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所以不同于狮子,是因为人类具有同情心,超越了动物行为,从一个理性的公平正义的社会角度来说,人人是生而平等的,只要他不违背社会法律道德规范,任何人是无权去剥夺他的生命的,这样是有违社会伦理关系,不是一个理性的社会。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说安乐死,一直都是有争议,任何人都有与生俱来的求生本能,如智障人士,植物人,等失去正常知觉的人,他可能不想死,但家人说让他死,让他实现安乐死,那么他就只能死了;残疾人士,但精神是有正常思维的,如果愿意放弃自己的生命,实行安乐死,家人也同意,这样的安乐死也许会行得通。但必然会引发人类对生命终极的追问,这样做是不是一个理性的社会。上面说的凡是有智障,残疾问题的都应该终结他们的生命,我觉得是不妥当的,人总会有各种不测,以及生老病死的自然原因,那么如果这样推理开来,是不是要把所有病残的人进行人道毁灭,留下强壮的人类,当然了,从动物界,自然法则来说,是行得通的,但这样做却不是一个正常的,理性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