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既然应邀发表一段评论,我也很正规地回复:
“为了深刻而“深刻”,为了娱乐而“娱乐”,为了先锋而“先锋”,为了美而“美”,都是虚假的极端主义”,这句话提供了一个虚假前提,就是上述所有的目的都是虚无的。但实际上这位朋友对这些词语并不理解。
什么是为深刻而深刻?深刻这个词的意思是指达到事情或问题的本质的,或指内心感受程度很大。现代主义思潮(希望这位朋友真的要看看相关的历史,而不是自己猜测)里头所包含的先锋派,就是反映现代社会中个人与人、个人与自我,以及人与社会的畸形异化关系,并因此产生的精神创伤、变态心理、悲观情绪和虚无意识。朋友尝试理解一下,这些艺术家们所创作的稀奇古怪的艺术,并不想你个人想象的那样的所谓为先锋而先锋。
你有这种想法,就是因为你个体置身于这个后现代思潮的大环境下,否定传统,否定权威,否定理性。
谈个体感受是没意义的,因为个体感受几乎是不可预知,每个人因为生活的背景,成长的经历不一样,所以感受绝无雷同。这样去谈艺术毫无意义,到头来只换来一句“你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的感受。”这是你是希望的答案吗?
---------------
“不要试图通过概念的定义,判断,推理引导别人对艺术审美进行抽象的理解,每个人会自然而然的通过自己的感知、想象、情感而有自己的理解和审美,所以才会有喜欢或不喜欢。是的,上层楼也仅仅是我自己的个人感受。你又要说个体和大众的区别了,大众还不都是个体组成的吗?你想用你的规则来达成一致的大众审美标准,可能吗,可能吗!”
这位朋友的评论进步了许多,不再热衷于连珠炮式的无聊发问。
我文章对先锋派的定义是引用文献的,对先锋派的看法也是辩证的,即肯定其创新精神,但认为对其实验作品的好坏应持有审慎态度。
你说我对艺术审美进行抽象的理解,这个比较有趣。艺术审美的对象是具象的,但艺术审美作为一个概念,只能进行抽象的解读。其实所有的概念都是抽象的,你试试举一个不是抽象的概念给我看看。
抽象是从众多的事物中抽取出共同的、本质性的特征,而舍弃其非本质的特征。
这位朋友一直强调,审美是通过自己的感知、想象、情感去进行,但这与大众审美规范没有一点的矛盾。这位朋友有一种偏见,即大众审美必定妨碍个体感受,这是对大众审美非常错误的理解。
我所说的大众审美,并不是先把规范写下来,然后让你对着条条框框去套用。绝对不是这样。大众审美规范是经过千万年来,人类沉淀下来的对事物的一种情感反应。
举个简单例子,中国人喜庆的时候喜欢穿红色,白事的时候喜欢穿素色,这个是约定俗成的。比方说对人的五官比例,怎么样是漂亮的,可能每个人的看法不同,但没有疑问的是起码是五官端正。古希腊人发现1:0.618黄金分割是美的,经过实践证明大众也是这样认为,现在已经成为公认的规则。
当然,对于个体来说,这些可能不重要,我过年喜欢穿白色衣服,我看人不看五官,我喜欢1:1的比例等等。这些充满变数的个体感受,无法成为一种知识,一种科学,或一种艺术。
人类的学问必须是通过大量无序杂乱的现象里头找出共性和规律,这样才有把知识火种传播下去的可能。
我不是不尊重个体感受,正因为千万人的个体感受,在几千年的筛选中,自然而然会形成一些共性的东西,这些东西尤其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