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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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拟定标的资产为阳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所持有的阳泉煤业集团兴
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峪煤业”)、阳泉煤业集团盂县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盂县化工”)、阳煤集团寿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寿
阳化工”)、阳泉煤业集团平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定化工”)等企
业股权。
兴峪煤业是阳煤集团根据山西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
战略安排,透过其全资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天安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阳煤天安投资公司”)进行收购整合的一家煤炭生产企业。在阳煤天安
投资公司收购整合兴峪煤业之时,兴峪煤业已设立子公司盂县化工规划建设年产
100 万吨尿素项目的煤化工项目,该项目至今尚未正式投产。
2013 年 8 月 23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设立下
属控股子公司阳煤集团深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州化工”)负责投资建
设“深州化工 22 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在此之前,阳煤集团在山西省晋中市寿
阳县和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开展了乙二醇项目的调研工作,并先后设立寿阳化工
和平定化工作为具体的项目规划及投资建设主体。
由于将兴峪煤业及其子公司盂县化工注入上市公司不仅可以减少上市公司
与阳煤集团及其关联方在原材料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还将有助于降低上市公司
原材料采购成本和解决盂县化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此外由于
乙二醇项目的市场前景较好,将寿阳化工和平定化工注入上市公司不仅有助于增
强上市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还将解决未来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因此,阳煤集
团于2014 年 6 月提出拟策划与本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由本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将兴峪煤业、盂县化工、寿阳化工、平定化工等相关资产注
入上市公司。
停牌期间,经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等工作后认
为,兴峪煤业与盂县化工目前都存在相关生产经营资质证照尚不齐全等情形;寿
阳化工和平定化工的乙二醇项目当前均处于筹建期,相关生产经营资质证照尚不
齐全,且未来能否按原计划的时间建成投产生产出合格产品、实现相关经营业绩
目标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基于兴峪煤业、盂县化工、寿阳化工、平定化工的现
状,现阶段暂不适宜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将该等资产注入上市公司,须待兴峪煤业、
盂县化工、寿阳化工、平定化工的前述不适宜注入上市公司之情形消除后,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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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相关程序,以决定是否通过适当方式将兴峪煤业、盂县化工、寿阳化工、平定
化工等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鉴于此,经公司与阳煤集团友好协商,双方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对于在阳煤集团通过将其所控制的兴峪煤业、盂县化工、寿阳化工、平定化工注
入上市公司等方式彻底解决前述潜在的同业竞争事项前,本公司将与阳煤集团协
商,依法通过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将兴峪煤业、盂县化工、寿阳化工、平定化工存
在潜在同业竞争问题的产品委托上市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独家销售、股
权或经营权托管、租赁、承包等措施,以避免同业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