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回 争狡狐豪侠会荒集,战鬼手莫名犯强梁
十年前的金铃集,还是大觉山周遭百里最繁华的镇子,凭着南北客商撒下的大把银票,夜夜灯红酒绿之下也算博得了“小金陵”的美名。只不过,风水轮转总是难料,自打江南江北大小一十四家镖局齐力拿下雄踞一方的煞虎寨,打通了贯穿南北的大商路,金铃集便也随着大觉山中那条铁马栈路的荒废一并颓败了。如今留在这偌大镇集中的,除了早已破败不堪的高楼矮屋,就只剩一家“百福客栈”还在维持了。
“想不到在这样的鬼地方还有如此大的客栈,真是稀罕。”
一条削瘦的土狗懒洋洋地从身边晃过,濮惊风拴好马车,对着在风中摇摇欲坠的破旧大匾不无惊异地道。
“这你就不懂了。”一声轻笑,宋莲儿从厢中露出头来,不紧不慢地道:“别看这‘百福客栈’破旧了些,店家的油水可一点也不曾少了去,运道好时,只怕苏杭一带的大酒楼也比不得呢。”
濮惊风听了,稍一打量周遭空无一人的破屋烂店,仍是一脸的不信:“咱们这一路上莫说人影,连半个鬼影都没见到,这店家能够勉力维持不去喝那西北风,已是不易,哪里去讨什么油水?”
眉毛轻挑,宋莲儿的脸上活脱脱一副“孺子不可教也”的表情:“说你笨你还不信,跟我来吧,马上你就明白了。”
濮惊风还在琢磨话里的意思,宋莲儿早迈至客栈门前,不敲不问,伸手便推开了那嘎吱作响的老旧门板。此时虽近黄昏,天色仍是明亮,客栈中却是昏暗一片,全凭着一张张粗木方桌上“半死不活”的豆火油灯强撑光明,加之“百福客栈”颇大,油灯映得一处却映不得处处,乍看上去,满眼的昏昏黄黄,弄得濮惊风心里一阵不舒坦。
跨进大门,宋莲儿目不斜,睛不转,径直走向大堂深处的一条短柜前,从腰间的金线秀包里掏出张银票放下,回身示意濮惊风随她过去,便一言不发地上了楼。濮惊风见那柜后之人自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只在宋莲儿放下银票时点了点头,与寻常客栈掌柜全然不同,不由好奇心大起,奈何客栈之中气氛诡秘异常,他也只好飞快地瞟一眼那昏黄光亮下不辨样貌的“掌柜”,三步并作两步随宋莲儿去了。
“怎么,封老认识方才的那个小子?”
大堂之中,除了初来乍到的宋、濮二人,尚有几位客人,其中坐在最东边一张缺角木桌前的老者,在濮惊风进门之时有意无意地打量了他一眼,虽只一瞬,仍被对面细目如鹰的中年男子看在眼里。
“不认识,只不过……”老者微一摇头,悠悠端起酒杯,半晌才道:“这小娃的样子,让老夫想起了一位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