了,真的觉得孩子很可怜,啰嗦这么多,1是还有挽回可能吗?要怎么做才合适;2实在到那一步,我要做什么能给孩子多争取一些经济上的东西,保障她能好好成长(他不肯多出一毛钱用在教育上,是法律判的是基础的生活费而已,现在教育孩子额外需要更多的经济,我只希望能让孩子将来好一些),他工资是我的三倍还多,谢谢
[回复]法律上规定抚养在工资的20-30%之间,若一方收入过高也不会按这个比例判,就象你说的只判基本的生活费,而且到18岁就结束了。至于离婚挽回的问题,因为不了解你们的实际情况,无法具体指导你。建议详细的咨询一下可能会有一个更清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