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朴有天MSN签名如是说——如果说水是氢和氧组成的话,爱就是由理解和原谅组成的生命体。
这句话一停留就是三五年……或是更久
1、 The shortest mantra of this world is the name of a person.
陪伴有天去拍照采访,他应对摄影棚闪光灯应对得游刃有余,摆拍不矫揉造作,自然得当。天气不冷,但在整个交谈过程中他一直把拉链拉到顶端,好像外套就是他的防护罩。
这次的书销量相当不错,内容上论前世今生,小六百页的样子,故事冗长,以魂灵为视角,讲述几个人几生几世的感情羁绊。翻到最后一页已是泪水满面,再被问哪段故事最使人动容,却语无伦次,想不到哪个情节让我可以这样了。我说,如果两个人最终不能在一起,这样的爱情故事或许更能让人回味无穷吧。有天轻轻摩挲我的手指,他说,实际生活是很平淡的,有时候平淡到无聊,也只有爱情故事是这样,亲爱的,你别想多了。
有一天正埋头工作,门口的秘书接线进来:“金先生,朴有天先生现在正在门口等您。”正纳闷着什么事值得特意跑公司来一趟,嘴上说:“让他进来吧。”
他本来看起来有一肚子要说的样子,看见我之后嘴巴的功能却相形见绌了,嗯嗯啊啊半天另外加上手舞足蹈,我都没明白他到底要干嘛。指着他后面的双肩包问,这是什么?
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很快从肩上取下,掏出里面的饭盒单手递给我:“你没吃早饭吧。”
呀这么关心我啊——话正要说出口,他那边突然响起电话铃声:“圆圆的太阳升起了,从床上爬起来,先去刷刷牙吧,刷刷上牙 刷刷下牙……”有天让我给他录的儿歌突然想起把我吓了一大跳。
“嗯嗯,我马上下来!”
有天接完电话抬起脑袋对我要说什么,我意会道:“嗯,快去吧!”他说:“我这么激动找你就是特意想跟你说,我想写一本童话故事,一个男孩和稻草人的故事。”
“嗯!知道了!不是待会有签售会嘛,快去忙吧!”
临走前不忘吻别。
有天悲伤的样子,像经历了世上所有悲痛的事,连眼泪也不堪重负,顺脸颊滑落而下。
有天快乐的样子,好像抢光了世上所有孩子嘴边的水果糖和他们手中的气球,整个浩瀚的宇宙为他的笑容而动容。
我爱他。是哪首歌里这么唱的,分分秒秒没有你,管他艳阳高照。
再扯到喜本和孩子这件事上,无论是否因为刚搬进有天家那个时候翻抽屉找创口贴却找到了避龘孕龘套,便就此明白他们的关系不只是一张结婚证这么简单,还是有天多了一个“爸爸”的头衔而本该属于我,我都明白一切是我咎由自取,可到底因为什么还这般介意,或许是那个没有我的历史,那人生中最富有激情与馥郁,最青春而珍贵的几年;又或许,看似短短的几年足以或多或少改变一个人些许习惯或性格,我为不得不重新认识一个人而懊恼,而且是一个我会永远爱着的一个人。
生资不尽,吾亦以之介怀。
允浩和Julie的婚礼在一个温暖的春日傍晚举行了。我是允浩的伴郎,有天是婚礼司仪。
果然夫妻二人大操大办了一场。
草坪上一排排白色木椅分成两边,白纱将一切装饰得极精美,小天使模样的一对花童缓慢将过道洒满红色玫瑰花瓣,《卡农》的前奏响起,Julie的父亲协着女儿的手,然后将女儿交给等待已久的新郎手中,随后新娘新郎交换钻戒,随神父读结婚誓词。
有天神不知鬼不觉潜到我身旁,随着神父在我耳旁低语:“I, ParkYuchun,from this day forward take you KimJunsoo,to be my husband, I will love you. I will cherish you. I will be true to you, no matter there is sickness or health.”
“Until?”
“Until we are parted by death, and with this ring as a symbol of this pledge. ”说着变戏法般地往我的无名指上套上一只狗尾巴草编的戒指,“I now marry YOU.”
逗得我噗嗤笑了出来,允浩和Julie不约而同往我们这边看了看,会心一笑。
2、Is you insufficiently rigid, I give you insufficiently profoundly.
只是日子久了,时间长了,便开始厌倦了,所以让我们再回想上次等对方吃一顿饭、接对方下班一起回家、和对方一起入眠……已经不清楚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广告文案本就是只要忙起来便朝九晚五的工作,朴有天写书也时常日夜颠倒,他需要经常出差,我需要吃吃喝喝的工作应酬。
曾经有过一段时间,默契地不过问对方的工作情况,默契地即使不回家也不打电话给对方,默契地不提出国旅行的事。有天洁癖而我本来就是个邋遢的人,家里乱成一锅粥就算我在家也不会管,只有算到有天快出差回来了才去请小时工,他神经太敏感清洁剂用的不对也会反感,皱着眉头拖着远途归来疲惫不堪的身体从里到外再打扫一遍,然后钻进屋子倒头大睡不愿意与我多讲一个字。有时莫名其妙的沉默以为他不高兴了剩我自己在那调动气氛,我说过这样真的很累吗?再后来,从前引以为豪的优点也变质了,朴有天爱穿人字拖大裤衩,我约他出去吃饭,有天就那么穿出去,面子立马挂不住了,甚至自己身上的西服革履里面那层面料徒生出尖锐的小刺来。我以为我会永远爱有天的感性,有一次与他发生了当面冲突,吵完架有天很无所谓的样子,但是他竟然在客厅看《忠犬八公》看哭了,怎么说呢?我就觉得受到轻视了,好像都不如一条狗了。
当我自私办好一切出国手续把一堆东西摆到有天面前时,巴塞罗那,走起吧!我说。他一愣,犹豫再三,看我拉下脸才勉强答应了。
注定不愉快的旅行要开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