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朋友在一个餐厅做兼职,上个月二十多号开始做的,和老板说好了做到二月十号,因为辞呈要提前一个月交,所以这个月10号就交了。然后到现在都是打打杂特别累,比她晚去做事的人都不用打杂正式做服务员了,他就有点不满意老板的安排,结果老板说他这是物尽其用,因为她打杂打的好所以他就一直打杂,反正工资又不比别人少!不想做了可以不做了!我朋友就问他不做算是自己辞职还是他辞退的!付不付工资?结果老板说自己走的就不给工资。这是公司制度安排!我就想问下他如果真的因不满老板对他的工作安排而离职,老板真的不用给她付工资么?!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