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张正义,讨还人民!!
给逝者一个公道,还孩子一个爸爸
肇事逃逸
2014年6月23日晚八点半左右杨某从岳父家吃完晚饭出门骑摩托返回家,出门口上了河堤。在离岳父家仅五百米处被迎面而来的一辆摩托车撞倒在地,肇事嫌疑人即为其岳父本村人,青县木门店镇叩庄村名刘某。在出事之后刘当时头脑清醒,连续和家人及外人打通31个电话(刘某与家人、家人与家人及外人,其中26个电话是刘某与家人的),刘某肇事后不打110、不打120,反而第一时间给他妻子打的,第二个电话给刘某的女婿谢某打的,刘某告诉其女婿谢某在回家的大堤上撞人了,人够呛(生命垂危),谢某告诉其老丈人刘某把车扔了快跑(当时谢某正和5人在酒店喝酒,同时在场的还有公安人员),留下已经没有意识的杨某倒在血泊中。杨某妻子在九点零五分给杨某打电话但是长时间无人接听,本来从岳父家到自己家路程仅有六里之距,半个小时足矣到家,其妻子见其久久不接电话便多次反复拨打,而此时躺在血泊中的杨某已经昏迷失去了接电话的能力和意识。就在这时附近养牛场的工作人员隐某和另外一人循声走过去发现了躺在血泊中的杨某,并用杨某电话打给杨某父亲通知杨某出事了。同时用杨某的手机报案并拨打了120急救中心电话来救人。杨某父亲接到杨某出事消息后第一时间通知了亲家谢某,杨某岳父和其妻子就立即从家里出来按路寻找,在仅离家500米远的路上发现了杨某,当时杨某面部朝天双臂微微张开躺在路的北边(杨某是从东往西走),摩托车压在双腿身上,头部流出大片血迹,而且头顶部有一明显棱柱状凸起约两厘米高,六七厘米长,杨某当时已经是呼吸微弱没有任何意识,其岳父心急如焚等不得急救中心车到就决定自己开车第一时间送姑爷到医院,于是在两位养牛场工作人员帮助下杨某被抬上其岳父的汽车上快速的送到了青县人民医院。青县人民医院在经过仔细检查和全力抢救也没有挽救杨某的性命。杨某在2014年6月27日下午两点半死亡,留下年仅90的爷爷奶奶、六十多的父母、年纪轻轻的发妻和还在襁褓里的孩子(孩子出生仅7个月)。
事件背景分析:事故受害者并导致死亡的杨某是家中唯一的儿子,在农村人眼里家里的儿子就是顶梁柱,已经六十多岁的父母没有工作仅有几亩地的微薄收入,其父亲身体状况也不是很好。杨某上面还有年近90的爷爷奶奶靠着家里赡养。其妻子因为不久前生下孩子,到现在依然在家里抚养孩子没有工作,年仅7月的孩子还在嗷嗷待哺,因此一家的生活都是靠着杨某的打工收入来支撑。但是不幸就是发生在这个原本就不太富裕的家庭,一场飞来横祸打破了原本宁静和谐。生病入院仅4天就花光了一家人所有的积蓄而且为了抢救杨某其岳父谢某也拿出一大笔钱。
肇事人刘某肇事后,一不报警,二不救(既不拨打110、又不拨打120),反而及时与其妻子、女儿、儿子及女儿的对象通电话,密谋汽车逃逸,逃避罪责。刘某汽车逃逸后,又于6月23日23时28分住进康泰医院(青县康泰医院,此院内有刘某的亲表侄任主治大夫)至今在康泰医院里装病静养。
被害人杨某死亡到现在将近一个月,肇事人刘某一方至今没有出一分钱,没有一个人到被害人杨某(已死亡)家表示一下对杨某家人进行安慰。
青县公安局交通事故大队的认定书是:刘某弃车逃逸负主要责任。
可是到现在刘某在康泰医院里静养,我们理解不了,搞不通,静养到何时?问题何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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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
2014年6月23日晚八点半左右杨某从岳父家吃完晚饭出门骑摩托返回家,出门口上了河堤。在离岳父家仅五百米处被迎面而来的一辆摩托车撞倒在地,肇事嫌疑人即为其岳父本村人,青县木门店镇叩庄村名刘某。在出事之后刘当时头脑清醒,连续和家人及外人打通31个电话(刘某与家人、家人与家人及外人,其中26个电话是刘某与家人的),刘某肇事后不打110、不打120,反而第一时间给他妻子打的,第二个电话给刘某的女婿谢某打的,刘某告诉其女婿谢某在回家的大堤上撞人了,人够呛(生命垂危),谢某告诉其老丈人刘某把车扔了快跑(当时谢某正和5人在酒店喝酒,同时在场的还有公安人员),留下已经没有意识的杨某倒在血泊中。杨某妻子在九点零五分给杨某打电话但是长时间无人接听,本来从岳父家到自己家路程仅有六里之距,半个小时足矣到家,其妻子见其久久不接电话便多次反复拨打,而此时躺在血泊中的杨某已经昏迷失去了接电话的能力和意识。就在这时附近养牛场的工作人员隐某和另外一人循声走过去发现了躺在血泊中的杨某,并用杨某电话打给杨某父亲通知杨某出事了。同时用杨某的手机报案并拨打了120急救中心电话来救人。杨某父亲接到杨某出事消息后第一时间通知了亲家谢某,杨某岳父和其妻子就立即从家里出来按路寻找,在仅离家500米远的路上发现了杨某,当时杨某面部朝天双臂微微张开躺在路的北边(杨某是从东往西走),摩托车压在双腿身上,头部流出大片血迹,而且头顶部有一明显棱柱状凸起约两厘米高,六七厘米长,杨某当时已经是呼吸微弱没有任何意识,其岳父心急如焚等不得急救中心车到就决定自己开车第一时间送姑爷到医院,于是在两位养牛场工作人员帮助下杨某被抬上其岳父的汽车上快速的送到了青县人民医院。青县人民医院在经过仔细检查和全力抢救也没有挽救杨某的性命。杨某在2014年6月27日下午两点半死亡,留下年仅90的爷爷奶奶、六十多的父母、年纪轻轻的发妻和还在襁褓里的孩子(孩子出生仅7个月)。
事件背景分析:事故受害者并导致死亡的杨某是家中唯一的儿子,在农村人眼里家里的儿子就是顶梁柱,已经六十多岁的父母没有工作仅有几亩地的微薄收入,其父亲身体状况也不是很好。杨某上面还有年近90的爷爷奶奶靠着家里赡养。其妻子因为不久前生下孩子,到现在依然在家里抚养孩子没有工作,年仅7月的孩子还在嗷嗷待哺,因此一家的生活都是靠着杨某的打工收入来支撑。但是不幸就是发生在这个原本就不太富裕的家庭,一场飞来横祸打破了原本宁静和谐。生病入院仅4天就花光了一家人所有的积蓄而且为了抢救杨某其岳父谢某也拿出一大笔钱。
肇事人刘某肇事后,一不报警,二不救(既不拨打110、又不拨打120),反而及时与其妻子、女儿、儿子及女儿的对象通电话,密谋汽车逃逸,逃避罪责。刘某汽车逃逸后,又于6月23日23时28分住进康泰医院(青县康泰医院,此院内有刘某的亲表侄任主治大夫)至今在康泰医院里装病静养。
被害人杨某死亡到现在将近一个月,肇事人刘某一方至今没有出一分钱,没有一个人到被害人杨某(已死亡)家表示一下对杨某家人进行安慰。
青县公安局交通事故大队的认定书是:刘某弃车逃逸负主要责任。
可是到现在刘某在康泰医院里静养,我们理解不了,搞不通,静养到何时?问题何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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