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理解就是,两车对撞事故中涉及的两车越轻,事故的严重程度就越低。如果碰撞涉及到很重的车,例如大货车,这次碰撞的严重程度就会高,当然实际结果可能是大货车没事,但轻的车——例如和大货对撞的小车就会伤亡严重。如果换了两个大货车对撞,这事故的总严重程度只会更高。因此我们可以说,开一部重车上路,对别人、对自己其实都是更危险的,这还没有算车重所带来的操控惯性大、刹车效能下降等主动安全的负面影响。你没事开一辆坦克上路,你是安全了,但任何车辆和你发生碰撞结果都很惨。所以从设计、制造车辆的角度出发,绝不可以将车重无节制地加大。
上面的例子是从整体碰撞严重程度出发的,让我们改从人的受伤程度出发分析一下。撞击能量反映到每个车上,会转化成冲击力,冲击力会作用于车体的各处(包括车内的人),最终体现为整部车(包括车内乘员)受到的一个加速度(g值)。在严重事故中评测人的致伤(致死)程度,主要就是以人体可承受的最大g值为直观指标(当然也有g值不大但人被挤压致死或异物插死之类的情况)。
在一次对撞里,冲击力均匀分配,但因为双方重量不同,同样的冲击力对不同重量的对象造成的结果会不一样,典型例子就是小车撞货车,小车被弹开了而货车几乎没动(可能还维持原有行进状态)。在这个情况下,小车乘员受到的g值当然比货车要高得多。从这个角度分析,轻车和重车对撞,轻车的确吃亏。
这就好比NCAP测试中总是碰撞的车受损,什么时候见到那道水泥墙受损了(但40%偏置碰撞其实是用一个可变形物,这个我们忽略)。我们这里没几个是开大型货车的,我们讨论的都是小车,所以不妨把大型车想象为水泥墙(事实上它比水泥墙更恐怖,因为它会翻到、有各种异形突出物,会让小车钻进它的底下,或使小车的安全吸能构造完全发挥不了作用),据上面NCAP测试例子的分析,大家说两部吸能构造设计水平相同的车,一部是1200kg,另一部1500kg,分别撞向大货车,谁会更惨?不难用物理定律分析出来,重的那台车更惨。
简而言之,在对撞案例中,开重车的一方比轻车的一方有利。但对于轻车一方来说,车辆安全性越好、越轻,可能对自己更加有利。按这个逻辑,车厂是否要比拼造更重的车——你造1.5吨,我造2吨,他造2.5吨……然后大家都去买2.5吨重的车……显然这会陷入一个恶性循环。因此,将车辆重量减轻的同时兼顾和维持出色的吸能效能和车体刚性,才是全世界造车的合理思路。
最后纠正一个谬误:越重的车越安全。这个问题得结合车辆安全设计水平、跟谁撞、撞什么、怎么撞,具体分析。近5年新设计的车,安全保护性能普遍远胜于5年、10年前设计的车,这个设计的差异往往可以弥补重量的不足。对此,下面这个视频是很好的实证:
这是昨天网友贴上来的,很轻的雷诺Modus和一部很重的沃尔沃940对撞,但雷诺是新款车,沃尔沃是老款车。结果轻得多的雷诺对乘员的保护性完胜重得多的沃尔沃。在这个实验里,两车乘员受到的冲击力其实是相等的,而且就车的动作来看,Modus因为轻还被撞到弹起转了个身,但更先进的高刚性车体保证了乘员生存空间,而老沃尔沃连生存空间都没有了。我们不知道Modus上的乘客受到多大的g值,这g值是否会造成他被挫伤、脑震荡等,但他至少还有生还的可能;而看看沃尔沃上的乘员,即便他受的g值没雷诺高,但他会被挤死。可见,再重的车体也比不上实实在在的先进高刚性构造来得有效。
对于车重与安全性的关系,我有一个很清晰的结论:在每一次碰撞中,车重是影响严重程度的一个要素,但车重并不是衡量车辆安全性的一项指标。同样的要素还有速度,每次碰撞中速度对严重程度有决定性影响,但我们不能说某车跑得快,所以它更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