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枪是一座高山,让人叹为观止。所以人们才会前扑后继地去征服。它又是一个低谷,让人望而却步。各种大神纷纷栽倒在那里,终日不见阳光。它是难以征服的,却又是让人趋之若鹜的。人们对于难以征服的事物往往表现出一种发自内心的向往。这是一种最原始的冲动,一种溯古流今的本源。当你有一天,你征服那个制高点,你才有了俯瞰众生的勇气。VIGOSS是神,他征服了火枪,他手下的火枪是灵动的,像一只精灵,华丽的上演了一幕神话。神话有很多种。一种是台湾反击大陆,一种是罗蜜欧爱上了猪八戒,这些都是荒诞的。神话本身就是荒诞的。所以玩火枪,才会让你显得离经叛道个性张扬。世上能成就神话的人毕竟是少数,更多的人往往沦为了NOOB。NOOB也有很多种。我左青龙右白虎,一脚踩死一只小老鼠,这是NOOB。我巨魔出刷新狂战配小强,这也是NOOB。NOOB不是菜鸟,菜鸟是骨子里的,而NOOB是表面的。而哥,正是一位脱离了vegetable.bird大军而又保留NOOB本质的DOTAER,用队友的话说,就是那火枪很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