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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疯子,我是说我的持有者,他叫吴邪。我比较喜欢叫他疯子,这不是说他的精神真的出了问题,虽然还不如那样。
之所以是持有者而不是主人,是因为我们这些工业品是不应该有主人的,到谁手里为谁卖命,刀刃绝不会为了谁钝下去——除非那家伙骨头太硬。吴邪的骨头没那么硬,但他抓着我的手很稳很牢,一时半会我不会到别人手里头去。
于是我放心地在他的房子里溜溜达达,夜深人静的时候去看看那把死去了似的古刀,偶尔跟他去他的小古董铺子里去转转。店子里那些真品赝品都是年岁不轻的,但是我趾气高扬地从那些落满尘埃的架子中间走过去,不管他们说什么我都回头笑嘻嘻地回一句放屁。这些娇贵的老东西不提也罢,毕竟几百年前也不过是件日常用的破瓷器。
瓷器碰不过石头,而有的刀子削铁如泥。同样走过了悠长岁月,最不该被当装饰品的那位反而被供在墙上。有时候疯子会把他拿下来看看,等他看够了摸够了抱够了又想够了,他还是被挂回墙上。
疯子有时候像个流氓,不是说他流里流气,是他会赖皮,跟那些没法拒绝他的人赖皮。你说一个奔四的人怎么好意思欺负高中生?多大点的孩子,被他唬得团团转。
疯子看着夜幕抽烟,说这都是命。
我早就不信他了,不过听了这话还是点点头,他之前拼了十七次,失败一次自残一次,如果失败是命的话他会在绝望前把自己弄死。不过还好他只是个疯子而不是逗比,要是他敢在手臂上画正字计数的话我能一抖给他抖到动脉去。
其实这货不太在乎有没有割到动脉。最开始纯粹是发泄,一刀胡乱划下去,不知深浅但是都挺深的,后来就慢慢的演变成一种仪式,但是下手却越来越重——把刀刃按在皮肤上慢慢地拉。
这人对自己真他妈狠,比他对别人狠多了。
以前黑金还没来的时候我经常盯着他看,这能让我了解很多东西,比如什么叫三十年河东河西,比如什么叫白了少年头,比如什么叫哀大莫过于心死。
他割了自己十七刀,基本都用不到我的本体,他有一把很锋利的小刀,偶尔用来杀人,更多的时候杀自己。一挥手划下去,鲜血淋漓。
我估计一开始的时候他会咬牙切齿地在心里发个毒誓什么的,但失败了那么几次后他就沉默了,最起码面上不再咬牙切齿,但毒誓应该还在发着的。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