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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连载)《请吻红唇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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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三) 蝴蝶之吻 

 蝴蝶,破茧而出的是肉体,还是灵魂?   

  如果它们如同凤凰一般经历涅磐之苦,可还能振翅高飞?  

 或许,它也可以重生,只是我们未曾遇到过这样的蝴蝶。  

——————————————————————前言  
 


1楼2007-08-10 14:29回复
    1、    

    有时候我总是忍不住要想,如果我是贾宝玉,一定会放弃“女人是水做的”这样可笑的说法,因为就我的角度看来,男人才是水,而女人则是油。不仅滑不“留”手,还总爱浮于男人之上。    

    看着我家里的三个宝贝,就能明白,女人天生就比男人强!男人靠武力征服世界,而女人靠魅力征服男人,原来到最后还得掂量,“且看今日域中,是谁家天下?”    

    表妹彩虹堂而皇之地骑在男人头顶拉屎撒尿;风筝温言软语,乘你不备头上早已多了一颗避雷针;而我的女朋友依依则是偏好威胁的方式,好象她是美国总统一样,总是期待着你能主动将她请上头顶。然而依依这样的女人其实是三者中最吃亏的类型,因为当男人爱一个女人时,他会很乐于为她精尽人亡,可是一旦不爱,他会恨不得一脚踹上对方的脸!当然,我一向是很绅士的。    

    然而风筝一直很没眼光地将我的绅士风度说成是好色之徒,这让我郁闷了很久,可是当她有一天真正感受到了我与生俱来、敌我不分的怜香惜玉时,也曾大大地为我不平。当时她说过这样一句话,让我为此又愤怒了好久。她说,哥,作为女人,我很高兴有你这样的男性盟友,可是作为你的妹妹,我真羞于与你为伍啊!我知道,这话其实是有感而发的,因为这辈子唯一让我真正打心底里怜惜的女人只有一个,那就是依依,风筝曾经,或许是永远的情敌。


    2楼2007-08-10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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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07 16: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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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难忘邂逅是每一对恋人都必经的道路,虽然我一向很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但也免不了俗上一回。初见依依时,她是歹徒,我是护卫。她袭击的是风筝,我保护的也是风筝,于是一段官兵与强盗的战争不可避免地上演在了我们之间。 

      印象中曾经有部电影的名字叫《老鼠爱上猫》,刀光剑影的交错之中,一个眼神向对,或许就已认定了彼此,朋友也好,情人也好。    

      而我和依依的交错可以说根本还来不及慢镜头的剪接处理,让我们有一个彼此认识的过程。就在那一瞬间,真的只是一瞬间,如果我当时眨了一下眼,风筝的脸就被割开一条很华丽的口子了,幸好我错过目睹整个凶案发生的机会。直到现在,停留在我脑海中的印象仍只是一道白色的刀光和一个女人,一个漂亮女人脸上玉石俱焚的狠厉和难言的凄楚。    

      恩,这么说有点太古龙了,换种方式好了,反正当我看清了“女匪”的样貌之后,我作了一个很大胆,当然也很明智,或许还很麻烦的决定,直接利用身体高度的优势跟她进行“贴身战斗”,当然我绝不可能踹她的脸,更不可能踹她脸以外其他的部位,于是或许是出于男人的本能反应,我潜意识地伸出双手,抱住了她丰盈有致的身体!    

      咳咳,这么说可能又有点下流。因为这都是事后回味才来得及慢慢想象的,事实上在当时,我只能为风筝担心,看着那把不知是用来切蛋糕还是用来解剖尸体的小刀就这样直接划过风筝细嫩的掌心,带出一条猩红的血痕,鲜血像风筝手中的番茄汁一样随意溅出,看上去好象一点都不真实的样子。我承认,那一瞬间,我的心几乎跳出了喉咙口,是绝对没有时间去肖想那位歹徒的身体是否丰盈有致的!


      3楼2007-08-10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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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感情是这世上最奇怪的东西,会像受了药物的控制一般,不自觉地去想,去期待一些什么,并忍受着折磨还觉得很快乐!    

        后来我们一起聊天时风筝曾经说起过我的那段单相思时光。她说,哥那时候简直像个花痴!一会儿皱皱眉头,一会儿又笑得很猥琐,好象马上就会流口水一样!    

        的确,自从那次相遇之后,我就开始“生病”,而病头就是依依!我迫不及待地想见她。这样的感情就好象走进了迷宫一样,平日里三十六个心眼,七十二个转轴统统都丢了,完全忘记该从罗这条路上去寻找,百般无奈之下,居然开始期盼她能每天都来行刺风筝一次。于是,我就一相情愿地对风筝采取了24小时跟踪式的贴身保护,直到把我们俩都几乎逼疯了为止,依依还是没有出现在我的眼前。    

        然而真正当我再次见到依依,却又是一个想不到的时机。    

        那天,我一个在酒吧调酒的小k朋友打电话给我,说是从法国那里进了一个新酒的品种,我也正当心灰意冷、百无聊赖之际,反正酒解相思苦嘛,过去喝一杯说不定还能稍微痛快点。于是大半夜的就往pub里跑,刚一进去,就听见舞池里、吧台前传来的尖叫声、唏嘘声,好象把自己丢进了麻辣烫一样让人浑身燥热,无限地兴奋,甚至疯狂。    

        我还没走到近边,耳膜就几乎要被震破了,整个人像要被巨大的声浪给掀翻一样。一个身材火辣又几近全裸的妖艳女人,正在大跳特跳着香艳劲舞,妩媚入骨,台下所有的男人都为之疯狂起来,我也是男人,生理反应如同我的人品一般诚实。一股火从我的胯下开始烧起,以燎原之势迅速直达脑门,夺去了我的理智。说实话,那个时候的我真TM想跳上去轻轻抚摸那个女人纤细美丽,直达嫩白酥胸的脖子,然后,掐死她!    

        掐死这个赤裸着,名叫依依的女人!


        5楼2007-08-10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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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不知道依依在pub里的名气甚至超过了任何一个驻唱的名乐团,我那个小k朋友后来告诉我,依依第一次踏入pub就卷起了一阵旋风。喝酒、跳舞、跟人打赌,甚至还用酒瓶子扎破了一个大男人的肚子!性烈如火的女人,跳起舞来却就像只蝴蝶一般轻盈,在还没人知道她的名字时,他们暗中都戏称她为“神秘的火蝶”。    

          反正,也不知道为什么,第一次,我为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女人震怒了。只因为她身上挂的布料实在少得可怜!能怎样解释我当时的心情呢?用比拟一点的语句来形容就是“被糯米团子哽住了”,这种上不上,下不下的感受可以把一个铁血男人逼去上吊。    

          我挤了两次,都没能化怒火为力量把这只风骚的蝴蝶从那群恨不得将她生吞活剥的男人中抢出来,无奈只好用偷的!    

          于是,我拜托那个小K朋友悄悄将全pub的灯光关掉一分钟,其实事情顺利地只花了我30秒。脱外套,丢上依依光裸到只剩内衣的身子,顺便将她拖出了舞池。    

          我还记得她微熏的眼神,似笑非笑地望着我,如同看待那些舞池中觊觎她的饿狼一般。好吧!我承认,我也是饿狼,当面对依依的时候。    

          可是我发誓,我原本真的只想把她送回家立即就走的,只可惜,我不姓柳,不是圣人,没有坐怀不乱的本事。所以,在我还没彻底搞清状况的时候,她只说了一句话,就彻底击溃了我所有引以为傲的自制力,她说,如果你喜欢我,就留下,如果不,就滚,永远也别让我再看见你!


          6楼2007-08-10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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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为了证明我是喜欢的她的也好,为了我男人脆弱的自制力也好,为了以后还能继续看见她也好,总之,隔天当我迎接朝阳第一缕光芒时,正不着寸缕地躺在依依的床上。我可以发誓我绝不是故意的,虽然那种感觉好极了!关于昨夜的战况是否激烈其实我已经不大记得了。事后我那位小K朋友曾暧昧兮兮地告诉我,那种法国新酒似乎带有一点催情的效力,你看,我果然是无辜地失了身吧?    

            然而,无论我再怎么宣告这是酒后乱性的结果,都不能否认,当睁开眼便看见依依平静恬然的睡容时,心里的幸福感像是挖到了泉眼一般,汩汩地涌了上来,直要把我整个淹没掉。她睫毛的微颤,她鼻息的轻翕,就像是交响乐一样在我心耳奏鸣,即使日后我在这位“睡美人”身上吃了无数苦头,可是始终兴不起一丝以前中断游戏时的狠劲,当然,跟依依在一起永远也轮不到我来中断游戏。    

            然而正当我作好一切准备,打算就这样怜惜她一辈子的时候,她居然醒了。其实说实话,她什么时候清醒的,我直到现在都没有搞清楚过。因为所有的记忆,美好的与悲伤的只停留在那一瞬间,然后一切归于虚无。所有不过是场夏末的春梦。    

            你怎么还没走?她说。冷冷的声音,冷冷的背影,冷冷的空气,我突然很想笑,不是有人这么唱吗,感情的付出不是真心就会有结果?从你认真对待的那一刹那,你就该有被背弃的觉悟,不是吗?    

            可悲可叹的是,我对依依其实也只能算是几面之缘的陌生人,却会因为她的一个表情,一句说话而产生被背弃的心痛,自尊心的受挫此时又算得上什么呢?


            7楼2007-08-10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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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所以说,我从小疼爱风筝是有道理的,她永远知道该在什么时候“鸡婆”,嘿嘿……    

              那天,风筝约我一起吃饭,她酷爱火锅的热气腾腾,即使是在大暑天也爱时不时地蹭上一顿。而我却是越吃越心烦。事后我解释说火锅太燥,天又太热。可是当时在她的眼里我却是无比的傻冒。    

              我莫名其妙地没有食欲,三番四次地打翻食物,甚至没有风度到与店中的女侍应生大吵特吵起来,一会儿怪没有冷气,一会儿怪啤酒不够冰,差点怪他们店为什么要开张。    

              正在一发不可收拾的时候,风筝突然往火锅中丢了一张纸片,毫无预警地地一拍桌子骂道,ok!你这么不耐烦陪我吃顿饭,干脆不要出来嘛,走吧走吧,回去了!    

              从小到大,我几乎从没有见过风筝发这么大的脾气,顿时英雄气短起来,再三陪着笑脸,终于风筝又露出了我所熟悉的淡然表情,一双眼睛似笑非笑地望着我,道,好吧,既然你都这么道歉了,那我也道歉吧!    

              我丈二高的和尚摸不着半点头脑,只好呆呆地问她,你道歉?道什么歉?    

              呵,我道歉不该一时气愤就把本来要给你的电话哦号码扔进了……她指指那只烧得正旺的火锅炉子,笑了笑,一摊手,扔进了那里边。    

              什、什么电话号码?我继续发懵,不好的预感却已经悄悄地笼罩住了我男人的第六感、第七感、第一百零一感。    

              恩……好象是依依的!    

              依……什么?!我一听之下,几乎晕去,什么都忘了,直要把手伸进早已沸腾可以烫熟一只猪脚的锅中,幸好风筝眼明手快,操起筷子又快又准地往我手背上狠狠一抽。    

              当时她那种几乎笑到气绝的模样却又让我猛然醒悟,据她后来戏说,我当时的脸,憋得比桌上的生猪肝还红。TMD!我怎么早没注意到,这家伙狡猾起来绝对天下无敌!    

              于是,我再也顾不得什么风度,什么男人的自尊了,气急败坏地把手往她面前一摊,就这么要她立即把电话号码背给我。好吧,我承认了,我紧张那张小纸片,因为早在我意识到以前,我就明白,自己已经逃不掉了,温柔陷阱能抓英雄,也一样逃不了浪子。    

              风筝并没为难我,而是一脸郑重地说了一句话,让我又是汗颜又是感动,此后年久,无论我跟依依再怎么吵闹地凶,这句话始终提醒着我,绝不会放开那双手。风筝说,哥,珍重吧!


              9楼2007-08-10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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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记:    

                一个生命的结束,标志着另一个生命的开始。    

                “被毛毛虫认定的末日,我们称之为蝴蝶。”   

                而被蝴蝶认定的末日,我们已可称之为浴火重生


                11楼2007-08-10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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