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问问题的朋友,可能都比较年轻,至少思想比较年轻!也可能比较少读书,至少阅读书页比阅读网页少!所以更可能不知道【写在前面】这四个字有多好用。想当年,在我还是【市场主流】的年纪时,就常常碰到,翻开一本书什么都还不知道,就来这么一篇【写在前面】。
【写在前面】有点类似序,但又不是,序的感觉上比较是陈述写作动机与心情,或者叙述与书本内容比较相关的文章,当然了,如果序文与书本里其它文字完全不相关,那就写成【代序】也能蒙混过关。当然更多人找来大师名人写推荐序,所谓推荐序就好像,怎么说呢?就好像,不管什么样的王八蛋当选立委,一选完就有人会送出一堆【众望所归】、【为民喉舌】的花篮给他一样! 显然这些的层次都不够,【写在前面】其实更有学问,他看似与内容无关,却又论及内容,但是,明明谈到书本内容了,又让人不知道内容是什么!你看不懂我说什么对不对?嗯,对了,就是这种感觉!
好吧,我翻译成白话文好了,一般说来【写在前面】四个字,除了表面的意义之外,还有两种寓意,其一是在你看书之前先警告你:看完书你一定要喜欢,如果你不喜欢的话,一定是你层次不够,读书不用心,无法体会笔者的细腻,你真的很逊...
第二种就没有那样酸,我是说,就没有那样欲言又止,他会直接说:拙作完成的过程非常辛苦,不但巧遇 .
温室效应,蓝绿恶斗,名模摔马,还常常上【哭了】抓不到歌,这样艰辛的创作过程,就算你不喜欢,也应该要鼓励的!
那么,我就写在前面吧,这两种功能我都要。
首先,还是得对歌做个定义,而提到歌的定义,就一定得祭出诗经里的这句话:【动情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不足,故永歌之。】
【歌】在刚开始讨论的时候,其实还不容易将词曲分开,我们可以发现诗经这句话分三个层次,首先是情绪被挑动时的直觉反应,当直觉无法表达所有情绪时,会加入其它加强语气的字眼,到此,都还是词曲同步的阶段,一直到永(咏)歌之,才冷静的把歌词部份经过修饰并呈现,哎哎,这样说又听不懂了,那就来举例!
1.【两只老虎 两只老虎...】这是动情于衷!
2.【跑得快 跑得快...】言之不足,故嗟叹之!
3.【一只没有尾巴 一直没有耳朵 真奇怪 真奇怪...】
前两句我们当然不能说不算歌词,但是到了第三阶段,歌词的学问才算真正出现!而怎样才算是好歌词呢?
在这里要岔开一下话题,有人问我为何这次问题征选的所谓钦点奖题目似乎不够【伟大】充其量只能算是个技术问题,其实没有错,因为感情是无法讨论,甚至无法比较的,就像最佳作词奖不应该把各种语言放一起比一样,不在那种语言的感情里,如何被感动呢?所以讨论,好吧,教学,我们只能就技术层面进行!
两只老虎是一首翻唱歌曲,有个说法说原版是法语,不过我听不懂法国话,只好拿英文版本来说说:
【Are you sleeping?】 !
Are you sleeping? Are you sleeping?
Brother John? Brother John?
Morning bells are ringing, Morning bells are ringing,
Ding ding dong, Ding ding dong.
一首歌词通常有三个重要的基本形式,口语化、韵文化、规律化,试比较中英版本:
【口语化】:
英文版中Brother John的反复,其实有一点点违背一般口语,以早上妈妈叫起床的经验,或者我们叫人的经验,重复叫两次【Brother John】都显得有点蓄意,相对的国语版本整首词就顺畅口语且合情合理许多
【韵文化】:
跑得快跟真奇怪,John跟Dong都有押到韵。
【规律化】:
两首词都用很多迭句,迭句从诗经起就是歌词里很重要的手法之一,国语版本用【一只没有尾巴 一直没
有耳朵】看来似乎违背规律化,其实反而在短歌里制造出变化性,而两句Morning bells are ringing 则有铃声催促的反复感,算是各有所长。 用这样龟毛细致的方式分析歌词,真是无趣的事情,但是没办法,技术性就是如此,那么,两个版本哪个好呢?以技术层面,都不算最好。
【老师打我】
老师打我 老师打我
我要哭 我要哭
回家告诉爸爸 回家告诉妈妈
打老师 打老师
向人哭诉老师打我,两次反复不但有画面,而且增加事件严重性。比起两次Brother John的牵强,比起两次跑得快的大惊小怪,两次我要哭,简直悲壮而且理直气壮。 两只老虎的规律化最大缺点是一只没有啥一只没有啥,常常搞错,到底是眼睛嘴巴耳朵还是尾巴,哪个前哪个后常常搞乱,但是向父母告状,顺序永远不会搞错,你现在闭起眼睛唱一遍,一首词可以让你看一遍"
之后一辈子就不会再忘记,那当然是好歌词,至少技术层面是好歌词!看吧,你甚至不觉得他押韵有呆呆的感觉!
【写在前面】有点类似序,但又不是,序的感觉上比较是陈述写作动机与心情,或者叙述与书本内容比较相关的文章,当然了,如果序文与书本里其它文字完全不相关,那就写成【代序】也能蒙混过关。当然更多人找来大师名人写推荐序,所谓推荐序就好像,怎么说呢?就好像,不管什么样的王八蛋当选立委,一选完就有人会送出一堆【众望所归】、【为民喉舌】的花篮给他一样! 显然这些的层次都不够,【写在前面】其实更有学问,他看似与内容无关,却又论及内容,但是,明明谈到书本内容了,又让人不知道内容是什么!你看不懂我说什么对不对?嗯,对了,就是这种感觉!
好吧,我翻译成白话文好了,一般说来【写在前面】四个字,除了表面的意义之外,还有两种寓意,其一是在你看书之前先警告你:看完书你一定要喜欢,如果你不喜欢的话,一定是你层次不够,读书不用心,无法体会笔者的细腻,你真的很逊...
第二种就没有那样酸,我是说,就没有那样欲言又止,他会直接说:拙作完成的过程非常辛苦,不但巧遇 .
温室效应,蓝绿恶斗,名模摔马,还常常上【哭了】抓不到歌,这样艰辛的创作过程,就算你不喜欢,也应该要鼓励的!
那么,我就写在前面吧,这两种功能我都要。
首先,还是得对歌做个定义,而提到歌的定义,就一定得祭出诗经里的这句话:【动情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不足,故永歌之。】
【歌】在刚开始讨论的时候,其实还不容易将词曲分开,我们可以发现诗经这句话分三个层次,首先是情绪被挑动时的直觉反应,当直觉无法表达所有情绪时,会加入其它加强语气的字眼,到此,都还是词曲同步的阶段,一直到永(咏)歌之,才冷静的把歌词部份经过修饰并呈现,哎哎,这样说又听不懂了,那就来举例!
1.【两只老虎 两只老虎...】这是动情于衷!
2.【跑得快 跑得快...】言之不足,故嗟叹之!
3.【一只没有尾巴 一直没有耳朵 真奇怪 真奇怪...】
前两句我们当然不能说不算歌词,但是到了第三阶段,歌词的学问才算真正出现!而怎样才算是好歌词呢?
在这里要岔开一下话题,有人问我为何这次问题征选的所谓钦点奖题目似乎不够【伟大】充其量只能算是个技术问题,其实没有错,因为感情是无法讨论,甚至无法比较的,就像最佳作词奖不应该把各种语言放一起比一样,不在那种语言的感情里,如何被感动呢?所以讨论,好吧,教学,我们只能就技术层面进行!
两只老虎是一首翻唱歌曲,有个说法说原版是法语,不过我听不懂法国话,只好拿英文版本来说说:
【Are you sleeping?】 !
Are you sleeping? Are you sleeping?
Brother John? Brother John?
Morning bells are ringing, Morning bells are ringing,
Ding ding dong, Ding ding dong.
一首歌词通常有三个重要的基本形式,口语化、韵文化、规律化,试比较中英版本:
【口语化】:
英文版中Brother John的反复,其实有一点点违背一般口语,以早上妈妈叫起床的经验,或者我们叫人的经验,重复叫两次【Brother John】都显得有点蓄意,相对的国语版本整首词就顺畅口语且合情合理许多
【韵文化】:
跑得快跟真奇怪,John跟Dong都有押到韵。
【规律化】:
两首词都用很多迭句,迭句从诗经起就是歌词里很重要的手法之一,国语版本用【一只没有尾巴 一直没
有耳朵】看来似乎违背规律化,其实反而在短歌里制造出变化性,而两句Morning bells are ringing 则有铃声催促的反复感,算是各有所长。 用这样龟毛细致的方式分析歌词,真是无趣的事情,但是没办法,技术性就是如此,那么,两个版本哪个好呢?以技术层面,都不算最好。
【老师打我】
老师打我 老师打我
我要哭 我要哭
回家告诉爸爸 回家告诉妈妈
打老师 打老师
向人哭诉老师打我,两次反复不但有画面,而且增加事件严重性。比起两次Brother John的牵强,比起两次跑得快的大惊小怪,两次我要哭,简直悲壮而且理直气壮。 两只老虎的规律化最大缺点是一只没有啥一只没有啥,常常搞错,到底是眼睛嘴巴耳朵还是尾巴,哪个前哪个后常常搞乱,但是向父母告状,顺序永远不会搞错,你现在闭起眼睛唱一遍,一首词可以让你看一遍"
之后一辈子就不会再忘记,那当然是好歌词,至少技术层面是好歌词!看吧,你甚至不觉得他押韵有呆呆的感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