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了别人的男朋友”,这帽子我戴不起——
之前是有好感,在接触,但,不是男女朋友,还没到那份上……是她这一闹,让我们不得不决定:要么两人在一起,要么一个准备离职。
午休时间闹翻单位……要真是他老婆,我“第三者”,行,我活该!现在算什么啊,娃娃亲,他根本都不认!就这样我也给足她面子了,当然也是给自己留面子,根本没多说什么,挨骂就挨骂了!
还怎么样,难道她还有理了?或者现在社会就这样——会闹的,横行天下?
我不歧视农村的,不过这个人,叫她“村姑”,不冤……真正的幸福,是找到一个心心相印、知冷知热的人,而不是死扒着自己根本配不上的好男人不放!是“纯洁”?可能吧。
最后:我没有不停发主题,即使有,我也没逼着谁看……如果反感,别看我发的主题不就完了,还非打开一个又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