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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听说广灵县千福山庄外一菜店被砸的事情吧?据说是一个人喝酒后到菜店寻衅滋事,在打砸菜店的过程中,被菜店主用刀子放倒。店主报案后却被关押。寻衅滋事者住院后出来,由轻伤再鉴定为重伤,却在大街上招摇。而正当防卫者依然被关押。
---正所谓善良被欺者反抗入狱,寻衅滋事作恶多端者逍遥法外。岂非广灵之怪事?
难道在十八大召开之季,还要再给党和政府的脸上抹黑不成?


IP属地:山西1楼2012-08-23 14:05回复
    我们呼唤正义的力量,因为我们相信,正义和正直还在。相信政府会主持公道。


    IP属地:山西5楼2012-08-23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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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01 16: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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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信东风唤不回。人在做,天在看。


      IP属地:山西8楼2012-08-23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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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怎么说,还是喝酒的寻衅滋事在先,正当防卫在后。在法律上来说,不管你是黑社会也好,厉害也罢,只讲证据和事实。细节无关大局。
        ----还想问一句,你所说的厉害是什么意思?是喝酒找人打架还是无事生非寻衅闹事过?
        ----别人跑到你家里闹事你把他给砍了,难道还要再出药费?或者别人跑到你家里闹事,你就不会反抗只会乖乖被砍?或者当你妻儿正在受到伤害时,你只会看着吗?
        ----至于菜肉的质量问题,哪个菜店肉铺能保证能百分百地好?在这个社会。
        


        IP属地:山西17楼2012-08-24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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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这位朋友,我们就事论事在这儿讨论所闻所见,都有自己的身份,可你却不敢亮出你和身份?你觉得动不动就给别人当老子好吗?还动不动把自己的十九代祖宗拿出来显摆,只能说明你是一个没有素质的人。
          有理讲理,没理别用骂来找理。
          我们在这儿讨论的目的是想让这个社会更好,而不是象泼妇一样的骂街。


          IP属地:山西19楼2012-08-24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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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吧主允许贴里骂街我无话可说。与没有素质的人交流真是需要极大的勇气。


            IP属地:山西22楼2012-08-24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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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不缺的就是这种躲在暗处血口喷人的人,幸好让我们遇见这位。那么请大家看一下急眼后的样子吧。哈哈
              寻衅滋事难道不让人反抗吗?老百姓就该是一群绵羊吗?俗话说,免子急了还咬人,是为什么呢?还不是被逼的?为什么他不在自己家里受伤,而是在别人的家门口受伤?
              我们在追求正义和真理,不是来吵架和诬陷。


              IP属地:山西27楼2012-08-24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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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吧里如果不能讨论这些,吧主自然会处理,由不得你。
                说别人人渣的人,自己是什么自然有大家做评判。咱们有理讲理,别骂街。
                事不在大小,在于讲理。你所说的一些小事就是喝酒滋事受重伤,这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小事吗?店里好好的被砸了是小事吗?----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不敢放到网上来晒晒,让大家评评理呀。
                


                IP属地:山西30楼2012-08-24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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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01 16: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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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在网上公平公正公开,为这个社会更和谐而讨论,就事论事,莫搞人身攻击。记住,要讲理。文明上网。而不是骂街。这也是广灵吧所倡导的吧?


                  IP属地:山西33楼2012-08-24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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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tieba.baidu.com/p/1806010613 引自〕
                    曾国藩曾说,社会大乱之前,必有三前兆:“1.无论何事,均黑白不分。2.善良的人,越来越谦虚客气;无用之人,越来越猖狂胡为。3.问题到了严重的程度之后,凡事皆被合理化,一切均被默认,不痛不痒,莫名其妙地虚应一番。”曾国藩死后40年后,大清朝终于灰飞烟


                    IP属地:山西35楼2012-08-24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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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国藩曾说,社会大乱之前,必有三前兆:“1.无论何事,均黑白不分。2.善良的人,越来越谦虚客气;无用之人,越来越猖狂胡为。3.问题到了严重的程度之后,凡事皆被合理化,一切均被默认,不痛不痒,莫名其妙地虚应一番。”曾国藩死后40年后,大清朝终于灰飞烟


                      IP属地:山西37楼2012-08-25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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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骂人的如不是当事者
                        1 对方理解有问题
                        2 对方在找同类,暗号就是骂的词汇
                        处理方法:不要为那些骂人的脏字愤怒,明确目的在先,要么想得到对方理解,要么就教训他,在网上骂是没什么作用的。
                        道歉请对方谅解,或者创造机会见面收拾他。两者均比网上开骂过瘾。
                        善于骂人者都胆小,并无能力。
                        骂人者为当事者:
                        道歉道歉再道歉,因为怒火中烧的时候是思维混乱并说不成事的,先稳定和平息对方的情绪。接下来把对方拉入你的思维逻辑中,客观沟通处理。
                        换言之,当遭遇狗咬
                        1 肉包子扔过去,为了是让丫闭嘴清净。
                        2 吸引对方进入射程,拿砖砸
                        3 无视
                        4 吸引对方跟随进入你的领域,让它见识下你的恶犬。
                        切不可去咬狗。
                        摘自http://myhenan.qq.com/t-252904-1.htm


                        IP属地:山西38楼2012-08-25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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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公民的名誉权、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同时公民因名誉权受到算还的还可提起精神损害。


                          IP属地:山西39楼2012-08-25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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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报警.侮辱诽谤.


                            IP属地:山西40楼2012-08-25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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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01 16: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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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菜的3:你所说的一切都将做为呈堂供词.另,百度信息中心将备案.有种你再骂下去.


                              IP属地:山西41楼2012-08-25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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