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个组合,日子也不过那样过。虽然失恋,安迪却也没表现出特别的失落,反倒愿意安安静静地窝在房间里,我也可以专心读我的书。
只是偶尔敲敲他的门,他总是歪在被子里,翻过身来,迷蒙地问我“什么”。
把这个大家伙从床上扒拉起来着实费力气。安迪像个小孩子,拉他的胳膊整个身子便黏在床上,重似千斤;稍拉起来一些又翻了个身,侧过去继续睡。此时更是难拉,手臂还使力要挣开,真不知怎会如此好睡。我只能叉腰在他床边看他,摇摇头。
我呼出一口气,“安迪,起床。”
安迪没动,不过身体似乎下意识地抖了抖。
我嘴角一抽。
我站在他的床一侧,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蠢猪般的睡颜(后来弗兰克告诉我多了一个字,他说不是蠢猪般的睡颜,而是蠢猪的睡颜。我和弗兰克说你这么说实在没什么立场),左脚轻轻一钩,踢了踢他的腰。
他皱着眉头往旁边一滚。
我再轻轻一钩,他又慢慢一滚。
滚滚滚……
踢踢踢……
这个大家伙滚下床板的一刻,我似乎听到地板一声惨叫。
安迪从地上爬起来,不满地用湿润的眼睛瞪着我,瞬间我心如有灵光,张口道:“早醒早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