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贝----“凶手一定是非常接近朱令的人,可以送给她食物和饮料,饮料还会以咖啡这样掩盖性强的可能性为大。所以几乎可以相信凶手是朱令的女同学。(这并非是警方的主要依据)”
薛----“一定是…” “所以几乎可以相信…”不知是否可以判断为贝的臆断?我也无法赞同贝的逻辑:“非常接近朱令的人 = 朱令的女同学” 。
------------> 非常接近朱令的人,毫无疑问要“包括”朱令的女同学,这是薛刚无法否认的。警方在排查时,绝无理由漏掉“朱令的女同学”。大剂量铊毒的摄入,除表皮吸收的可能性之外,几乎可以肯定有口服摄入。而当年警方在调查时,一定会搞清楚朱令在被下毒期间曾在哪里食用过哪些东西,其中又有哪些是有机会被其它人“加料”的。朱令第二次被投毒期间,除了上课,身体仍然虚弱的她绝大部分时间是在宿舍度过的。所以,最终警方将焦点集中在与朱令同处一室的女同学身上,是再自然不过的。
2.
贝---- “孙维和朱令的关系并不坏,而和朱令关系恶劣的女同学另有其人。但从上面可以看到,如果当时不是和朱令关系较好的人,很难获得下毒的机会。”
薛----我想孙与朱令关系不坏不应成为贝指责孙下毒的佐证。另我也想诚恳地借此机会提醒一些网友,我及很多物化2的同学可以证明,正如贝多次提及的,孙维和朱令关系还是挺好的,绝非有个别网友所言“深仇大恨” 。而“和朱令关系恶劣的女同学” 我的确在大学五年期间未有所闻。为此我也询问了数位同班女生,所得到的回答与我所知一致。
------------> 女生之间的矛盾,即使有男生专程来问,作为女生一般是不会随随便便就说了的。另外,贝志城说“孙维和朱令的关系并不坏”,这与薛刚的了解也并不存在矛盾。
3.
贝---- “据说朱令和孙维因为都是北京考来的,关系不错,朱令介绍孙维也参加了民乐团,而且练习的也是古筝,由于朱令的水平高,孙某几乎不可能有演出的机会。考虑到朱令第一次中毒是在一二九清华民乐队在北京音乐厅演出前夕这样一个日子里,这个情况就很有意思了。”
薛----正如许多网友所述,尤其是清华文艺社团“一路倾情”“迷你猫”校友的介绍,作为中阮伴奏的孙维与担任古琴独奏的朱令竞争是无稽的。而贝在12/31/2005 13:21:54 贴子中承认“我对民乐完全不了解,乐器的说法可能有误”而且“这个能不能算动机,现在的我和三年前的判断也有不同了” 。可是贝当年此番论述成为了多年来舆论斥责孙维加害朱令的唯一动机。如果贝如其发贴所言,觉得自己“可能有误” ,认为“不能算动机” ,我想希望贝能就这一点清楚地为孙维澄清一下应该不为过。
------------> 朱令不仅古琴弹得好,后来学会中阮也弹得非常好。薛刚说“完全没有竞争”,显然是忽略了朱令的多才多艺。
4.
贝---- “只有孙维曾和一名教授做过的一个课题可以合法接触到铊”
薛----这连贝本人也明确表示不能确信的传言是近十年来芸芸众生要把孙维推上绞架最直接最重要的依据。我们的同学,很多校友,以及化学相关背景的网友都以实情证明了这不是事实。 做为最先,最有影响力的传播者,贝是否应该坦承自己的失言,就此论点还孙维一个清白?
------------> 薛刚显然忽略了贝志城原话中的一个词——“合法”。换言之,孙维具备接触到铊的“最便利的条件”。警方把这一点作为将孙维列为嫌疑人的旁证,非但绝不过分,而且非常合理。
5.
贝---- “请问你们何时翻译过?我和我的同学一个字都没看见过,我们到清华遇到的情况就是我前面写的内容,朱令的女同学拒绝帮助我们。最后我的同学再次去是朱令的一个男同学非常勉强的收下了部分邮件打印稿,而且再也没有后文。什么连夜翻译完全是胡说八道。”
薛----与事件的出入,在我先前贴子里已经详细叙述。简而言之,当日我和另外一名同学当天傍晚到北大宿舍取回了存有电邮的磁盘(非打印稿),使用实验室的电脑打印后由班里的同学连夜翻译,包括孙维。第二天,整理完毕把所有建议分析全数由系领导转交了协和。当时,系领导是我们与协和所有联系的中间渠道。
------------> 薛刚在这里亲口证实:孙维参加了“连夜翻译”。既然如此,对于电邮中占相当比例的“铊中毒”猜测,当时正参与与铊有关课题实验、对铊的毒性了解比其他同学显然更多的孙维,对此竟完全无动于衷?与朱令关系既然不错,怎会对此重要的救治信息视而不见?结合自己参加课题实验的背景,明知自己可能因此被列为投毒嫌疑人,怎会对此毫无反应?
贝----“凶手一定是非常接近朱令的人,可以送给她食物和饮料,饮料还会以咖啡这样掩盖性强的可能性为大。所以几乎可以相信凶手是朱令的女同学。(这并非是警方的主要依据)”
薛----“一定是…” “所以几乎可以相信…”不知是否可以判断为贝的臆断?我也无法赞同贝的逻辑:“非常接近朱令的人 = 朱令的女同学” 。
------------> 非常接近朱令的人,毫无疑问要“包括”朱令的女同学,这是薛刚无法否认的。警方在排查时,绝无理由漏掉“朱令的女同学”。大剂量铊毒的摄入,除表皮吸收的可能性之外,几乎可以肯定有口服摄入。而当年警方在调查时,一定会搞清楚朱令在被下毒期间曾在哪里食用过哪些东西,其中又有哪些是有机会被其它人“加料”的。朱令第二次被投毒期间,除了上课,身体仍然虚弱的她绝大部分时间是在宿舍度过的。所以,最终警方将焦点集中在与朱令同处一室的女同学身上,是再自然不过的。
2.
贝---- “孙维和朱令的关系并不坏,而和朱令关系恶劣的女同学另有其人。但从上面可以看到,如果当时不是和朱令关系较好的人,很难获得下毒的机会。”
薛----我想孙与朱令关系不坏不应成为贝指责孙下毒的佐证。另我也想诚恳地借此机会提醒一些网友,我及很多物化2的同学可以证明,正如贝多次提及的,孙维和朱令关系还是挺好的,绝非有个别网友所言“深仇大恨” 。而“和朱令关系恶劣的女同学” 我的确在大学五年期间未有所闻。为此我也询问了数位同班女生,所得到的回答与我所知一致。
------------> 女生之间的矛盾,即使有男生专程来问,作为女生一般是不会随随便便就说了的。另外,贝志城说“孙维和朱令的关系并不坏”,这与薛刚的了解也并不存在矛盾。
3.
贝---- “据说朱令和孙维因为都是北京考来的,关系不错,朱令介绍孙维也参加了民乐团,而且练习的也是古筝,由于朱令的水平高,孙某几乎不可能有演出的机会。考虑到朱令第一次中毒是在一二九清华民乐队在北京音乐厅演出前夕这样一个日子里,这个情况就很有意思了。”
薛----正如许多网友所述,尤其是清华文艺社团“一路倾情”“迷你猫”校友的介绍,作为中阮伴奏的孙维与担任古琴独奏的朱令竞争是无稽的。而贝在12/31/2005 13:21:54 贴子中承认“我对民乐完全不了解,乐器的说法可能有误”而且“这个能不能算动机,现在的我和三年前的判断也有不同了” 。可是贝当年此番论述成为了多年来舆论斥责孙维加害朱令的唯一动机。如果贝如其发贴所言,觉得自己“可能有误” ,认为“不能算动机” ,我想希望贝能就这一点清楚地为孙维澄清一下应该不为过。
------------> 朱令不仅古琴弹得好,后来学会中阮也弹得非常好。薛刚说“完全没有竞争”,显然是忽略了朱令的多才多艺。
4.
贝---- “只有孙维曾和一名教授做过的一个课题可以合法接触到铊”
薛----这连贝本人也明确表示不能确信的传言是近十年来芸芸众生要把孙维推上绞架最直接最重要的依据。我们的同学,很多校友,以及化学相关背景的网友都以实情证明了这不是事实。 做为最先,最有影响力的传播者,贝是否应该坦承自己的失言,就此论点还孙维一个清白?
------------> 薛刚显然忽略了贝志城原话中的一个词——“合法”。换言之,孙维具备接触到铊的“最便利的条件”。警方把这一点作为将孙维列为嫌疑人的旁证,非但绝不过分,而且非常合理。
5.
贝---- “请问你们何时翻译过?我和我的同学一个字都没看见过,我们到清华遇到的情况就是我前面写的内容,朱令的女同学拒绝帮助我们。最后我的同学再次去是朱令的一个男同学非常勉强的收下了部分邮件打印稿,而且再也没有后文。什么连夜翻译完全是胡说八道。”
薛----与事件的出入,在我先前贴子里已经详细叙述。简而言之,当日我和另外一名同学当天傍晚到北大宿舍取回了存有电邮的磁盘(非打印稿),使用实验室的电脑打印后由班里的同学连夜翻译,包括孙维。第二天,整理完毕把所有建议分析全数由系领导转交了协和。当时,系领导是我们与协和所有联系的中间渠道。
------------> 薛刚在这里亲口证实:孙维参加了“连夜翻译”。既然如此,对于电邮中占相当比例的“铊中毒”猜测,当时正参与与铊有关课题实验、对铊的毒性了解比其他同学显然更多的孙维,对此竟完全无动于衷?与朱令关系既然不错,怎会对此重要的救治信息视而不见?结合自己参加课题实验的背景,明知自己可能因此被列为投毒嫌疑人,怎会对此毫无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