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猛地睁开眼,墙上的挂钟也只是指到五点整而已。
又一次梦到他了啊。
朝歌摇了摇脑袋,起身到了水池跟前,双手舀起一汪水扣到脸上。
我有我自己的生活,他也有他的。
从高中的时候,自己就已经被他那黄玉石般透亮的猫瞳迷住。想一想,喜欢他也有七年了吧,高中的三年,大学的四年。
外面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雨珠不时触碰着家里阳台养的雏菊,雏菊的花叶上也已满布雨珠。天空偏向昏暗,黎明曙光的气息可能还要有一阵子才能到来。
来伦敦一个月了,仍是适应不了这里的气候。比起日本来,伦敦的天气多变,时不时就会下雨,连屋子里,也都是潮湿的。
慢慢就会适应下来的,朝歌这样安慰着自己。
自东大毕业之后,朝歌由于工作原因,被调到了伦敦,一年回日本的时间也特别少。不过这样的话,见到他的机会就少了呢。
跟他第一次说话好象是介绍完之后吧,那个时候自己就已经对他的猫眼产生了兴趣。
“越前同学,你的眼睛很漂亮。”趁着班导忙着问其他同学问题的时候,朝歌夸赞着自己右边的男孩。
男孩转头,稍微打量了一下朝歌,没有理会她。
而这一次,朝歌是近距离的看见了少年的眼睛。琥珀色的,清澈明亮,里面展现的是逆着光的她的样子。
我喜欢他的眼睛,喜欢他傲娇别扭的性子。
泼了一脸冷水的朝歌已经睡意全无,而现在全部的思绪,也全部都是关于他的,关于他与她曾经的故事。
他有他的路要走,我不能成为他路上的那块绊脚石。
是的,他要完成他的网球梦,他要完成他的梦想。而我也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人,是没有办法和他一起追逐梦想的。
听听歌曲,看看新闻,也就看见了娱乐头条的他。他还是一点也没变呢,又要接着打比赛了啊。
对着平板上的他的照片微笑着,指尖不停的划拉着,看着平板上她仅存的少得可怜的越前的照片。
记得自从那时起,自己就特别的关注他在班里的一举一动吧,虽然他经常喜欢趴在桌子上睡觉,但是他的睡颜也是那么的可爱。
也许,自己就开始暗恋他了吧。
喜欢他的一切,甚至迫切地想知道所有有关他的事情,看到他和别的女生稍微亲密一点就会莫名的不开心,他笑,开心的时候,自己的心里也跟着他开心,不知不觉中,这些细小的事情也已慢慢变成她的习惯,直至现在也无法改掉。
黎明是来得如此之快,在水泥高楼的映衬下,她看见了渐停的雨滴以及初升的太阳。再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已经六点半了。
时间过得如此之快啊,仅仅只是回忆一些他的事情而已。
放下平板,准备迎接新的一天,她的新的一天。
身为一个普通的上班族的她,就要每天早晨和其他的上班族一样,一大早挤着公交车,前往自己工作的公司。
“早安啊,朝歌。”挤公交车时,时常都能跟约翰碰面。
约翰是澳洲人,朝歌是在公司里认识他的,一开始他作为指导新入公司的职员,自然而然就认识了新入职员朝歌。
“约翰早。”微笑看着离自己不远却同样饱受人肉的约翰。
“早餐吃了吗?”仅仅是朝歌刚看了看窗外,再次转身,却看见了约翰就站在自己的身边。
什么时候...什么时候过来的?
“还没呢,你什么时候过来的?”人很挤,他难道是硬生生挤过来的吗?
“就这样过来的,那待会我们一起去吃吧。”
“恩。”
总觉得约翰很照顾自己,在刚开始他带自己以及其他人熟悉环境的时候,就觉得他很体贴,后来在和他交谈的时候就发现了他特有的澳洲男孩的阳关气息。
“给吧,在英伦这边啊,早餐是松饼最不错了。外加一杯咖啡,再开始一天的生活,真是美好啊。”约翰配合着自己说的话语,伸着懒腰。
他伸懒腰的动作很熟悉啊,就好象越前刚睡醒来一样,不过越前要比他多打一个哈欠。
越前不喜欢吃西式早餐,记得曾经自己给他做水果沙拉时,他就毫不犹豫地拒绝。
茶碗蒸才是他喜欢的,只是到现在,自己还是不能将茶碗蒸做出他所喜欢的味道。
“嘿,在想什么呢,都入神了。”对面的人儿将自己的五根手指在朝歌眼前晃着,使她回过神来。
“对不起。”
明明是和约翰吃早餐,怎么可以想到越前呢。
“你没生病吧?”约翰身体前倾,企图触碰朝歌的额头。
“我很好。”掀回去约翰的手,开始吃自己的早餐。
我有我的生活,不能让他干涉。
吃完早餐后拿着杯咖啡坐在了小隔间里,开始一天的工作。
“网球王子晋级决赛,是否再次夺冠?!”
正在整理文件时,却弹出来这样一个窗口,上面还有越前的清晰照片,他的猫瞳还是一如既往的漂亮呢。
是否再次夺冠?呵呵,这个问题问得还真是没有水准呢,网球可是他的梦想啊,不努力才会输呢,曾经观察他的时候,他就很认真努力地在练球,怎么可能就简简单单的输掉呢。
所以这次的冠军一定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