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问你:一块豆腐切成若干块,是否就不是豆腐了?你一定会回答:肯定不会!那么,一大块住宅用地,分割成12块后是否就会变成公共用地了呢?相信你也会说:肯定不会!但是,河南省高级法院就可以回答说:是!并且还可以越俎代庖,超越职权范围以判决的形式将土地使用权证吊销”。1月13日,河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袁永新和该院行政庭原副庭长刘天华(现已荣任河南省高级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就因将分割后“豆腐”判成了非“豆腐”,而涉嫌枉法裁判,遭到河南省盛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30名员工的实名“血书”举报。材料“疾呼全国广大网友能够鼎力声援我们的悲愤**之举,并协助‘人肉’搜查二人的其他非法行径线索!急盼中纪委监察部领导体察民情,高度重视我们此次的实名举报行为,严查严办两位枉法官员!” 据悉,河南省盛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受让来的那块住宅用地,是从一大块住宅用地中被分割成12块中的其中一块,河南省高级法院也同样受让了其中一块。而该公司却无端遭遇官司。“判决中,法院强行将这块住宅用地说成是公共用地,导致我们公司官司一打七年,蒙受了巨大经济损失,目前公司已经面临倒闭”。“我们已忍无可忍,绝不再忍。故而,为了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伸张正义;为了协助国家大刀阔斧整治司法腐败,维护公正;为了从速从快剿赃灭贪,严肃法纪,本公司全体员工不惜冒着被报复的风险,集体出面实名举报此一男一女两位枉法‘大人’”。 该带有河南省盛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章及该公司30名员工签字和血指印的实名举报材料,题为《30血指印控诉河南高院副院长袁永新、原副庭长刘天华枉法裁判》,材料指出:该案原告在依法根本不具备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情况下,法院仍非法立案,之后枉法错误办案,并一错到底——“河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袁永新、原行政庭副庭长刘天华二人为了一己私利,费尽心思指鹿为马,非要将我们公司购买的分割后的‘豆腐’说成是其他的东西”。“在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复函意见【(2010)行监字第72号】指出了河南省高级法院的判决错误,要求立即纠正错判后,河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袁永新、原行政庭副庭长刘天华二人为了一己私利,却对此视而不见,仍置公理和法理于不顾,恶意坚持矫情错判”。“刘天华事后得知最高院要依法纠正的信息后,唯恐阴谋暴露受到追究,立赴北京,到最高院立案一庭活动不让最高院立案受理,并谎称河南高院会妥善协调处理好此案的。后来,河南省高级法院立案庭于11月给我们盛和公司送达了两份文号相同,而内容不同的鸳鸯《驳回申诉通知书》【(2009)豫法行申字第070号】”,“企图混淆视听的鸳鸯《驳回申诉通知书》内容漏洞百出”(鸳鸯《驳回申诉通知书》附后)。 实名举报材料还称:“作为主管法院审监工作的副院长袁永新,明知终审判决撤销我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是错误的,本应坚持有法必依,有错必纠的原则,将此案予以纠正。然而袁永新却置法律于不顾,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和袒护错案不被追究,利用审委会至高无上的权利,非正常地突然主持召开审委会,会上给委员们定调子、施压力。不让承办人汇报最高院的改判意见、专家论证会意见、审监庭再审改判的意见以及行政庭同意改判的意见,并无理指责审监二庭‘再审改判极不正常’,在其强权态势下,委员们无奈同意维持原终审判决。” 此外,实名举报材料还例举了,法院办案人员的其他种种“严重枉法”行为。并称:“我们不仅要问刘天华、袁永新你们把我们盛和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撤销掉,该块土地的‘合法’使用权人将到底归谁?原规划建设幼儿园项目应该安排哪个房产商来承建?” 材料最后称:“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为了维护我们盛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为了让更多诉讼人不再蒙受同我们一样的不白冤屈,我们将不惜一切代价,一告到底!”“冬意已深,寒夜里我们集体呓语呼唤立春!”。 据了解,目前此举报已经发给中纪委监察部。该举报材料全文如下—— 《30血指印控诉河南高院副院长袁永新、原副庭长刘天华枉法裁判》 ——冬意已深,寒夜里我们集体呓语呼唤立春! 全国广大网友并中纪委监察部领导:你们好! 我们是河南省盛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员工,本公司因与河南省高级法院等十余家单位同时受让了郑州市的同一小区的土地,而导致非法原告的无理告诉,继而遭遇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矫情、枉法错判,蒙受了多年的不白之冤和巨大经济损失——期间,河南省高级法院还出具了两份【(2009)豫法行申字第070号】鸳鸯《驳回申诉通知书》,企图混淆视听的鸳鸯《驳回申诉通知书》内容漏洞百出。 在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复函意见【(2010)行监字第72号】指出了河南省高级法院的判决错误,要求立即纠正错判后,河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袁永新、原行政庭副庭长刘天华二人为了一己私利,却对此视而不见,仍置公理和法理于不顾,恶意坚持矫情错判。袁永新、刘天华,此一男一女的枉法行为,已严重影响到我们盛和公司的发展乃至继续存活问题,我们已忍无可忍,绝不再忍。故而,为了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伸张正义;为了协助国家大刀阔斧整治司法腐败,维护公正;为了从速从快剿赃灭贪,严肃法纪,本公司全体员工不惜冒着被报复的风险,集体出面实名举报此一男一女两位枉法“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