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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恶美帝,官不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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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
  违规使用,可能面临解职
  美国联邦政府对所购置或租赁车辆的管理和使用,主要法律依据是《联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第102章第34节“机动车管理”和第5节“住家到工作地点的交通”。该条例对公务车使用、车辆购置、使用者的责任、违规举报和处罚等作出原则规定。各个联邦政府部门都设有“车队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机动车的管理。
  条例规定,特定联邦官员才有权使用公车上下班,包括总统、副总统和其他主要联邦官员,以及他们指定的人员。比如,总统可指定至多6名白宫官员和至多10名联邦机构官员使用公车上下班。但对于外出作业人员,或在紧急情况下,政府雇员可以在家和工作地点之间使用公车,前提是必须得到单位一把手的批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10-25 22:11回复
    不要说我造谣,XP们。http://3g.163.com/touch/article.html?from=index&docid=A9D4ASP0000853RO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10-25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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