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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水贴--关于李某某的QJ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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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梦鸽说她孩子内心善良,到酒吧喝酒是开心一下,我真是牙疼,这个女士完全没有道德观念,也不能正确理解社会,所以她巧妙的把自己孩子给毁了,最倒霉的是老李了,会不会后悔五十多又当的那会新郎?


来自iPad33楼2013-12-10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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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鸽觉得其他被告认轮奸罪就为坑她的乖孩子?开房前还干了一架,好孩子肯定算不上;又说其他人反水,李某某是睡着了没精斑没发生关系,你全摘干净了,其他被告怎么办?结果被抛到主犯位置,李妈妈功劳不小


    34楼2013-12-11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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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10 04: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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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还有第一个上的是嫖娼,后面的是强奸的传言,这个传言对谁有利?是谁散布的?其他被告估计也心知肚明,法庭上内讧,破案就容易


      35楼2013-12-11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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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人认罪 物证精斑和嫌疑人认罪供词让这案件定性为强奸案从各角度来讲合情合理合法 就是说 这个案你李叉叉参没参与 是个什么玩意 这都是个强奸案 李叉叉做无罪辩护 已经只能从证明他没参与入手了 就是说法官只要判断他案发在不在 参没参与就行了 而李叉叉在场参与人证物证齐全 所以这判决 所谓疑罪所谓仇富所谓民意影响判决 是有些人想多了 至于十年 那只能怪坑儿的李娘 律师 和小伙伴了


        来自手机贴吧36楼2013-12-11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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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四人认罪的提下 女方的真卖假卖 法庭上都不需要证实了 当然 李叉叉可以最后一搏 就是窜掇其他四人翻供 五人都不认罪 法庭才会再证实女方是真卖假卖


          来自手机贴吧37楼2013-12-11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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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早不关心这案件本身的真相和细节了,反正这结局还是挺令人满意的


            IP属地:北京38楼2013-12-11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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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光下的紫翘 @mocat_M


              IP属地:北京39楼2013-12-11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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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之前在天涯玩看到过一个帖子,李在出事前宋祖德就写过一篇文章,称李是海淀银枪小霸王。。。。。。


                来自手机贴吧40楼2013-12-12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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