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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广灵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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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他老婆啊?你见店里被砸了啊?佩服啊,人才,真是此地无银300两啊 哈哈哈


31楼2012-08-24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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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他老婆啊? 理解你的所作所为啊


    32楼2012-08-24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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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12 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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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在网上公平公正公开,为这个社会更和谐而讨论,就事论事,莫搞人身攻击。记住,要讲理。文明上网。而不是骂街。这也是广灵吧所倡导的吧?


      IP属地:山西33楼2012-08-24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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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非等时间来说话吧,现在的事还真不好说。
        讨论的多了又要挨批判了。


        34楼2012-08-24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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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tieba.baidu.com/p/1806010613 引自〕
          曾国藩曾说,社会大乱之前,必有三前兆:“1.无论何事,均黑白不分。2.善良的人,越来越谦虚客气;无用之人,越来越猖狂胡为。3.问题到了严重的程度之后,凡事皆被合理化,一切均被默认,不痛不痒,莫名其妙地虚应一番。”曾国藩死后40年后,大清朝终于灰飞烟


          IP属地:山西35楼2012-08-24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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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瞧你们内操行 大傻X


            36楼2012-08-24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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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国藩曾说,社会大乱之前,必有三前兆:“1.无论何事,均黑白不分。2.善良的人,越来越谦虚客气;无用之人,越来越猖狂胡为。3.问题到了严重的程度之后,凡事皆被合理化,一切均被默认,不痛不痒,莫名其妙地虚应一番。”曾国藩死后40年后,大清朝终于灰飞烟


              IP属地:山西37楼2012-08-25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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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骂人的如不是当事者
                1 对方理解有问题
                2 对方在找同类,暗号就是骂的词汇
                处理方法:不要为那些骂人的脏字愤怒,明确目的在先,要么想得到对方理解,要么就教训他,在网上骂是没什么作用的。
                道歉请对方谅解,或者创造机会见面收拾他。两者均比网上开骂过瘾。
                善于骂人者都胆小,并无能力。
                骂人者为当事者:
                道歉道歉再道歉,因为怒火中烧的时候是思维混乱并说不成事的,先稳定和平息对方的情绪。接下来把对方拉入你的思维逻辑中,客观沟通处理。
                换言之,当遭遇狗咬
                1 肉包子扔过去,为了是让丫闭嘴清净。
                2 吸引对方进入射程,拿砖砸
                3 无视
                4 吸引对方跟随进入你的领域,让它见识下你的恶犬。
                切不可去咬狗。
                摘自http://myhenan.qq.com/t-252904-1.htm


                IP属地:山西38楼2012-08-25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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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12 2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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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公民的名誉权、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同时公民因名誉权受到算还的还可提起精神损害。


                  IP属地:山西39楼2012-08-25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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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报警.侮辱诽谤.


                    IP属地:山西40楼2012-08-25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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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菜的3:你所说的一切都将做为呈堂供词.另,百度信息中心将备案.有种你再骂下去.


                      IP属地:山西41楼2012-08-25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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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丢人现眼,能动手尽量别吵吵。


                        来自手机贴吧42楼2012-08-25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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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可就是不注重事实!这就是现状!争来争去!最终是争得个两败俱伤!


                          IP属地:山西43楼2012-08-25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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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国藩曾说,社会大乱之前,必有三前兆:“1.无论何事,均黑白不分。2.善良的人,越来越谦虚客气;无用之人,越来越猖狂胡为。3.问题到了严重的程度之后,凡事皆被合理化,一切均被默认,不痛不痒,莫名其妙地虚应一番。”曾国藩死后40年后,大清朝终于灰飞烟


                            IP属地:山西44楼2012-08-25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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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12 20: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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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西45楼2012-08-25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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