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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连云港第一人民医院看病真实经历,痛之又痛,恨之又恨,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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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安徽1502楼2013-07-10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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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首日的就诊病历:
    院方在治疗过程中的错误说明
    首日(2012 .6.22)滥用复方氨基比林针(又名: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
    第一天患者体温38.5℃,血常规正常,咳嗽,咽痛,身体状态总体还行,诊断为上感。
    复方氨基比林针适应证:急性高热时的紧急退烧药。
    高热的标准:一般医学常识39.1~40℃,具体可以参见百度百科,医学文献(见材料9.1)
    患者当时体温38.5℃,发热仅一天,一不算高热,二不是紧急,所以明显滥用。
    《侵权责任法》第58条第1款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首先要确认明白什么是诊疗规范?


    1504楼2013-07-10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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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31 22: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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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白一点,诊疗规范为,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三家联合委托中华医学会,由其各医学分会制定了相关的学科《临床诊疗指南》。
      然后继续百度一下《临床诊疗指南》

      然后网络下载<临床诊疗指南.急诊医学分册>这个书籍
      然后根据目录找到急诊发热这一节

      清楚得出结果:一般体温低于39℃时不必退烧治疗,高热惊厥的儿童及有心,肺脑功能的患者例外。
      药物退烧首选 对乙酰氨基酚。
      结论:徐静医生违背了诊疗规范。
      补充说明退烧药的正确使用(材料3,百度百科上感退烧药的使用,材料12权威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编的药品不良反应知识100问,关于退烧药的使用)
      退热药只是对症治疗,发热使用退热药,使体温降低或恢复至正常水平,可谓人所共知,但有些人并不理解,发热从另一角度讲,并非坏事。 ①发热不仅告诉患者已经有病在身了,同时不同的热型是某些疾病的特征,可以帮助医生做出正确诊断。 ②发热是机体的一种防御反应,发热时机体的吞噬细胞功能加强,白细胞增加,抗体生成增多,这些都有利于杀灭细菌与病毒,所以,感冒发烧,如非高热,一般不主张用退热药。 因此,不应一有发烧就盲目使用解热镇痛药。
      复方氨基比林是处方药,剂型针剂,同一般口服普通退烧药(非处方药 白加黑,Vc银翘片,对乙酰氨基酚片)不是一个层次,不可同日而语,适应症不同,复方氨基比林针高热时候紧急退烧,一强调高热,而是紧急,那些普通退烧药主要适用一般普通退烧情况,不能因为一般非处方退烧药的适应证来强加到处方药复方氨基比林针上。
      简单的做个比方,要分适应症分层次使用,就像普通的头疼,你不可能轻易用吗啡,杜冷丁这样的止痛药来用吧,强调适应症高热 紧急。


      1505楼2013-07-10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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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氨基比林 药物背景
        氨基比林又叫匹拉米洞,属解热镇痛药。1884年,克诺尔以安替匹林、盐酸、亚硝酸钠合成。1897年首先在欧洲上市。1922年以后,德、英、丹麦、瑞士、比利时和美国逐渐发现许多服用该药的病人发生了白细胞减少症,极易产生虚脱甚至休克;也可能出现过敏性皮疹(荨麻疹、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更为严重的可引起粒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20世纪30年代,欧美应用氨基比林导致2000余人死亡,为上世纪最大的药害事件之一。故这类药物已在20多个国家受到禁止,在丹麦,从20世纪30年代起就完全禁用该药,1938年美国从其法定药品目录中删除,现行的美国药典(USP34-NF29)、欧洲药典(EP6.0)和英国药典(BP2007)日本药局方JP16根本看不到此药相关制剂,1982年,我国卫生部也以(82)卫药字21号文公布淘汰氨基比林单方针剂,虽然现在小剂量的复方制剂还在使用,不为《中国药典》2010版本收载品种,更不属于国家基本药物,更不是退烧药首选用药,其复方制剂仅适合于高热时候的紧急退烧,用之有限,用之也应非常谨慎。另外,此类药物肌肉注射局部刺激较大;会引起臀部肌肉损伤产生臀肌萎缩或麻痹及感染等并发症;故世界卫生组织提倡口服解热药。


        1506楼2013-07-10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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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希望楼主能讨还公道!


          1508楼2013-07-10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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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我从微薄追到这儿来的,看了您的经历,很愤怒,人民医院实在不咋地——我十多年前上初中的时候13、4岁,因为感冒吧(具体什么病记不清了,小病)去人民医院看的,大夫开了药,吃下去后出现控制不住的上身往后仰。夜里我妈又带我去人民医院看急诊,我得使劲抓着车座,才能防止自己倒下去。急诊的老大夫一看我之前的病历就招呼他带的两个实习生说,是药量太大,16岁以下只能服用规定用量的一半,之前那天杀的门诊大夫根本就没有考虑年龄。(那时候开药是用那种小纸袋装一些,纸袋上写着一天几次一次几片。)


            1510楼2013-07-10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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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楼主,这样混乱的社会,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不说了,希望你的贴不被删掉


              IP属地:广东1511楼2013-07-10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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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你在天涯有开帖子吗


                来自手机贴吧1512楼2013-07-11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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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31 22: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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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结果怎么样了


                  IP属地:江苏1513楼2013-07-11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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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畜生医生!!!楼主现在怎么样了,真应该让他们后半辈子不能在当医生,害什么人!你老婆怎么样了


                    来自手机贴吧1514楼2013-07-11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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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一个
                         -- 专属自己的15字,用心去打造,怎么这会还有人查水表?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15楼2013-07-11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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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心,不过事情最后到底怎么样了?


                        IP属地:江苏1516楼2013-07-11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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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这怎么帮你呢?为你们家里祈福,愿上天惩罚那些学术不精滥用药物和官官相护的坏人,祝你夫人早日恢复健康。


                          IP属地:湖北1517楼2013-07-11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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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真悲剧。我能做的只有帮你顶下帖子了。希望你能获得正义。


                            1518楼2013-07-11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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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31 22: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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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nj12345 请问楼主,可以把你的帖子作成长微博贴在微博上吗?而且建议在微博上发一下,上面人流量更大,受到关注的可能性更高!


                              1519楼2013-07-11 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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