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看到有人说,虽然牺牲了一个人,但是救活了更多人这个理由。
这又延伸出来了一个问题,就是多数利益和少数利益的冲突。
又有一个案例:有一伙暴徒,恐怖分子,而且都是疯子。
他们在城市的某个角落埋下了一个核武器炸弹,然后威胁市长:
他们非常讨厌一个人,是个大学教授,总是讲反恐的事,非常讨厌。
所以就要求把这个人以及他的十个学生全部杀了,不然就引爆核弹全城市的人都要死,最少死几百万人。
这伙人给的时间是1个小时,在1个小时内,市长可以找到这11个人,但是却不可能找到炸弹,而且炸弹也是真的(别说什么不符合逻辑,这是尼玛硬性条件

)。而且市长也跑不出
这个城市,他的亲戚,朋友,爱人也都在这个城市。
请问,你是市长,你会选择杀死这11个可怜,无辜,正义的人
还是和你得亲戚,朋友,爱人与市民一起葬身核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