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堂里,周笔畅和尚大同正练习着为决赛准备的曲目。尚大同一身黑色的西装,坐在白色钢琴前,缓缓敲动琴键。笔畅站在钢琴旁,低声浅唱。画面和谐而美好,用琴瑟和鸣形容也不为过。
座位下的孙坚颇不痛快,画面太和谐,看着刺眼。
一曲唱罢,笔畅和大同相视一笑。
“这首歌是我在前年就已写好的,可是选了好几个人来唱,也觉得差点意思。今天听到你唱,居然觉得比我自己唱要好得多!”大同的言语中含着些许兴奋。
“还好啦,是你写的歌本就好。”笔畅有些不好意思。
孙坚一看两个人唱完了,连忙提着手里的热饮凑上去。“你们也练了小半天了,歇会儿吧!来,喝点东西。”
“多谢!”尚大同接过一杯。
“这首歌确实很好听,但是不是安静了些呢?毕竟总决赛了,观众们还是喜欢热闹的,你们觉得呢?”孙坚说着,眼睛看着笔畅。
大同听完笑了笑,“孙少爷的顾虑是有道理的,不过,如果写热闹的歌,我确实还不太擅长。”
“不会的,大同,我相信你。”笔畅坚定地说,“虽然我也知道观众们的心理状态,但是我还是喜欢安安静静的音乐。我相信,这不会错。”
大同听到她的言论感到很欣慰,这个朋友是值得交的。他向周笔畅伸了伸掌,“y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