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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原创】《名侦探柯南》中的法律问题(长期更新)(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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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集《痴恋狂杀人事件》中,凶手虽然有主观愿望毒死被害人,但是她没有直接下毒,而是在遗弃的饮料中下毒,被害人拿起后喝下身亡的。这不能构成故意杀人吧?从另一方面说,剧情中证据也不足吧,好像只有推理。还有被害人虽然有杀死凶手的想法,但是还没有实施,这时凶手杀死被害人应该不能算作正当防卫吧?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497楼2015-12-03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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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
    1、刑法关于共犯的分类,一般有两种:一是分为(共同)正犯、教唆犯、帮助犯,有的增加一个组织犯;二是分为主犯、从犯、有的增加一个胁从犯。我国刑法第26条至第29条分别规定了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可以认为我国采取的是后一种分类方法,又另外对教唆犯做了规定。
    2、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首要分子这一特殊类型的共犯,日本刑法并无类似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就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对于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名侦探柯南》中,黑衣组织的BOSS就是首要分子。
    3、关于利用合法行为的间接正犯,还有如下适例:A欺骗警察B,让B误信C是现行盗窃犯而将C逮捕,则A属于利用合法行为的逮捕罪的间接正犯。
    本篇参考文献:
    [日]西田典之:《日本刑法总论》,刘明祥、王昭武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版。
    [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第三版),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版。
    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第二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版。
    张明楷:《刑法学》(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11年第4版。


    IP属地:上海501楼2015-12-04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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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10 12: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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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搜集素材花费了不少时间,因此更新得慢了些。至此,刑法总论(总则)部分已基本结束,@金戈2013 说他有兴趣讲讲管辖、刑法的效力等问题,这部分就交给他了。接下来主要转向刑法分论(分则)部分,即各个具体的罪名部分,可能还需要一些时间搜集素材,更新慢了请大家见谅。


      IP属地:上海502楼2015-12-04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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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笔者将可能修改该系列文章或者写一些衍生的文学作品,并投稿微信公众号或者报刊。目前,已将第一篇修改投稿了“法眼观察”公众号,并已由该公众号推出。


        IP属地:上海503楼2015-12-04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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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到一下先。。。


          IP属地:江苏来自iPhone客户端504楼2015-12-04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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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器兄牛叉,小弟虽愿意写点东西,但是下笔始终觉得专业知识不牢考,二来近数月实在是琐碎事情太多。法律人说话出尔反尔,未能履行诺言实乃笑柄。但情势所变,始料未及,望见谅


            来自iPhone客户端505楼2015-12-04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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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啦


              来自Android客户端506楼2015-12-04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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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艾特


                IP属地:河北507楼2015-12-0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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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10 12: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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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了!支持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508楼2015-12-0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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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了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509楼2015-12-0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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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更新!好棒
                      ——壮哉我大兰哀可逆不可拆,壮哉我黑组织屹立永不倒


                      来自iPhone客户端510楼2015-12-04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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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一个


                        来自Android客户端512楼2015-12-05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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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要那么认真


                          来自iPhone客户端514楼2015-12-05 13:09
                          收起回复
                            @王子彦 你加997169538


                            来自iPhone客户端515楼2015-12-05 13:22
                            收起回复
                              2026-02-10 12: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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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教楼主个问题:
                              如果一对夫妇在结婚时由男方父母购置了一处房产,署名为夫妻双方,新婚姻法出台之前二人协议离婚,该处房产归为女方,新婚姻法出台之后二人复婚,该处房产没有更改署名,仍在女方名下,那如果二人再次离婚,该处房产能否平分或者归为男方?二人已有一成年儿子,二人离婚后女方将该房产赠与弟弟,其儿子是否有权利索讨?


                              IP属地:黑龙江516楼2015-12-05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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