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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推文】8一8那些年我爱过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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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重逢一位初开楼时结识的吧友,她感慨:想当年你还是一条光棍......如今大腿上爬满了小妖精!
回想我的光棍时代,再看今朝功成名就(?)、妻妾成群(?)、儿女成双、小弟无数(?),怎不叫我热泪盈眶,内牛满面呐!!!


5863楼2013-12-1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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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是我的镜子吗?你走了,谁来帮我注意背后?
    《鬼镜狂想曲》
    灵异,校园,HE。
    高中生陈小翎登山时无意中发现了死去多年的叶千秋的尸骨,一枚小圆镜竟让叶千秋的鬼魂附在陈小翎的身上。
    陈小翎因为性向问题在学校备受伤害,导致性格软弱,内向抑郁。休学一年后回到学校,境况依然没有改善,不过这一次,有了叶千秋。在毒舌又有点脱线的叶千秋的帮助下,一场轰轰烈烈的闹剧拉开了序幕......
    故事的主线是陈小翎的校园生活,辅线是叶千秋曾经的故事,陈小翎在叶千秋的帮助下开始成长,叶千秋也开始面对自己的过去,一人一鬼闹腾着改变了生活的方向,陈小翎曾经喜欢的直男蔡志桓开始接受他的感情,曾经的梦想成真后感觉变了味,而叶千秋完成了自己的心愿,面临消失......


    5887楼2013-12-14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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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10 13: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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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系校园风格,带有漫画感,偶有台湾方言出镜。
      故事有一个假结局,后面还有一段才是真正完结版的结局。
      最终一人一鬼还是走到了一起,虽然是用比较特别的方式。
      貌似恶搞欢脱的故事,却承载了killer对于感情、恐同、直掰弯等等的思考,算是披着灵异童话皮的现实故事,故事表达的诸多观念才是真正打动人心的地方!


      5888楼2013-12-14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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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就是“你爱的是这个人本身还是他的性别?”我知道这句话曾经感动过许多纯情的读者,包括我在内。可惜我现在没那么纯情了。说到超越性别的爱情,我自问我做不到,相信天底下大部分的人都做不到,同志族群自然也做不到。因此佳沅的回
        答正代表我的心声。不管千秋对他再好再痴情,他就是不会回应千秋的爱。并不是他存心要伤害千秋,而是他根本做不到。同样的,志恒也做不到。〈应该不会有人相信他真的变成同志吧?〉
        一般人的看法,总是比较容易同情爱情中的弱势者。好像一个人爱得深、付出得多,伤得重,就表示他〈她〉是值得支持的一方。但是我总是觉得,“爱人的权利”
        也许重要,“拒绝的权利”跟“平静度日的权利”不是更重要吗?爱上一个人被拒绝固然伤心,但是他总可以调适疗伤,可以转移目标,总之主控权在自己手上,伤愈后还是一条好汉。被不爱的人纠缠却会造成生活上的不便还有心理的负担,而且不知该如何结束,有时还得背一个“无情”的罪名,岂是一个“惨”字了得?当爱跟付出变成别人的困扰跟重担的时候,又何来“权利”可言?
        千秋对佳沅的爱也许很真挚,但是他身为成年人、身为老师、身为主动付出爱的人,一旦知道佳沅不能接受他,他就应该要负责节制自己的感情,而不是一昧耽溺下去,把责任和烦恼推给一个刚上国中的孩子。就像莲对娜娜说的:“你老是独自期待一些不可能的事,因此让自己得不到幸福,这样不是很空虚吗?”所以我对千秋的判决就是死,因为活着的他已经没有救了。
        曾经有人问我是不是很讨厌千秋,所以这样虐他。我当然不讨厌千秋,也不讨厌小翎,但是小说主角并不是拿来疼的。我必须让千秋和小翎做出许多我不喜欢的事,并且藉着修理他们两个化解我的怒气,这是写小说的最深层功用。
        看到不止一位读者反应,看不出小翎跟千秋是几时开始相爱的。看到这话作者实
        在很想切腹谢罪,写爱情小说却让读者看不出主角在相爱,真是大失职啊!〈泣〉如果要再拗一次的话,我想小翎真正喜欢上千秋的契机是在叶太太出现的时候,那时他直接感受到千秋的心情,感觉就像两个人合而为一那样奇妙,那一刻他对千秋的感觉就改变了,而那天也是他第一次成功阻止千秋使用他的身体。
        之所以这样安排,因为我觉得两个人的地位必须是均衡的,至少必须各占胜场。
        如果他们的关系永远是一面倒,小翎必须依靠千秋保护,又任千秋予取予求,那么他们就不会有交流,也没有尊重,那么又何来火花?只有当小翎逐渐成熟,有办法跟千秋交涉甚至抗衡,他才有自信去爱千秋,千秋也才会真正注意他并被他吸引。
        其实,如果我早一点复习钢之炼金术师的话,我可能会让千秋跟小翎一辈子维持
        朋友关系。看了豆子兄弟的互动,深深感觉到世界上最强烈的感情不一定是爱情。爱德跟阿尔无疑是深爱着对方,但是这种爱无关嫉妒、欲望跟占有,只是相依为命和彼此了解,把对方放在第一位的真诚之爱。虽然远比一般的手足之情深厚,却没有暧昧的成分,让我非常感动。写到这里忽然很想再次改结局,千秋小翎不要配对永远当哥儿们,让小翎直接爱上安修平算了..〈被亲爱的编辑追杀中〉


        5890楼2013-12-14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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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结局,老实说我已经改了好几遍了,现在的结局也不见得是“最好的”,而是最能说服我自己的一个。小说出版固然是件开心的事,可是我却一直有种想要畏罪潜逃的冲动,因为真的很怕读者看到最后结局会想宰我。
          其实我一开始是准备让千秋复活的,连身体都准备好了,用脚想都知道,自然就是安修平。所以他总是像个幽灵一样到处晃来晃去,没事就忽然冒出来吓陈小翎一大
          跳,而且生不如死,感觉就是专门为领便当而生的。
          但是我一路写下去,心情却越来越矛盾。真的要这样吗?这孩子太可怜了啊!其他角色的遭遇多多少少都有点自食恶果的成分,只有安修平可说是百分之百的无辜,
          什么事都没做却恶运连连,而且没人帮他,最后甚至自杀身亡,只为了把身体交给某个恶鬼使用,这还有天理吗?此外我对“借尸还魂”的想法也越来越反感,总有一种阴气森森的感觉,所以原案就出局了。可是如果让千秋直接升天,小翎跟安修平配对,我又会舍不得小千千。
          我写小说有个大毛病,很容易对角色用太多感情造成写作方向失焦,这次又是个明证。
          最后我就想出“吸收”的作法,让千秋成为安修平的一部分继续活下去,乍看之下好像两全其美,其实内心深处的我有一部分正在自我嫌恶..原本是让小翎发现千秋在安修平体内后马上答应跟他交往,转念又觉得太草率。才刚守寡〈?〉没多久,
          一发现别的男人身上有阿娜达的味道就阿莎力地倒入那人怀里,这种感情不是太廉价了吗?所以我决定让他再考虑一阵子。仔细想想,对此时的两人而言最重要的原本就不是谈恋爱,而是重新开始。我想,就姑且让他们先成为“重新开始的伙伴”吧。
          再恳求一次:请大家不要砍我..
          在BBS上连载的时候,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去看网上各位大人的推文,大家都超有创意,常常让我笑到肚痛。这么一本充满怨念的小说,却为我带来这么多的笑声,实
          在让我觉得非常幸福,在此再次谢谢大家。
          其实本篇最重要的主题是“成长”,我常扪心自问:写完这篇小说,我自己到底有没有成长呢?只好等时间来证明了。


          5892楼2013-12-14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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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经在楼里表明就不8抄袭文,如果8了,就表示个人鉴定此文绝非抄袭!
            关于《遇蛇》是否涉及抄袭,我想自己的表态已经足够清晰,但是还是要再说明一下:
            事吧扒《遇蛇》的帖子我看过,很巧不巧楼主所列被抄袭的文我都看过,而《长相守》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篇文。其实真正要把这两篇文牵扯到一起,未免感觉勉强,更何况整个论断过程充满了白马非马的气息。然而就这样一篇称不上客观公正的帖子,却在某种程度上主导了舆论方向!拥护者中究竟有多少人真正看过《遇蛇》?又有多少人真正看过《长相守》?如果都看过,还能认同这样的观点吗?如果你还是感觉无法判断,不妨借鉴相关抄袭的认定,国内的不够完善,可以借鉴国际通行标准。
            其实,早在《遇蛇》连载的时候,因为文风相近,早有好事的读者问过糖大,《遇蛇》是不是她的作品,糖大表明不是,那时糖大就已经知道《遇蛇》的存在了,若是感觉自己被抄袭,能至今不发声?(类似情况可见无射被指责抄袭尼罗一事,异曲同工,只是那个NC粉没有这么执着罢了。)
            打击抄袭是好事,然而过犹不及,“客观”两个字,永远是最重要的。
            今天无意中看到一篇洗白《遇蛇》的帖子,在强大的黑帖前面感觉是那么微不足道,但是我很欣赏楼主认真的态度,固然他无法扭转大部分人的观念,起码可以提供一种不同的声音,推荐给大家。
            http://tieba.baidu.com/p/2741203776


            5901楼2013-12-15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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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寻梦里路,飞雨落花中......
              《落花》
              古风,安史之乱,HE。
              《落花》分为三卷,卷首各有一位主角说过的话,或许会对理解人物有所帮助。。
              南天飞翔之卷
              你只会整天一脸哀怨缩在旁边梨花带雨,谁晓得你是相思病还是牙痛啊?——杜瀛
              瀛海情狂之卷
              自己甘愿给猪下跪,就活该猪屎淋头——聂乡魂
              魂兮归来之卷
              “后见之明”是天底下最吵的东西,地上的血脚印却只能沉默无声。——南英翔


              5905楼2013-12-15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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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一你往西走,你跟你的意中人就会一生一世天涯海角,形同陌路。”
                在聂乡魂犹自揣测这则预示时,那个晚上,天地已然变色……
                唐天宝年间,安禄山叛变。
                汾州城里,聂乡魂与义兄南英翔因盗贼攻入城中险些丧命,所幸被龙池派的杜瀛所救,并随其一同前往淮阳郡投身军旅。
                就在兵荒马乱的那一晚,南英翔城西镇隆寺与歌妓崔慈心相遇,一见钟情并互许终生。
                聂乡魂一直暗恋南英翔,眼见心上人琵琶别抱固然伤心,而南英翔对他始终暧昧的举止态度,更令他痛不欲生。最终他在幼年恩人的怂恿下,成为燕军毒杀张巡的棋子,结果阴谋败露,保护他离开的却是那个整日嬉皮笑脸,与他不对盘的杜瀛……
                杜瀛将聂乡魂带回卧龙谷,给他疗伤教他武功却坚持不放他离开。聂乡魂逐渐爱上了杜瀛,然而倔强任性的两个人从未表露真情,导致误会越来越深,直到聂乡魂给杜瀛下毒,两个人之间的信任灰飞烟灭......
                离开卧龙谷的杜瀛和聂乡魂,在前往蜀郡的路上解救了假扮郡主而被追杀的崔慈心,并护送她前往彭城。
                卧龙谷的回忆,成为聂乡魂和杜瀛之间一道难以结痂的伤口,相爱相伤,无法解脱。
                身心俱疲的聂乡魂选择成为杨乡,与杜瀛再无纠葛,然而感情是否可以就此放手?
                最终,历经战乱的洗礼,恋情在鲜血和悔恨浇灌之下成长,聂乡魂与杜瀛终于走到了一起......
                也许国家的命运仍是未定之数,也许短期之内无法重展欢颜;但他们会厮守在一起,等待凋落的花朵重新绽放的一天。


                5907楼2013-12-15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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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10 12: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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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来一张吐舌头的,可爱死了!


                  5909楼2013-12-15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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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谁乌鸦嘴说我洗车必下雨的?
                    我之前没空洗车,灰头土脸开了两个星期没下雨,昨天一洗车今天就下雨了?!


                    5924楼2013-12-16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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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不得不单独说一说南英翔,文中虽着墨不多,却是第三号重要人物,他极具个人魅力又善于把控人心,崇尚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最后虽然成全了国家大义,依然无法掩盖私德有亏。他身上的这种矛盾性,其实是故事里很多人物的共性!
                      最终张巡、雷万春、南霁云、南英翔......慨然赴死,然而他们的功过得失又由谁来评价?
                      史书是冷冰冰的,对于历史,我们终究只是一介看客,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永远无法真正了解史实,也没有资格对当时的人物指手画脚,但是我们可以思考,可以剖析,并得出自己的结论:究竟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无疑killer对乱世的刻画是成功的,她让每一位读者凭生“宁为太平狗,不做乱世人”的感慨,也让故事超越了个人情爱的范畴,打动人心,更兼发人深省!


                      5935楼2013-12-16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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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完《落花》,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食人护城的第一个祭品是个女人------张巡的爱妾。这个女人,以肉身成全了张巡的忠烈之名,却在史书上连个张X氏的姓名都没能留下。
                        我第一次知道这段史实,是在初一的暑假。传统国画中有一系列固定题材,比如表现文人雅士的“子期听琴”,传说故事的“山中烂柯”之类,而张巡的故事是放在“忠臣烈士”的名下,名为“杀妾飨士”。当时正处于中二期的我无比愤慨,文思泉涌,一篇BG小短文一挥而就,如今名字已经记不得了,貌似与“菊”相关(说来我还真是喜欢菊花啊!),大概情节就是一双才貌相当情投意合的男女,就杀妾飨士一事观念不同,然后分歧越来越大,最终黯然分手。文章结尾,引用了一句诗“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又是一首菊花诗,汗!)。现在看来是酸得要死,但这个故事的确促使了我女权意识的觉醒。
                        时隔多年,再回首这段故事,心情有所改变,看到问题的角度也不像当初单一,唯一不变的是为女性在其中充当的角色感觉悲哀。
                        回顾历史,特别是乱世,女性的角色往往都是祭品。或是祸国殃民的替罪羊,或是用于和亲的工具,就连杀人而食的第一选择也是女性!归根结底,悲剧的根源是女性一直以来的从属地位!
                        看到这样的故事,让我们庆幸生活在当下,起码在我们身边不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现在的我们可能更要注意的是:不要在心理上将自己置于从属的位置。
                        外表不妨柔弱,内心必得强大。这是我认为的女孩子的最佳状态,你们怎么看?


                        5942楼2013-12-16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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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完了killer,计划8焦糖冬瓜,但是今天看了一篇文,很喜欢,作者就晋江而言算是新人,临时插入,下午来8!


                          5960楼2013-12-17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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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楠为乔木
                            楠为乔木,今年九月在晋江开专栏“草木匠工坊”,并发表处女作《重生之作为一个女王的必要条件》,目前已完结。
                            其栏头小语有云:
                            我不会主动去说...但是如果你问了...我一定坦白承认...
                            专业狗血500年...我喜欢你的时候你不喜欢我,等我不喜欢你了你又回头来追我...这是我的长材...
                            希望做到各种风格...正剧可以轻松也可以...剧情可以工戏也可以...只谈情说爱的可以有主线故事的也可以...
                            应该大致可以看出她(他?有这个怀疑,待我回家爬上鲜网,看看能不能给大家明确的答案)的个人风格。
                            就已完结的作品而言,笔调轻快,爱情观成熟,我很喜欢,期待新作早日完结!


                            5961楼2013-12-17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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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10 12: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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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要合理,我要纯粹。
                              《重生之作为一个女王的必要条件》
                              欢喜冤家,HE。
                              首先要说明的是,本文虽然披了一张重生的皮,内容几乎和重生没有多少关系,相信不喜欢重生的读者也能接受。
                              景休,小学教师,表面是傲娇的毒舌女王,其实是纯情的在室男一枚;鄢涛,警察,富N代,被父母及无数小受宠坏的毫无节操的种马总攻。两个人因为一次绝不愉快的相亲结识,秉持不是冤家不聚头的原则,又发展成了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同居者,战争在所难免......
                              邱启毅,景休学生的父亲,高富帅的企业家,成熟稳重温柔深情,景休接受了他的追求,这时有无数读者要求邱景配,炮灰鄢涛。说实话,我是抱着一种看好戏的心态来看故事发展的:我倒要看看作者用什么样的烂梗来炮灰邱某!于是恶婆婆出现了,恶姑子出现了,两个人的照片登报了......我在心里叹息:烂呀烂呀烂......
                              果然,景休提出分手,“......我们真的不合适,我要的不是这样,我不要合理,我要纯粹。”
                              在这之前,看景休毒舌吐槽,看鄢涛自恋吃瘪是件非常愉快的事,但我只是将这篇文当作看了乐,乐了忘的快餐而已。直到这一句“我不要合理,我要纯粹”,对我而言简直就是会、心、一、击!这一刻,我完完全全被打动了!


                              5963楼2013-12-17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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