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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剑的魔咒——悲剧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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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纹系列里,作为性能优良的剑中极品——银剑,想必赢得过无数玩家的亲徕。

但是,有谁注意到么,银剑,其实是蕴涵着最多的悲剧的剑。

因为,历代的火纹,登场便持有银剑的角色大多有着悲剧的结局——这几乎是宿命了。

二乔克丈夫~~~~~~~曹操克军师~~~~~~~~的卢克主人~~~~~~~~~~银剑就像的卢一样,它的主人大多命运悲惨。

初代的《暗龙与光剑》里,拥有“草原之狼”的威名的王子赫丁(就是阿拉伯王子造型那个~~~~~~~~~~大家记得不?),登场时是LV6的轻骑士,实力一流,而且,在我们还在铁器时代苦苦挣扎的时候,他居然提着一把银剑出现~~~~~~~~~~~的确是奢侈品呀~~~~~~~~~~~

不过~~~~~~~~~就是这位~~~~~~~~~~到了后来的《英雄战争》里,就精神失常,被暗龙控制,成了最终BOSS~~~~~~~~~~被玩家砍死~~~~~~~~~下场悲惨。

在《系谱》里面,银剑的悲剧宿命首先落在了主角身上!

在序章里,西格尔德从艾尔维斯手里接受了一柄银剑~~~~~~~~~~不过,后来西格尔德终究是壮志未绸,死在了艾尔维斯精心布置的圈套里。

另一个应证了这个悲剧宿命的,就是曾经让无数玩家唏嘘不已的西里西亚天马骑士团首领——玛尼亚。

她是在守护王都的战斗中阵亡的,她。。。。。。战死的时候,使用的,也是银剑。。。。。。

本来她使用银剑在和对手使用银枪和短枪的天马骑士对抗中已经略处下风,再加上对方来自格兰贝尔的弓骑士团的强力干预,她的阵亡,曾经让多少玩家怅然若失~~~~~~~~~~~

到了《圣魔》里,银剑的宿命依然~~~~~~~~~~拿着银剑登场的奥尔森大叔~~~~~~~~~背叛了主角,最后在孤独与幻灭中死去。

还有就是让无数玩家大呼“蓄意谋杀”的日长石——帝国将军格林,他也是拿着一柄银剑被卑鄙的瓦尔塔用必杀枪杀掉的~~~~~~~~~~~~

还好塞特GG登场的时候没有拿银剑,而是拿着钢剑和银枪——保姆级圣骑士的标准装备——要不,说不定塞特GG出场就会被瓦尔塔干掉,这样他就成了本作品最壮烈也最倒霉的角色了。

不过~~~~~~~~~这一宿命在《封印》里却没有发生,因为在本作里,拿着银剑登场的人物是酷到海枯石烂的黑骑士帕斯瓦尔!

他的属性是“暗”,大概与银剑的悲剧魔咒可以相互和谐吧~~~~~~~~~~所以帕斯瓦尔没有重复这一宿命,不能不说是唯一的安慰~~~~~~~~

不过~~~~~~~~~~在以后的作品里,大家要是遇到拿着银剑出场的人物,还是小心为好吧~~~~~~~~~~~~


1楼2007-06-14 13:17回复
    ~~~~~~~谢谢~~~~~~~~~~


    8楼2007-06-15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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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1: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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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一的问题是...草原之狼一来没有精神失常,二来没有暗龙控制,三来他还不是最终BOSS.”

      玩玩SFC版本的”纹章之谜”(又叫”英雄战争篇”)吧.


      12楼2007-06-16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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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终于从漫长的噩梦中醒来了 
        王子、原谅我 
        我一直跟自己心中恐怖的恶魔战斗 
        因为我实在太弱了 
        怎样努力也赢不了 ”

        ~~~~~以上~~~~~~~


        15楼2007-06-1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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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醒???

          呵呵~~~~~~~~可以引用堂吉柯德最后的段落来描述他的情形:

          ”平时疯疯癫癫,死前头脑清醒”.

          也许有点尖刻~~~~~~


          16楼2007-06-1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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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最终BOSS的问题~~~~~~~~赫丁的屁股是坐在宝座上的~~~~~~~~~打掉他就可以压制~~~~~~~~~


            17楼2007-06-1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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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主的名字翻译也不准确:”莲娜 ”.

              英文是”Niena",翻译为”尼娜”比较好,因为”Niena”之中的”e”发〔i〕的音,本身就是造成前后两个音节区分开,两个音节之间不应该有”安”这个音的拈连.

              而且”莲”的发音是"lian","l"不是鼻音"n",也与”Niena”的发音要求不符.


              18楼2007-06-1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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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魔的利X就是新时代的他罢了”

                两者也许具有相似性,但要说”利X就是新时代的他”还是显得牵强.

                不过姑且按照您的说法~~~~~~难道利X居然还是清醒的么????


                19楼2007-06-1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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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0: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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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心理机制毫无疑问地是精神失常与人格崩溃的直接证据,要是谁认为拥有这样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心理机制的人依然是精神正常与人格健全的话,那么显然,认同这样的心理机制为正常与理智的行为模式的人本身就具有这样的心理倾向~~~~~~~~~~~ 

                  或者说是缺乏对人性与人格最基本的价值判断。


                  27楼2007-06-17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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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

                    言辞尖锐,如有冲犯,还望见谅


                    28楼2007-06-17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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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只是把多数人的意志认定为正常而强加于社会那只能是多数人的暴政.”

                      呵呵,第一次遇到这样新奇而且充满叛逆的观点.

                      不错,大多数人的想法不一定代表真理,个别的先驱者的远见卓识很可能在当时是被人误认为是疯狂和荒谬的.

                      但正确与错误的鉴别本身,低端的首先要符合最基本的逻辑原则,高端的标准则是要经过时间的考验.

                      所有的真理,无论是当时是否为大多数人所接受,都一定是符合逻辑原则的和相应的基本常识的.

                      政治统治本身就是谋求社会平衡的手段,有平衡就有安定和发展。

                      这里说的是“平衡”,不是“平等”,因为社会不可能完全平等。

                      一个平衡的最显著例子,就是古代蒙古人把自己拼命获得的战利品全部献给自己的首领或可汗,再由首领或可汗决定各自的所得。而通常,那些拼命作战的士兵所得的东西都只是自己全部战利品的一小部分。

                      这样的分配显然是极端不平等的,但是,古代蒙古人都以向自己的可汗奉献更多的战利品为荣耀,所以,这个分配方式在当时却是被大多数人接受的。因此蒙古的社会内部取得了平衡,使他们能在对外战争中团结一致。

                      中国古代社会也是一样,一样的分配不平等,皇帝的东西最多,但人们都以向皇帝效忠为荣耀,所以社会能得到相当的平衡。

                      所谓“平衡”就是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能够被社会伦理和基本的价值取向接受的社会资源分配方案。这一社会资源分配方案首先要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就是合理的。

                      因此,能被多数人的承认的东西就是社会的价值体系的基石,只要满足了这个条件,就是“把多数人的意志认定为正常”,社会就是稳定的,就没有暴政。

                      反过来,当社会的平等衰落到了一定程度,这个分配方式不再被大多数人接受,统治者只顾自己无限度地剥削和贪婪,也就是“不承认多数人的意志为正常”,不再是“平衡”的,社会就会动荡甚至爆发起义和革命。

                      比如中国古代当土地兼并过于严重,大多数的人民没有生活保障的时候,就是“社会秩序不再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时候。

                      因此多数人的意志就是社会本身最基本价值体系组成,两者是统一的,说“把多数人的意志认定为正常而强加于社会”显然是荒谬的,因为本身就是一致的,就没有“强加”的可能。

                      政治的任务,就是实现“多数人的意志认定为正常”,这个“多数人的意志认定为正常”就是社会正义。

                      因此,说“如果只是把多数人的意志认定为正常而强加于社会那只能是多数人的暴政.”

                      显然是对社会矛盾与社会正义的基本要求认识不清的结果,既然多数人都认同,那就没有“暴政”;既然不被社会容纳的只是少部分人,那么这个社会就是拥有社会正义的;那“不被社会容纳的少数人”只是落后于时代与社会要求的人而已,他们并不属于“人民”的范畴。

                      所以这样的说法,就跟“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的论调一样,实际上根本没有基本的价值基点,也就不可能有正确认识和判断“真”和“假”的条件。


                      至于“乱伦”的问题,因为这属于大主教自身的思想倾向,似乎已经偏离了对“火纹反面主角的心理是否属于正常范围”这个问题的范畴,因此我不做评论。


                      30楼2007-06-17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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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相矛盾与混乱的,同时又是互不相容的那不是一种主流吗?”

                        既然思想是是自相矛盾与混乱的,同时又是互不相容的,那就是没有主流思想。

                        您把这样的情况说成“主流”,显然是在使用偷换概念的诡辩手段。

                        因为我强调的“主流”是指“主流思潮”,而您在这里说的“主流”却是“社会思潮的运动的主要特征”,两者不是一个概念。

                        “经过时间的考验”就是逐渐被“多数人认同”的过程。 
                        当与当时当地是否被多数人认同没有必然联系. ”

                        的确,正确的东西如果过于超前,的确难以被当时社会认同,但只要是正确的东西,就能最终被多数人认同,就是“经过时间的考验”。

                        “51%的人是否有权选举通过绞死49%的无罪的反对者(如果认为单纯的反对主流观点就是犯罪的话我无话可说)呢? ”

                        如果投票的议题真的关乎生死,那51%的人是有权这么做的,那49%的人只能遗憾被处决,这是法律的要求。这不一定合乎正义,但一定是公平的。

                        但反对派既然有49%,完全有能力打内战,他们就可以宣布该法律无效,然后开战。

                        要是一个国家内部真有这么大的分歧,那么国家分裂和内战就是不可避免的。

                        暴力可以改变社会的结构。内战的结果,必然是新的主流思想的建立,这个新的主流并不一定与原来的主流一样,就是说原来的51%的人也可能战败,而原来的49%的人也不一定能胜利。

                        “我所强调的是,“政府自身的统治需求”应该与“正确认识多数人的意志”相统一,才是社会安定的前提。 

                        这个本身没有问题,不过我觉得要加上"同时不能忽略少数边缘群体的利益并尽可能让大家都可以好好活下去." 
                         
                        您的愿望并不错,要是一个社会能同时兼顾到少数的需求,那么必然是最有前途的。

                        其实这与我强调的“首先保证大多数的需求,把大多数人的意见认为是正确是社会稳定的基本前提”并不违背。


                        至于“所谓的多数其实是由很多破碎的少数组成的吧.”

                        这样的说法也不能说明问题,因为各个个体的需求与意志都是不同的,但他们既然能形成“多数方”,那就说明他们的基本需求与意志是一致的。

                        比如旧中国的农民,他们各自的需求千差万别,但大家都有一个最基本的需求,那就是“获得土地,争取生存权”,这样,中国千千万万农民就能够聚集成一鼓伟大的革命力量。

                        强调“多数之中的少数个体的特殊性”并不能否定其“多数的统一性”。


                        38楼2007-06-20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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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如果比例是90对10的呢? 
                          如果这个逻辑成立.绝对多数的人的意志可以任意践踏少数人的基本权利的话. 
                          那是否是一种暴政. ”

                          当然不是,国家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专政,90对10的专政是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

                          专政的规模不到一定的标准,就不是针对人民大众,就不是暴政。

                          我们有很多犯罪分子、腐败分子被法律制裁,有一条就是“剥夺政治权利”,剥夺被专政对象的权利是必要的。

                          至于具体剥夺什么权利,各个时代各个国家又不同。

                          我们现在只是剥夺政治权利而已,最多就是剥夺生存权利,死刑,而过去,还有诛杀九族之类。

                          康熙时代的文字狱十分盛行,牵涉面也很广泛,但被打击的知识分子仍然只是相对的少数,因此康熙时代就不能说是暴政,相反,由于康熙皇帝成功解决了人民大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康熙时代还是历史上有名的盛世。


                          41楼2007-06-21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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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在这种力量统一起来之前满足各个琐碎的农民的基本的合理的利益诉求的话,农民还是一盘散沙. ”

                            如果社会本身既然可以满足农民的基本要求,那么这个社会本身就是“以多数人的意志为正确,并能加以满足”的。

                            而我早说过,个人的需求虽然不同,但处于一个历史阶段,同一阶级,以及多个阶级的需求只要有一致性,就可以统一。

                            社会上多数人必然有一致的需求,这是基本原则,主教说的“一盘散沙”是指“人民行动的统一性”,但我一直强调的“多数人的意志的一致性”是“人民需求的一致性”。

                            因此这样对于“一盘散沙”的描述仍然是偷换了概念。


                            42楼2007-06-21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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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0: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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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组成的多元化是一种必然的潮流,不同利益集团的追求趋向必然是有所差异,以单个看他们都是一种少数,而如果以所谓的多数意志来否定一个个个别的少数集团的合理要求的话,那么难道是真正的坚持多数利益吗? ”

                              主教对于“多数人的意志”和“少数人的意志”的关系的理解是死板的。

                              他显然认为“多数人的意志”和“少数人的意志”因为“不同利益集团的追求趋向必然是有所差异”就一定是完全矛盾的。

                              其实两者依然是辨证统一的,多数就是由许多少数组成,多数的需求反映的是各自的少数需求的一致性;所以要是认为“满足多数”就是“否定各自的少数”,显然犯了机械论的错误。


                              43楼2007-06-21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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