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萧永藻,汉军镶白旗人,雍正七年卒,时八十六,养子牛钮。萧永藻被康熙称为清官(《清圣祖实录》,五十一年十月初六日丙辰),与胤禩一派关系密切,被雍正斥“惟知阿谀允禵,长其傲慢狂肆之罪” ,命驻马兰峪守护景陵(29)。
E阿灵阿、鄂伦岱
E1、阿灵阿,钮祜禄氏,满洲镶黄旗人,遏必隆第五子,孝昭皇后和温僖贵妃的兄弟,五十五年卒。胤禩党支持者。“(胤)禟曾说,阿灵阿因东宫复立,有不愿存活之意,叹息不已。”(秦道然口供),五十三年毙鹰事件,康熙则其与胤禩结党,“太监冯进朝,供称鄂伦岱、阿灵阿系伊(禩)逆党。”(《清世宗实录》雍正四年六月初三日甲子),与鄂伦岱、苏努俱有结交,胤禟夸其“有忠心,肯替朝廷出力”(秦道然口供),延信称其为“人杰”(《清世宗实录》雍正五年十二月初六日丁亥)。康熙五十五年卒。雍正对阿灵阿厌恶至深,将其墓碑刻“不臣不弟暴悍贪庸阿灵阿之墓”《清史稿》。其子阿尔松阿亦为胤禩党成员,与鄂伦岱一并被斩立决(雍正四年五月初二日癸巳)。七十原为阿灵阿谋主,被阿尔松阿视为恩人(《清世宗实录》雍正二年五月壬戌)。阿灵阿与延信(豪格之孙)结为亲家,阿尔松阿娶延信之女为妻(《清世宗实录》雍正五年十二月初六丁亥)。
E2、鄂伦岱,满洲镶黄旗人,佟国纲长子,佟国赖之孙,胤禩的支持者。“朕(雍正)即位后,令为领侍卫内大臣、都统,彼并无感激报效之念。朕有朱批谕旨与阿尔松阿,令鄂伦岱转交,彼于乾清门众人前,将朕谕旨掷之于地,且极力党护阿尔松阿,将其死罪承认在身。”“朕每召诸王大臣等颁发谕旨,鄂伦岱从未有一次点首心服。前召旗下大臣面谕云:‘近日大臣等办事,将从前积习已改十之七八,若再整顿一二年,便可全改。朕尝虑向来恶习,恐非诛戮一二人不能挽回,今看来可不用诛戮矣!为此朕心甚喜。’ 诸臣无不点首,喜动颜色,惟鄂伦岱略无喜容,俯首冷笑。”在雍正看来,“总因伊私相依附之人未遂其愿,故将怨望皇考之心怨望于朕。”(清世祖实录,雍正三年二月二十九日丁酉)雍正四年五月与阿尔松阿一并被斩立决。
阿灵阿与鄂伦岱同为领侍卫内大臣。鄂伦岱“三十六年,擢领侍卫内大臣,坐事降一等侍卫寻授散秩大臣。四十六年复授领侍卫内大臣”
F、马齐,富察氏,满洲镶黄旗人,米斯翰子。因为四十七年的举荐胤禩一事获罪,后来渐退出党派之争。在二废太子的太子胤禩党争中,应是出于中立之地。
G、博果铎,硕塞长子,努尔哈赤之孙,硕塞为努尔哈赤第五子。死后无子,以圣祖第十六子胤禄承继袭爵。中立派。
H 保泰、满都护、德宁
H1保泰,福全第三子,清世祖福临之孙,康熙四十一年被封为世子,次年袭父爵为裕亲王,雍正二年,因“迎合廉亲王允禩”及国丧演剧被革去亲王(《清世宗实录》雍正二年十一月初二日壬戌,《爱新觉罗家族全史-世系源流》232页)。保泰应该与苏努交好,所以“乃自苏努问罪以来,即生异心。”(《清世宗实录》,雍正二年十月二十六日丙申)
保泰之子广善,随胤祯西征。雍正即位后,与胤祯、白起(胤祯之子)等一起在陵寝居住(雍正四年三月乙未),后因“在陵寝居住越分请安”被革去公衔(雍正五年十月乙亥)。
H2满都护(满都祜、满笃祜),恭亲王常宁第二子,康熙帝亲侄,与胤禟比邻而居(清世祖实录,雍正三年七月二十八日癸亥)。康熙五十八年六月被命为为正白旗满洲都统,五十九年五月为宗人府左宗正,康熙去世时还兼任领侍卫内大臣。满都护因系属胤禩、胤禟等之党被雍正谕责,称其“阻挠政事,摇乱人心,阴险奸伪,无所不至”(雍正四年四月十八日庚辰)。制定了养廉银标准的诺岷,原是满都护属下门人(清世宗实录,雍正三年七月二十八日癸亥)。在审察乐廷芳亏空案时,关于乐廷芳赠送胤祯银两之事,诺岷曾向雍正奏明,而关于馈送阿灵阿之事却隐匿下来(《上谕内阁》二四三—二四四,雍正三年十月二十三日)。雍正四年,诺岷对胤禟的太监李大成“殴打生员”一事未加深究,雍正认为是满都护所指使,故将其降为固山贝子,同年九月又降为镇国公,九年卒。(清世宗实录,雍正四年六月己丑、四年九月初四日癸巳、九年六月戊戌)。
而诺岷任山西巡抚时,任布政使一职、与诺岷一同提出“提解火耗归公,分给官吏养廉及其他公用”的高成龄,也与胤禩等人有所往来,曾向雍正推荐过一个在胤禩门下书馆的官员,在秋审李大成等人时有所从宽,被雍正谕责(《上谕内阁》第七册303-304,雍正六年十月初五日)。
H3、海善,常宁第三子,曾被太子殴打(《清圣祖实录》,康熙四十七年九月四日丁丑),所以应与太子不睦。只不是,他却是这次党争的反太子势力中,为数不多惨遭落挂之人。就在康熙为废太子事而大行“犒赏”之前不久,海善因违指令太监在各处妄行,又不将实情陈奏,革去贝勒,以其兄满都护袭替。(《清圣祖实录》康熙五十一年十月十五日乙丑)
I1、延寿,温良郡王猛瓘之次子,延信为猛瓘之三子,二人俱为豪格之孙。延寿娶明珠第三女为妻(《纳兰家族墓碑(铭)文
http://tieba.baidu.com/f?kz=151874687》)。疑似为胤禩之党。康熙五十四年正月二十九日丙寅,“胤禩、延寿行止卑污,凡应行走处俱懒惰不赴”,二人都被停俸银俸米。
I2、延信,雍正五年被定的党援之罪包括:向与胤禩、阿灵阿、拉锡、普奇等结为党羽,与胤礽为敌,阴与允禵交结;遵奉胤禩,倾心效顺,称胤禩朴实,称阿灵阿为人杰,将女儿与阿灵阿之子阿尔松阿结亲等(《清世宗实录》雍正五年十二月初六丁亥)。
I3德宁(德明),清太宗皇太极第七子常舒之第二子。德宁,“素行不安本分,钻营允禵”,令其子永端(一作勇端)“在军前跪求允禵在侍卫班内行走”。永端,著发往至胤祯景陵处。(清世宗实录,雍正二年五月庚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