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一个小的电子厂做焊接工,9月23号使试用,为期一个月,10月21号开始计件。做到月底我不想做了,我手脚慢,一天加班11个小时才做了55块,所以我不想做了,11月4号跟老总提出辞职,老总不愿意,他说你再做一个月,我说那再做一个星期,他也同意了。这个星期每晚加班我没去,11月11号下午下班我又找到老总说到时间了,老总说你找曹总,我第二天没去上班,下午4点去找曹总,他说他不管这些,要我找老总,13号下午三点我又去找老总,他说:你已经旷工三天了,一分工资多没有,你去找劳动局告我吧,跟你说明了,我一份钱也不会给,明天上午10点你来找我,曹总也在,他要是说给,那就给。今天我十点准时到达,曹总就刚好出去又没说成,老总还是那句话,你去劳动局告我。9月23号试用期过了但现在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我找劳动局有希望吗?大概才2500块钱虽说不多,但是我是出来打工的,这一个半月自己的老本多用光了,一分钱多没有了,我肯定不愿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