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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世界唯一一本因道破创富秘诀被禁的书。比尔盖茨读此书后弃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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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第三十二课 精神世界的自然法则(一)(2)
1.自然法则可说是新近流行起来的一个新名词。在所有的科学发现中,它可以算得上是很晚的一个了,然而,它却是流行最广、最引人注目的发现。早在科学出现之前的几个世纪里,人们研究的仅仅是现象本身。  2.当时,世界还仅仅是一片洪荒,到处一片混乱、纷杂、熙熙攘攘,好不热闹,仅仅是一个由许许多多单独的孤立的毫无关联的个体组成的整合体。但事实上,许多见解独到的思想家在经过深入的思考后,都得出一个共论,那就是:所有这些个体之间必然存在某种联系。  3.可惜的是,这些法则规律对古人来说是无法被理解和认知的。人类自身是无法发现到它们的,于是,先人们只能寄希望于诸神,试图通过神的指示,去解释一些特殊的自然现象。  4.因此,具有创新精神的先人们,通过苦苦地思考,不断地实践,纷纷著书立论,创立各自的哲学门派。其目的无非就是想给自己,同时也给其他世人一个关于世界的合理的解释。  5.他们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斯多葛派和毕达哥拉斯派。他们不畏艰辛,孜孜不倦,试图从仅有的零碎材料里理出头绪来,并将它具体化、合理化。但是,先辈们经历无数个日日夜夜、殚精竭力、呕心沥血所创作出的华丽篇章,其价值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逝了。  6.如今,对现代人来说,那只是一份来自远古的证据,它见证了和谐的美丽和伟大,而这种和谐是前辈们倾其一生的执着追求。遗憾的是,这些先辈大师们的努力并没能让他们获得过片刻的和谐与安宁,他们的一生充满了常人所难以体会到的痛苦和寂寞。  7.随着哥白尼发表日心说,伽利略发明望远镜,开普勒发现宇宙三大定律,人类正在一步步解开宇宙的奥秘,其步伐虽然缓慢但却稳健有力。自然开始向人类缴枪弃械了,那些看似天大的秘密,如今正一个个大白于天下。  8.人类对于引力的存在已见惯不怪了,而真正让他们大吃一惊的是万有引力定律竟然存在,而且它的存在已是不可争辩的事实。自那以后,人类由研究单个现象转为研究众多现象之间的关联。科学界自此陷入了一个疯狂的境界当中。人类开始狂热地探索事物间的内在联系,并试图找寻出其中的内在规律。  9.至于这些规律法则的发现究竟能对自然界产生多大的影响,没有人能够,也没有人敢妄加评论。宇宙向人类展示着它的美丽,是那么纯粹,那么动人心弦,那是一种天下无双、舍我其谁的美。它似乎在向人类揭示:只要依"法"办事,就能得到上天的恩赐。  10.所有这些规律法则都是人类与真理的面对面的心灵交流。它们是真实可靠的,不是虚无飘渺、信口开河的痴言妄语;它们是科学研究的工具,简单好用,百试百灵。然而,世界上没有绝对完美的东西,就像世界上不存在永动机一样,任何规律法则必然存在其局限性。尽管如此,人类知识大部分都来源于此,并且,这些知识都是经得起考验的。  11.在现代,对于自然法则的真实含义,如果仅局限于蜻蜓点水般的了解,那是远远不够的。依据艾吉尔公爵的看法,在世界上,"自然法则"一词包含五层含义,而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只要知晓其中的一层含义就已足够。因为这层含义是其他所有含义中最简单、最显而易见,但又最举足轻重的。  12.这层法则就是一切自然现象如果要发生并持续下去都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律,而这些规律必须是经过验证确保万无一失的,是不会轻易改变的。这就像人类社会,如果想要保证其正常运转,就必须依据一定的社会秩序。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13.因此,这些法则必须是简单易懂的,必须是任何有心人都可以掌握的,而不应只属于有限的几个人。它们应是全人类共同的财富,而不应专属于某个人或某些人。  14.而事实是,人类往往喜欢随心所欲毫无节制地荼毒法则,曲解它的含义,硬是给它戴上一顶因果循环的帽子,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对于即将发生的事,法则无法事前预知,因为它不是这个事件发生的原因,它仅是一个关于事实的陈述,它向人类陈述自然界中万事万物是如何产生,怎样发展的。这是那些洞察力强的卓有远见的人,在对自然作了长期深入的观察后,对其发现所作的总结。



IP属地:浙江489楼2012-05-02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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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对于弥尔顿曾经的疑问:"如果人类生活的尘世只是天堂的一个缩影,是否与天堂里的一切更接近的是尘世的思想?"如今,答案已是不言而喻的了。  27.自然法则所用的类比和现象所用的类比是截然不同的,两者的价值也是不可相提并论的。帕斯卡说:"自然是一幅壮丽的画卷。"这个比喻很优美,很有诗意,然而也仅此而已。贺维的"花园里的沉思"和弗拉维的"神化的管理",都是说教性很强的著作。不可否认的是,尽管冗长,它们还是有那么一点可读性的。  28.圣经在教学领域享有极高的声誉。关于这一点是无法否认的,因为许多知名的教育者对此都曾发表过肯定的说法。语言的必需性要求我们必须并且只能将真相呈现出来。一切永恒不朽的精神化的事物,都是以尘世为外衣,以世俗为结构的。而思想是不能凭空存在和产生的,只有以物质为基础,以物质为媒介,思想才能表达出来。  29.但是,尽管其性质不一样,现象之间的类比和自然法则的类比确实存在着联系,并且这种联系是不可割断的,是必然存在的,即一切现象都必须遵循法则和规律。诚如我们所见,法则和规律之光照耀在真理上,将希望点燃;希望之光又照亮了"现象"前行的道路,加快了它前进的步伐。可以说,法则规律的发现无疑就是科学的发现。  30.如果我们能将自然法则应用到精神领域,就能用科学的方法解释精神层面的东西,就能以科学为依据来阐释自然的构成以及展示自然变化发展的进程。如此一来,精神领域的一切就如同物质世界中的事物一样,可以被感知和触摸,而不再虚无飘渺、不可琢磨。更进一步说,精神领域的一切已然科学化,就能经受住任何更精尖的科学的测试,然而此时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  31.一般来说,一个类比是否恰当,是否贴切,总是受到最严厉最苛刻的质疑。毫无疑问,试图在特定的领域里发现或者建立类比,这必然会犯下许多大错,而这些错误又是不可避免的,是非犯不可的,否则,人类社会又怎会进步?至于这些相似之处的价值,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32.即便是在讨论过程中,疑惑的出现也是不可避免的。就像约翰·米尔所说的:"任何一个关联,只要它能够被证明,关于其真实性和可靠性的质疑就会如洪水猛兽般席卷过来,势不可挡。"而对大部分人来说,真正的困难在于无法找到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其正确性,而与之相比,人们对这些相似之处的真正的价值估计不足,对他们而言,这仅仅是推理的一种方法。  33.殊不知,这种认识所带来的危害,远比无法找到充分的证据所带来的危害要大。而在应用方面,具有类比性的证据在表示沉默的反对或拒绝时明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而当其用于证明那些显而易见的真理时却显得苍白无力。  34.类比性证据在用于论证时是非常有效的,因为它们彼此之间不会互相排斥。外来的论证也难以将其驳倒,相反,它们却能经受住任何外部的质疑和驳斥。就像某些武器一样,它们的用途不能用来置敌人于死地,取对方的性命,但总在最后的紧要关头,大显神威一番,将最致命的一击挡了下来。  35.相信大多数人都能知道这样一个现象,即类比性证据在论证中只能算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无名小卒,它所能起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甚至,有人还认为,类比性证据根本不能称得上是证据。但同时,也有许多权威人士认为,类比在逻辑里的地位是其他任何一种方法都无法企及的,是学习逻辑学的敲门砖。威廉·海弥顿便是这些权威人士中极有影响的一位。  36.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花费了不少的篇幅来讨论这个早已过时的命题,这值得吗?我可以很确定地说,这完全值得。并且,我还能举出两条令人信服的理由来。  37.首先,我们必须知道,自然无法直接证明宗教信仰的合理性,无论我们如何强人所难,这都是无法完成的,因此,我们就必须不再强迫自然去做这种永远不会有结果的蠢事。并且,那也不是它的功用所在。那么,是否自然就真的拿宗教信仰没辙了呢?当然不是。
    


    IP属地:浙江491楼2012-05-02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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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8 16: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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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节:第三十三课 精神世界的自然法则(二)(1)
      38.自然的责任应是去阐释宗教,充当宗教的代言人。或许到了最后,自然对宗教的阐释反而成为了最有力的证据。就像谚语说的,"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要证明一个事物的存在,最好的证据就是我们确实亲眼看到了它。我们总是认为眼睛是不会欺骗我们的,只有看到了,才能真的感受到它的存在。否则,任何人任何事都无法强迫我们相信。  39.长久以来,人们都希望能像先知或预言家那样,拥有能够预知未来的能力,能像他们那样"一叶知秋",于细微中窥见博大,在转瞬即逝中体味永恒不朽。然而,这只能是人类的一个美好的却永远无法实现的心愿。  40.而正是由于这种不可得,人类的满心希望落空了,继而就被能使人窒息的失望所填满。失望导致不满,不满就会心生怨恨,就会使人开始怀疑。  41.第二个理由就更具独特之处。但在陈述这第二个理由之前,我们必须将某种特殊的情况考虑进去。这一特殊情况在接下来的章节中会详尽地叙述,但在这儿,我们要先有所了解。  42.一直以来,大众舆论就灌输我们这样的思想--精神世界的法则和自然世界的法则是完全一样的。而这是大错特错的。精神世界的法则仅仅是可以类比于自然世界的法则,但两者是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的。就好比秋天象征着凋零和衰败,落叶则象征死亡,但自然世界的法则和精神世界的法则之间的关系却无法简单地通过这样的比喻或象征来表现出来。它们之间并不区分谁是主,谁是次。  第三十三课 精神世界的自然法则(二)  1.现在,让我们稍微休息一下,然后再来看看,我们所提出的问题在当今社会所处的情况下,这个说法是否正确。在某种条件下,精神世界的法则和规律是否也能运用到自然世界里?答案是肯定的。  2.总有人时不时地试图证明,在理性的基础上,精神世界的某几条道德原则是适用于自然世界的。而这些试验里,成功的例子亦不在少数。但是,在物质世界里,精神世界的法则是行不通的。无论如何努力,不管其法则系统是如何地完整、庞大,精神世界的法则都无法渗透到物质世界的内部,而其对物质世界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要么是不为人知,受人忽视要么被人刻意忽略,置之不理。  3.据说,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是冰火两重天,永远不会互相妥协,永远不能调和。或许,宗教世界里某些"真相"和"事实"是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上的。但即便我们能够这样说,坦白地说,也是因为作出了巨大的让步。  4.然而,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精神世界的法则都不可能应用在物质世界里。这样做的任何努力都将是可笑的,是必然失败的。而从科学的角度来说,要尝试在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中建立更亲密的关系,这一过程中需要做的努力还很多很多。  5.科学将神学当做衡量其价值的标准。然而,这是行不通的。两者之间就犹如横跨着一道永远都无法跨越的天堑。精神世界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一个独立的、完全不同于其他世界的存在。它有自己独特的专属的一套运行规律,一套独立于其他规律之外的规律。  6.而渐渐地,人类越来越喜欢在自然界的每个领域里寻找规律。这已成为一种潮流、一种时尚,其势如破竹,势不可挡。法则规律的统治已慢慢渗入到自然的方方面面,普普通通的知识也一下子身价倍增,升级成为科学。随着这一进程,自然也不再仅仅是零零碎碎的物质的组合体,而正逐渐作为一个整体呈现在人类面前,直到触及到了精神世界的边界。  7.在精神世界里,一致性原则停止作用,和谐被打破了。而此时,某些人们不再只满足于已知的规律,他们想要追寻更深层次的知识。毫无疑问,精神世界正是他们一直在探寻的领域。而突然面对如此广阔的未知领域,他们在惊喜的同时也有些茫然。  8.即使是那些对自然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关系作过深入研究的学者,也会犯很低级的错误。在对这两者作出详细的研究后,他们往往都会作出同一个错误的论断自然世界和精神世界的法则是不同的两套法则,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IP属地:浙江492楼2012-05-0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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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2节:第三十三课 精神世界的自然法则(二)(2)
        9.即使是像海勒斯·布什尼尔这样著名的作家,也不可避免地犯了相同的错误。海勒斯认为,精神世界是另外一个世界,它和我们平常所说的世界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这两个世界是彼此独立的,它们之间没有交集,彼此不可接触。  10.他甚至还认为,精神世界是上帝创造的另一个世界,并且这个世界只为那些更高级的生命体和更强大的力量所存在自然只是为了这个更高级别的世界所存在。精神世界里无须遵守因果循环的规律,它自有它自己的一套法则,而这套法则是区别于自然世界的法则的。  11.不仅是海勒斯,与他同时代的持有相同看法的学者不在少数。他们都缺乏在预见科学时所必备的果敢和远见,因此,他们对精神世界的理解也就仅限于此了。难怪,他们无法洞察到精神法则和自然法则之间的相似之处;即使他们有幸察觉到了,唯一的反应也只能是断然地否认它。  12.在文学著作中,关于自然和超自然的看法一直都是一成不变的,没有创新过的定论。超自然的世界,其运行的规律还不为人知。  13."信仰的科学基础",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具启发性的论题。在此,才华横溢的默非也向其读者发表了他的研究目的。他写到:"对于人类来说,道德生活和精神生活是属于更高的境界和领域的,这是上帝所鼓励人类去做的,并且,人们能在其中发现到上帝的存在,这才是人们应当追求的生活。而我们通过科学来解释和了解自然和内心世界,都只是为更高境界的道德和精神生活做准备而已。"   14.总的来说,在科学和宗教的关系这个问题上,默非的认识和理解要比任何一个现代作家的认识和理解哲学性要强得多,也更有深度,更透彻。在他的理解下,宗教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很小的范围,相反,他眼里的宗教的含义已远远超出了人们所熟知的领域,其范畴扩大了,意义也加深了。  15.同时,他也具备了足够的科学知识,这使得他的研究更方便,更具成效。在研究的过程中,他也用到了类比的方法。而他所用的类比往往前后一致性很强,通俗易懂,并且都是他自己独创的。这些都是值得让人称赞的优点。  16.尽管默非引用了本段开首的那段话,他却独独没有看出所有这些法则之间所存在的可类比性。而这本应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值得关注的课题,却偏偏容易被人们遗忘和忽视了。  17.在别的领域里,例如,宗教和自然的联系和区别,默非轻轻松松地就比较出了基督教福音派和自然之间的联系,然而,除此之外,他的研究就再无进展,可以说是一无所获了。而追究其原因,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其归咎于默非目光短浅,缺乏远见,或是他自视过高,不够脚踏实地。  18.这都是很极端很偏激的看法,都是很片面很肤浅的说法。事实上,默非不止一次地想到了两者之间的联系,但他却都不把它当一回事,并顽固地否认掉它。在他看来,这个命题是绝对不会成立的,任何研究都只能是在浪费时间和精力,做无用功,最终结局只能是劳而无获。  19.在巴特勒的著作《起源说》中有一章叫做"类比",而其中有一段令人记忆深刻、发人深省的话。巴特勒认为,宗教哲学体系和宗教的构成模式是相似的,而宗教的构成模式和自然的组成方式又是相似的,因此,宗教哲学体系和自然的组成方式是相似的,这样的解释是合理的,在宗教层次上也是说得通的。  20.而默非对此却颇有微辞。默非认为,巴特勒关于宗教哲学的类比是肤浅的,并且是大错特错、毫无意义的。他认为这种说法不但没有实际意义,而且这样的双重类比是不存在的。  21.如果一切生物天性里都具备一定的道德品质,并且一定具备公平正义的品质,那么,宗教里关于道德的部分和自然之间是有可比性的,并且两者之间联系的密切程度也超出人们想象。  22.宗教道德体现的是人类的一个美好愿望,希望自然世界的公正不会仅止步于自然世界而已。宗教道德是自然世界里公正的延伸,它延伸至不为人所知的未来。但在基督教教义里,是否也存在这样的道德?神会同意这样的比喻吗?我可不这样认为。  第33节:第三十三课 精神世界的自然法则(二)(3)
        


        IP属地:浙江493楼2012-05-0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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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而当问到具体的实际性的问题,如关于"永恒不朽"的问题时,他断言:"自然界里的东西和法则是不适用于永生不朽的世界的,或者说,永恒的世界其运行规律和自然法则是截然不同的。因此,这两个世界之间是不具备可比性的。"   24.当巴特勒开始研究这个领域时,他的目标很明确,然而,随着研究的深入,他渐渐地偏离了他最初的目标,对于这一点,他自己竟毫无察觉。而现在指出这一点,对他也是于事无补了。  25.一开始,他的研究目标并不是为了弄清楚自然的形成和发展变化的进程以及宗教的形成和发展变化的进程之间是否存在相似之处。他的主旨是"宗教和自然的形成和发展变化的进程之间的类比"。  26.虽然,他直接指出了宗教哲学和自然现象之间有可以比拟之处,例如,昆虫蜕变进化(如毛毛虫变成蝴蝶)就像宗教里的教义会随着时间而不断完善一样。他进而指出,来自自然的和来自道德的统治世界的力量,它们彼此联系,相互作用,最后形成一股统一的力量来管理和领导世间万物。  27.巴特勒试验研究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发现并创建新的理论,一开始他就从当时的理论中精心挑选,确定了自己的信仰。他所要做的,仅是大量搜集证据来证明他所选的理论的正确性。而在他的漫长的求证之旅中,旅途上的阻挡和障碍数不胜数,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可想而知。  28.因此,巴特勒把所有的精力和注意力都放在了克服这些艰难险阻上,再无暇顾及其他。所以,他难免会走弯路,难免会走错路,难免会出现遗漏和失误。因此,他无法清楚地认识到这两种力量对于世界运转所产生的积极作用,而是过分强调其所产生的负面的消极的影响。这是非常遗憾的地方。  29.关于这一点,他作了很详尽的解说。他认为,在这两种力量的作用下,人类依旧没能通过自然法则合理地解释清楚精神世界,因此,他们不接受精神世界更糟糕的是,在其影响下,人类渐渐对这两个世界都失去了信心,失望和失落同时袭来。  30.这是巴特勒的局限性,也是他所处的时代的局限性。因为,在巴特勒所处的时代,证明已知理论比创立新理论更有必要。原因在于,新理论的创立不是小孩子玩过家家,其中的困难和艰辛是常人无法想象的。除此之外,创立新理论还需要许多别的必要条件,如其他可供其作为参考的理论和实践等,而当时,可参考的理论和实践,要么少得可怜,要么就是无法令人信服。  31.所以,那时候并不是创立新理论的最佳时机。与此同时,前人所提出的理论尚待考证,而这亦非易事。所以,当时的学者求证前人留下的理论尚且忙不过来,又如何分得了身去自立新说呢?尽管巴特勒的学说不完全正确,他在这一领域的影响却是无人能企及的。  32.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人们普遍的看法是,精神世界是无需遵循自然法则的。然而,奇怪的是,在精神世界不适用的自然法则却可用于宗教学。而对于这一观点,人们自始至终都是承认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究竟谁对谁错呢?  33.普遍看法是,宗教学是无须为这种情况的出现负责的。人类在研究精神世界时,经常忽略宗教的研究,这使得宗教的完整性得以保全下来,它一如创立之初般令人敬畏,让人不敢轻视它,让人忍不住地面对它的伟大大发感慨,它的成就是无法超越的。  34.一直以来,自然都在向人类诉说,尽管它的声音很低微,有时甚至都听不见,但它的诉说从未停止过。现代科学才是这个怪现象的罪魁祸首。因为科学是衡量一切标准的最根本的尺度,而宗教学尚未完全发展。  35.或许,宗教学要充分完整地发展,还需耐心地等上好长一段时间。在科学尚未完全进化之前,宗教学是不可能真正有所发展的。  36.神学的世界作为一个独立完整的世界将会永远维持下去,而对于将其称为"肉眼无法看见的宇宙"的说法却遭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
          第34节:第三十三课 精神世界的自然法则(二)(4)
          37.过去,神学里曾提到奇迹的出现,现今的神学认为:"奇迹的出现是无法用自然法则来解释说明的,如果硬要如此,只会越解释越乱,最终的结果也只能是徒劳无功,白费力气。因为奇迹和任何事物都没有联系,不管是自然世界的,还是精神世界的,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抑或将来。"   38.奇迹的存在只是为了在我们普通意义下的宇宙里再构建一个无形的宇宙。在这个奇迹的宇宙里,一切的发生都无法也无需用科学常识来解释。这个世界是神秘莫测的,是奇特无比的。在它和科学之间横架着一道科学永远也无法跨越的鸿沟。  39.在科学的世界里,宗教已经堕落了,而这就是它堕落的原因。因为科学无法容忍例外的存在,在科学的理解范围内,只有符合其规律的才是正确的,才能合理地存在;而不符合科学规律的东西,根本就不会存在。而宗教的存在无疑是对科学权威的最大挑战。  40.奇迹之类的超科学的存在,是永远不会得到科学的承认的。因为这是自然对科学最诚挚的忠告,也是自然献给科学的最实用的课程。那么,自然总不会错吧!所以,任何无法用科学解释的存在都是虚假的,其存在只是用以迷惑人的假象。  41.为此,无论要付出多少代价,无论会遇到多少阻挠,科学都有责任、有义务去维护自己的权威,维护自然的权威。如果科学只会怨天尤人,一味地责备神学不知变通,那真的就是贻笑大方了。


          IP属地:浙江494楼2012-05-0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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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还没有弄清楚事实的真相之前,科学就对神学起内讧,最终的结果将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最后便宜的只是别人而已。  42.因此,将所有的过错全都推到神学的身上,还为时过早。想一想,假如宗教真的能用某些条条律律来界定社会上发生的一切,将会发生什么呢?一切的法则定律都是无数人类历经沧桑、不断犯错,在错误的基础上不断前行、不弃不馁而总结出来的。  43.正是因为有这种"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不轻言放弃的精神,人类才能一步步揭晓自然的秘密。而所有这些发现都是好几代人努力的成果,是无数人智慧的结晶,是时间的沉淀。  44.时间在缓缓地流逝,人类社会在不断地进步,科学发展的脚步也加快了。科学早已细化为许多彼此独立的学科,如生物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等。每个细化的学科都是独立又完整的,各个学科之间又天衣无缝地联系着。只有所有这些科学领域都得到了完善,精神科学才能最终完善。  45.要解开有机世界的谜就得先解开无机世界的谜。只有破译了自然世界的密码,才能破译精神世界的密码。否则,就会像还没有学会走路之前就想跑,只会摔得个鼻青脸肿,给旁边的看客徒增笑柄罢了。  46.和其他学科比起来,宗教学仅处于起步阶段,还只是个牙牙学语的婴儿。它的发展究竟会受到别的学科多大的影响呢?或者,诚如它自己所宣称的,它是独一无二的,它亦能够独善其身。我们可以拭目以待。  47.从古至今,无论是人类自身的进化,还是人类社会从低级到高级的过渡,都是循序渐进的过程。而科学由一个整体分裂为不同的学科,不同的学科又由最初的创立到最后的完善,都不能一蹴而就,就像不能一口吃成个胖子。有句俗话说:"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神学也不例外。  48.凡事只能一步一个脚印,走稳了才能走得快。妄想一步登天,一劳永逸,只能落得一事无成的下场。而人类经过几千年不断的探寻与试验,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科学机制,能对一切事物的发展做出合理的解释与预测。  49.所有事物都是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到复杂发展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及模式都是一样的。例如地质学,一个世纪以前,地质学这门学科尚未出现。而在当时,自然灾害频繁发生。  50.在强大的无法预知的大自然面前,人们深受其害,甚至到了谈虎色变的程度。由于对这些自然灾害不了解,人们无法预测灾难什么时候发生,也不知道如何避免这些灾害并将伤害程度降到最低,但是人类并不想坐以待毙。
            第35节:第三十四课 精神世界的自然法则(三)(1)
            51.人们开始意识到,在大自然精致华丽的外衣之下竟是满目疮痍。原来所谓的和平只是一个华而不实的美丽的谎言,为此,人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是,人们就甘愿坐以待毙、别无他法了吗?不!人类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动物,他们不会就此放弃,更不会轻易认输!不战而降不是人类的作风。  52.而此时,地质学应运而生。可以说它是在人类无限期待与希冀中诞生的,它身兼无比重大的责任。因此,一开始地质学被看做是一门"灾难学"。其含义不言而喻,是专门为了预知和避免自然灾害的发生而特别设立的一门学科。  53.其他学科向我们呈现的大自然是神秘难测、博大精深、令人敬畏的,而地质学却向我们揭示了大自然鲜为人知的阴暗邪恶的一面。对于这一事实,人类大为震惊,他们一直赖以生存的、视为亲邻睦友的大自然竟会在背后狠狠地给他们捅一刀。  54.因此,一些有为之士开始"光明正大"地断言,对于自然的研究只能止步于地质学了。然而这一论点的错误很快就彻底地暴露出来了。修正后的均变论的诞生,标志着灾难不再是科学研究的重点,也标志着一个全新的地质学的诞生。  55.地质学不再只是"灾难学",而我们现在真正意义上的地质学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这也意味着地质学开始步入了正轨,地质学的研究也有理可依、有章可循了。  56.而宗教学的发展正犹如当时被认为是"灾难学"的地质学,许多宗教教义对自然的理解与我们一贯的解析是背道而驰的。在科学界一直盛行这样的说法,即在精神世界里,依照神学规律运作的事物,其排列顺序及运作模式和我们所熟知的自然世界的排列规则是大不相同的,其排列方式是不科学的。这也是科学对神学的不满之处。  57.所有持有相同看法及不满的人,都有权就此发问。在精神世界里,事物的排列方式只是暂时的,抑或这便是其一贯的,也是最终的运作方式。任何人只要有任何疑问都有权就此展开新的调查,无论用何种方法都在所不惜,一直到得到满意的结果为止。  58.然而,科学根据其经验告诉我们,永远不要轻举妄动。只要有一分希望就绝对不放弃,直到最后得出正确的结论。因为科学是一门精确的学科,只有"奉公守法(法则规律)"才能做到万无一失。这都是经验之谈。  59.人们真诚地希望这样的尝试能够开花结果。但他们的心里充满了矛盾的心情。在他们看来,成功已经在望,但他们又异乎寻常地脆弱,因为他们害怕失败。是希望大于恐惧还是恐惧大于希望?这都取决于他们的信心,取决于他们是否相信人类与世间万物都存在神性。  第三十四课 精神世界的自然法则(三)  1.自然界是完整和谐的统一体吗?一致性定律和每个科学发现都能完美无缺地契合吗?只要答案是肯定的,那么结果就是预料之中的了。如果说神学确实有其理论基础,任何精神世界里发生的现象都是真的,那么不管是其基础还是其现象,都必然遵循一定的规律。因为这本身就是颠覆不了的事实。   2.因此,目前宗教能够做和必须做的就是继续探索,直到证明其合理性,了却科学对他们的期望为止。瑞典著名的植物学家林奈博士的植物学及动植物分类法是一个完全根据人类的意愿,人为创造出来的关于植物界的理论系统。尽管如此,他对人类所作的贡献仍是不可磨灭的,在开拓植物王国的疆土的进程中,他的成就比之前任何一位植物学家的成就都更令人瞩目。  3.然而,所有人类凭空臆想出来的毫无科学根据的东西都是靠不住的。它经不住时间的考验,注定要退出历史舞台。对此,没有人比林奈自己更了解这个道理。  4.无论其理论的构思多么天马行空,言词多么华丽优美,都不能掩饰其虚妄性。它的存在只是暂时的,终将在历史的潮流中被淘汰出局。要正确地解读自然,就只能按照自然自己的方式来办,否则,只能是徒劳无功。
            


            IP属地:浙江495楼2012-05-0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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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Z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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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湖北496楼2012-05-02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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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4045360@qq.com 谢了楼主


                497楼2012-05-02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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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4045360@qq.com 谢了楼主


                  498楼2012-05-02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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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4045360@qq.com 谢了楼主


                    499楼2012-05-02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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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4045360@qq.com 谢了楼主


                      500楼2012-05-02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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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见了··发了··


                        IP属地:浙江501楼2012-05-02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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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知道比尔盖茨的老妈是IBM重要元老,为微软第一份合同起了重要作用后
                          我就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502楼2012-05-02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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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手机贴吧503楼2012-05-02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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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8 15: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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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gustin520@gmail.com


                              来自手机贴吧504楼2012-05-02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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