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就此案提出我的几点看法。
第一,是严刑惩之还是要求经济赔偿,毕竟人已经死了,不能永远活在悲痛当中,所以应该考虑经济赔偿和刑罚之间的平衡。
第二,谭某的量刑问题,她并没有参与对女孩的杀害,的确,她诱导了女孩并且见死不救,她的目的不是让她死,因此罪名也应当是意同强奸,但强奸未遂而且属于从犯,因为她并未参与施暴过程。并且她坐视女孩的死,也应该考虑在内。但因为此案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却应该从紧量刑。总的来说,死刑不合理。再考虑到刑法规定,死刑也不太可能。
第三,白某的量刑问题,可以说他怂恿谭某参与强奸犯罪,是主犯。还有杀人罪,因此应该判死刑。
第四,社会情绪问题,现在民众很不理智,却打着民怨的旗号,希望司法机关,政府机关排除压力,公正司法。
第五,孩子问题,这次案件与孩子没有任何关系,但囿于案件影响,孩子日后的成长必然困难,所以政府机关应该伸出援手,积极的说服亲属,并基于人道而给予经济方面的扶持,让孩子能成长下去。换个城市也无妨。
第六,桦南县的民众应该理性,罪不及孩子,不能以正义之名行暴力之实。
望吧友积极发表看法。
第一,是严刑惩之还是要求经济赔偿,毕竟人已经死了,不能永远活在悲痛当中,所以应该考虑经济赔偿和刑罚之间的平衡。
第二,谭某的量刑问题,她并没有参与对女孩的杀害,的确,她诱导了女孩并且见死不救,她的目的不是让她死,因此罪名也应当是意同强奸,但强奸未遂而且属于从犯,因为她并未参与施暴过程。并且她坐视女孩的死,也应该考虑在内。但因为此案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却应该从紧量刑。总的来说,死刑不合理。再考虑到刑法规定,死刑也不太可能。
第三,白某的量刑问题,可以说他怂恿谭某参与强奸犯罪,是主犯。还有杀人罪,因此应该判死刑。
第四,社会情绪问题,现在民众很不理智,却打着民怨的旗号,希望司法机关,政府机关排除压力,公正司法。
第五,孩子问题,这次案件与孩子没有任何关系,但囿于案件影响,孩子日后的成长必然困难,所以政府机关应该伸出援手,积极的说服亲属,并基于人道而给予经济方面的扶持,让孩子能成长下去。换个城市也无妨。
第六,桦南县的民众应该理性,罪不及孩子,不能以正义之名行暴力之实。
望吧友积极发表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