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您的似是而非诡辩之术未能超过其它任何强盗逻辑,早已被各界有识之士、广大民众、正直的业内专家等等揭露得体无完肤嗤之以鼻!
一个国家法律不是“上帝”给的,不是联合国给的。法律是随着社会认知与文明普遍提高而跟进。在一个极其愚昧与荒谬文化毒害的国度,法的滞后不言而喻。
您的认知,无非是基于“弱肉强食”之论调。不错,这是自然界的丛林法则,但弱肉强食的野兽也有“兽道”,在自己生存没有受到严重威胁时,它们不会轻易妄杀、滥杀。恰恰相反,在这块愚蠢和残忍的土地上,活熊取胆却被冠以传统津津乐道;活熊取胆没有必要却非要必要;活熊取胆(熊胆粉)明明使人类极易患癌却非要说成治癌,难道不奇怪吗?按照“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大国应该灭掉小国,强人可以吃掉弱人,中国人不如狗的历史也应该顺理成章了?地球运动的轨迹是旋转,世界运动的轨迹是前进。“活熊取胆”是在世界仅仅这块愚昧不堪与道德沦丧的土地上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