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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过不去的都TM过去了,姐算是看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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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了所有的诽谤留言。
举报所有她诽谤我的留言。
锁了空间大门。
从此以后老死不相往来。
过去的过不去的都将过去了。
姐还要面对暂新的生活。



1楼2012-09-17 14:08回复
    再见了渣男,渣男这个名称还是贴吧友友给你气的外号。我还是叫你文文好了,记得刚认识你的时候,你告诉我,你叫徐文国,我就一直叫你文文,你还笑说,文文好像女孩子的名字,可是自始至终我都没有改过口。和你在一起了以后,我偶尔叫你老公,但大多数还是叫你文文。


    2楼2012-09-17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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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17 18:11:5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还记得那天找到你,我跟你说了好多话,然后还告诉你我的百度帐号,你还给我百度空间留了言,不过我都给日志设置成了仅自己可见。
      百度空间的日志,为你写的日志,你给我的留言,都被我删掉了,但是截图还存在我的那个专门为你设立的QQ号空间相册里。
      今天终于鼓起勇气,把那个空间锁了。我想,是该过去了,结束了。


      3楼2012-09-17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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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记得留言里,你说和她能走多久就走多久,从来没有打算过和她结婚,和她ML也不过是发泄而已,从来都在她的身上体会不到爱一个人的感觉。可是,你和她还是要结婚了,你俩仅仅现实中认识了还不到半年。
        本来她好几次都要回济南了,都要和你分手了,原因是她说在你这里感受不到被爱,她觉得和你在一起浪费了她的青春,虽然她现在已经28岁了。
        自从你姐姐在温岭6年包养她的土豪不答应和她结婚,她拿了这6年攒的钱回了公主岭和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男人草草的完婚,然后给你买了一套带阁楼的房子,你徒弟就此转变了她要和你分手的想法,每天都催促你快点和她结婚,甚至催促你早点回家装房。


        7楼2012-09-17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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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你和她回公主岭装房子了,听你的话,你的房子还在还贷中。这段时间,我看了一下新婚姻法,我突然觉得你的徒弟,呵呵,或许我该改口了,你的老婆,她好可怜。我发自内心的怜悯她。


          9楼2012-09-17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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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在以前我们的聊天中,你和我说过,你现在已经是残疾人了,手指断了,年龄也大了,只希望能找一个不嫌弃你的人结婚生子就好,感情不甘情的,你已经没有经历再谈了。而徐薇薇,你以前的徒弟,你现在的老婆,她恰巧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不嫌弃你的丑俊,她不嫌弃你是否身体残缺,她只在乎你是否有住房。
            那天,我在那个QQ号里写了一条说说,说她嫁你不是嫁你的人,而是嫁你的房。她看到后便跑过来和我大吵大嚷,着实把我吓到了。她说我神经病,说我臆想症,她根本不是嫁房子,嫁的就是你徐文国。还说我胡说八道,好吧,我既然胡说八道,你既然嫁的是人,而并非我说的那些,那你何必气急败坏的来找我一顿叫嚷?


            11楼2012-09-17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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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吧, 或许你们的婚姻不是因为爱情而建立,你们的婚姻是因为各有所图。
              你图她不嫌弃你的身体残疾,她图你有自己的住房。
              虽然互不承认,可是你们不怕婚后同床异梦吗?
              更何况她的年龄是你的姐姐,老妻少夫的组合。


              12楼2012-09-17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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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婚姻法规定: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13楼2012-09-1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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