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我怎么会说这疯狗脑子有病呢?”老板娘说道。
唐明终于意识到这布匹中的那根刺是什么了。
因为虽然杜常禄的作案动机用“一时冲动”的确能够勉强说通。但是稍加深究就会发现,杜常禄的这个“冲动”却显得很不自然,总好像觉着里面缺了些什么。
而在亲自勘察了现场之后,唐明的这种不自然的感觉更加的强烈。
凶器是一把那个年代颇为常见的鸭嘴锤。这种锤一面是锤头,而另一面是起钉子所用的鸭嘴锄。这种鸭嘴锄与那种同样用来起钉子,锄头有V字开口的羊角锤不同,鸭嘴锤的鸭嘴那一面的锄头尖直,若是用来挥击的话杀伤力非常强。
而从郭富春的死因来看显然证实了鸭嘴锤的威力。虽然他只受了一锤而已,但他的颅骨已被尖利的锄头彻底贯穿,死状极惨。
但这又是一个不合理的地方。因为锤子在一般人的理解里,发挥挥击功用的应该是用来敲击的锤头那一面才对,这几乎可以说是一种行为定式。也就是说,在潜意识,尤其是在冲动情绪下完全由本能催使的情况中,无论是干活工作还是伤人行凶,只要进行挥击的动作,潜意识里使用的应该都是锤头的那一面,就如同一般人拿起菜刀,永远都是刃口朝下一样。而通过之前分析,杜常禄潜意识里应该并不想致郭富春于死地,那他更是应该选择杀伤力较低的锤头那一面了。这样的话即便是把郭富春敲到颅骨骨折,但一锤下去也未必致命。而用鸭嘴锄那一面行凶的话,在一般人的认知里对方绝对是非死即残。
也就是说,在潜意识里应该不想杀死郭富春的杜常禄,在潜意识所表现出的行为里却明显要致郭富春于死地。
这简直是前后矛盾得不像话。
难道他用鸭嘴锄那一面攻击,仅仅只是一个冲动所造成的意外巧合?还是杜常禄其实早就蓄意想致郭富春于死地,而在警方面前故意装作是冲动犯罪?
这好像都不怎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