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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评东莞奸杀案:“再有强奸 请勿反抗”(转自大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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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们帮我看下,差多少升级~没升就出正文呐~~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2-05-30 12:26回复
    5月27日,微博网友又沸腾了!就”广东东莞猥亵虐杀少女凶犯获死缓”一案,遭到来自社会各界的各方质疑,对法院终判的说辞“被害人激烈反抗,才导致被告杀人”发出了“再有强奸,请勿反抗!”的“黑色幽默”式的抗议。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2-05-30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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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2 18: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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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又米有银~~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2-05-30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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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去年11月,广东东莞理工学院,大二女生梁荣彩在教学楼厕所被同校大四男生敖翔猥亵,反抗未能逃脱,惨遭杀害。5月24日,东莞市中院一审判处凶手敖翔死缓。面对受害人家属及网友质疑,法院辩称,敖翔有自首情节,另外,“被害人激烈反抗,才导致被告杀人”。 对此,资深评论员、资深媒体人陈杰人表示:“法院这种判决理由明摆着是挑战常识和人的善良情感。其实,如果考虑到这个凶手平时性心理方面的扭曲,如果承认其存在精神上的障碍,从轻处罚还可以理解。” 周泽律师:“法院说理画蛇添足。被害人激烈反抗是从轻判处被告人的理由吗,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2-05-30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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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社记者,新闻评论员“大鹏看天下”: 网友的质疑很有道理,按照东莞市中院目前的逻辑,被害人如果当时不反抗,很可能会以“被害人没有反抗,这是年轻人谈恋爱,不是强奸”来判决。这位新闻评论员还表示:“该起案件的审判、宣判,均为非公开,宣判甚至直接在看守所进行,根本没有通知被害人家属到场,判完才拿到判决书。对此,法院称,被害人是学生,出于保护被害人的个人隐私考虑,法院才没有公开审理、宣判。”


          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2-05-30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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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鹰,你看到的是什么?


            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2-05-30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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