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飞射,一晃眼就过了正午。
我眯着眼睛晒太阳,书放在一旁,任风如精灵随意乱翻。
安迪在我旁边坐下,挡住了美好的光线,我睁眼看了看他,不作计较。
这人皮肤是漂亮的麦色,刚刚好的肌肉线条显现出这个年纪的男孩应有的活泼健康,细细小卷的黄褐色头发在头顶乱翘,阳光一打,清风一吹,可以直接做海报。老实说安迪的五官还挺耐看,不然也不会那么多蜂蝶环绕就是了。
安迪:“嘿,英俊的骑士,爱上我了?”
“Cut it out,”我说,“自恋狂魔。”
“哦哦,你的白眼看上去真不错。”安迪无所谓地回答,嘴角带起一点略坏的笑,“但我还是想提醒你别躺太久,得痔疮就不好玩了。”
“那也好过得艾滋,谢谢你的忠告。”
安迪耸耸肩,“好吧。”
我也没躺多久,因为想起来还有事要做。
安迪说:“晚上去酒吧,去不去?”
我忙着手头的事情,漫不经心地回了句:“嗯哼。”
安迪自言自语:“Yes,I do.”
注:*Jack在纸牌中是骑士。
*Cut it out. 省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