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贴 还看到另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
首先 大义一下 ‘我守法!’ 因为尊重准则 因为法律神圣不可侵犯blablabla
然后 具体到某事 法律通过或不通过的事 ‘这个过程和结果我都不同意!’ ——依法所能获取的证据 你说这不行 依法判定为无效的证据 你说有效 最后的有罪或无罪 你说法律判错了(为什么说错呢 因为万能的‘漏洞说’) 你说了算
法律同意的你不同意 法律不同意的你同意
请问你哪里守法了??
然后呢 你觉得‘反正法就是治不了他 所以要E来治’ 你不说法不够好 咱改进 你说‘你管不了是吧 那你别管了 wo来’——这已经完全背弃法律于不顾了
请问你哪里尊重法了??
最后 在心中让E把人杀了 说‘看吧 你执行不了 E帮你执行好了’——是执行不了吗?!法本就不是要这个后果 是你要某个后果满足你的‘道德标准’(当然谁也不知道 这个所谓的标准 标准列在哪里) 硬塞个不一样的 非说是给‘法办’了
请问你能不说胡话吗??
正是这种颠三倒四的逻辑 支持了E的存在
而实际上 早在5楼我就说了 E的行为没有补上法律‘漏洞’ 他没有做出什么真正的‘法外之罚’ 也没有颠覆什么法律法规
E的行为补上的是不如他的JC的能力漏洞 和 处于私心人治的管理漏洞(所以他只需要是一个高智商冷面无私的JC就可以了)
E也没有表现出想改变法律的想法看法(若说 认为JC队伍也腐坏才不加入 那他也没有想改变之的意思)
所以他到底哪里和罗飞对立了?!
当然 他没有做到他声称的那样在为‘法律漏洞’拾遗补漏 他就是在违法犯罪 作为罪犯和罗飞对立了 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