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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底属不属于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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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人即便是地球的主宰,也仍是宇宙、自然的一份子。那么,人的任何行为也都是自然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哪怕是破坏性的,逆天的,正面或负面高科技的,无穷欲望主宰的等等的行为,必然会得到自然的包容。


1楼2012-04-08 12:54回复
    前面说了,人也是自然的一部分,山河大地也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必效法天地。人的任何行为,即是自然的行为,道无模式,人又何必要模式?
    再说了,人要法山谷,为何不法山峰;人法柔水,为何不法大气?因此这些效法对象都是人主观的想法,那这个效法还有什么意义?


    5楼2012-04-08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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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楼“人必效法天地”改为“人何必效法天地 ”


      6楼2012-04-08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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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来无事,发散一下思惟,看看会如何。
        暂且假定“人从属于自然”为定理A
        假定“人不从属于自然”为定理B,
        且假定两者互斥。
        那么,对于很多人倡导的要顺应自然来维护自然的观点,就有问题了,根据定理A,既然人的行为都是自然的,那么,到底要顺应哪个自然才是真正的维护自然?所以维护的自然仅成了人类为了自身生存的一个“私心”的自然。况且我们毁灭了,自然又可诞生其它生命,对自然来说,并无差别,且生存是几百年的生存,还是几万年的生存,还是数亿年的生存,还是永恒的生存?是低质量的生存,还是高质量的生存,对于每一种生存方式采取的措施可能都是不相一致的,那么想有利于哪一个?
        


        7楼2012-04-08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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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教导人要学水学海学谷,人要法天地道自然,既然有定理A,就无必要效法,人本身即自然,而老子却要人效法,也就是说,如果老子的人法天地道自然的观点正确的话,那么就是,老子不承认定理A,而认为“人不从属于自然”之定理B了。换句话说,根据定理B,就有推论:
          1,人与自然、道竟然不是从属关系,而是并列或对立等的二元关系;
          2,道或自然不是究竟,因为还有人的存在。
          


          8楼2012-04-08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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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进一步来看看,通常人们的观点是:在自然界里,动物的任何行为都是自然的,人的一些行为破坏了这种自然关系。既然人与动物从物种上来看,都是宇宙中的生物,为什么偏偏就是人破坏了自然呢?我们很容易可以找到人与其它生物的最大不同点:丰富的主观意识,知识和智慧(下面统称为智慧)。也就是说智慧可能破坏自然,智慧与道不相容。
            那么上面两个定理及定理B的两个推论可以进一步精炼,把“人”这个名词换成“智慧”,即智慧与道是二元的并列或对立关系。
            


            10楼2012-04-08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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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老子》中一个主要观点就是“反智”,认为要“弃智绝圣”,“智慧出有大伪”,“以智治国国之贼”等等,更加说明了上面推论的逻辑性是符合《老子》的。
              另外有“道生一生二生三生万物”,是道衍化之理,道又为万物之母,如果智慧从属于道,则智由道生,反智即反道,而《老子》反智效道,因此反证说明“智不从属于道”之定理B。
              因此,有很多人认为老子的“道”是形而上学的究竟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动不动就说“道”是一切的本源,超出一切。然而根据《老子》,“道”不是最高,至少还未跳出与智慧的二元关系的层面。
              


              11楼2012-04-08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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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又有“万物负阴抱阳冲气为和”的二元对立统一辩证之理,可以认为,阴和阳本无对错。但老子始终是站在“道”的角度上来看待问题,认为“道”是对的,而“智慧”是错的。老子有他的道理。
                但我们可不可以从智慧的角度深入发展去挖掘智慧呢?“道”走到极处能够跳离,“智慧”走到极处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境相呢?关于宇宙的莫比乌斯带的两面是道与智慧吗?
                这里先不忙讨论智慧。回过头来,再继续讨论一下“道”。《老子》已经描述了一个道的宇宙,但根据上面的论述,老子的道不是一切的形而上,而只是物质宇宙及其法则的形而上,这也是后人称《老子》为朴素的唯物思想的由来。老子没有将智慧纳入物质宇宙法则,老子不想在唯物的路上走得更彻底更自恰。如果我们将智慧也纳入宇宙法则呢?即认为上面的定理A“智慧是从属于自然”是正确的呢?
                


                13楼2012-04-08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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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2 23: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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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从这条路走下去,发现这貌似进入了建立在西方客观唯物哲学之上的科学领域。因为科学不仅在描述着这个宇宙的法则,本身也不反对智慧。虽然希腊原始哲学的含意就是爱智慧,但这无碍于现代科学采用的基石之一就是客观唯物。
                  这里需要用到一个引理:智慧是主观的,是意识的。那么上述的定理A有一个推论,即“主观意识从属于自然”,也就是意识不独立于自然之外。
                  为了从客观证明意识的自然性,也为了科学体系本身的自恰,科学家从各个角度来研究意识。如对人的大脑的研究,对人工智能的研究,对进化的研究,心理学的研究等等。
                  


                  14楼2012-04-08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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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家从反方向,利用基于逻辑数学、复杂系统理论,模拟生物系统的自我复制,构建细胞自动机,结果发现其呈现类似进化特质,且根据复杂情况(维数)具有不同的规律的形态。
                    同时混沌系统的自组织行为也是无意识自我进化的基石,具有自组织的耗散结构远离了熵的均衡方向。科学家通过计算机模拟,写出一些简单的自组织算法,并进行择优遗传,经过数代数十代的进化后,复杂性自发的出现并通过自我排错而具有自我学习创造能力,其形态和选择能力已经远远超出最初的算法行为。
                    这些都说明人及其意识的进化并不人本身是多么的独立于自然,恰恰相反,都是自然的结果。自然界自组织行为依据的是一些简单的自然法则,而经过多重的组合反馈后,产生出复杂的不可预料的结果和形态,大脑生物波的活动也是如此,这解释了产生意识的多样性,即虽然每个人大脑都只根据一些简单的相同的法则,但产生的是各种各样的用于决策的意识反映。
                    整个宇宙的进化人的进化智慧的进化,都不需要上帝指手画脚,也不是人的意识本身,只是简单的根据宇宙的法则,自然本来如此。定理A通过科学得到诠释。
                    


                    15楼2012-04-08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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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如果人类的意识行为都是自然法则的产物,我们心里肯定都不是滋味,你我的不同意识行为仅仅是自然法则自组织后的复杂性反映,那我们活着干嘛,人又有什么意义?那么,我们再从反方向来探讨一下!
                      前面已经提到过几个假定的定理,重新整理一下。
                      引理是“自然是客观唯物,智慧是主观意识”,
                      科学遵循的是定理A:“智慧从属于自然”;
                      老子遵循的是定理B:“智慧不从属于自然,且自然也不从属于智慧,二者是二元对立关系,且道是正确,智是错误”;
                      科学体系与老子体系相同点在于都选择的是客观的自然,不同点是科学纳入了智慧,而老子摒弃了智慧。
                      前面提到的科学的结论让人不舒服,我们从相反方向讨论,再给出定理C:“自然从属于智慧”。
                      如果定理C是正确的呢?即智慧才是宇宙的本源,一切万物都是智慧的体现。从这条路走下去,发现这又貌似进入了佛法的领域。
                      


                      17楼2012-04-08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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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一切唯心的佛法不想继续探讨下去了,码字很累。
                        前面理出一些关键点,就是自然与智慧。对待这两者的不同方向竟然是就是几个大派对宇宙生命的研究方向,说明这两者的重要性,就如同老子对待智慧,小乘佛法对待魔也是如此,如长阿含中释迦涅盘前也有波旬的欢喜,都有深意,不能说谁对谁错,就像前面说的,宇宙的莫比乌斯带的两面也许就是自然与智慧,抓住重点,无论走哪个方向,走到极处,可能入道。


                        19楼2012-04-08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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