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了。
我记得两年前这个时候,我曾经写,十八年了。你看,日子过得就是这么快,两年前的今天,我还闷闷不乐的困在那个南方小城,十分天真地幻想着“大学后的自由时光”。而现在,我从阴雨绵绵的南方到了寒风肃杀的北方。哈尔滨现在时零下十几度,走出去,冷风立即狠狠地一个耳光抽过来。喂,该醒醒了。
Freddie你走了整整二十年了。你去世时,我尚未出生。我曾经蹩脚地把一句唐诗改成“君生吾未生,吾生君已逝”,没什么比整体意淫一个死人更加的可悲。
差不多七年前,我初二。最可笑而不可一世的年纪,十分执着地相信自己可以成为一个作家,也十分弱智地以为自己什么都懂。年少叛逆寻求个性只是因为自己没个性,装逼者只是因为自己不牛逼,所以要去拼命装。现在回头看看那时候的我自己,那个个子很矮,扎着马尾辫骑着破车满城晃荡的小孩,估计我也会很讨厌她。但是我又会嫉妒她,正是因为无知得像一张白纸,所以才会让每一次上色都艳丽而触目。那个时候我很容易就被感动。听着一首歌流泪到天明这种矫情的事情,真真切切做过很多回。
那时我遇见了Queen,遇见了你,Freddie。第一次听到居然还有这样的音乐,还有这样的歌声,以往对音乐的概念几乎都重新洗了一次牌。我像是发现桃花源的那个人,偶遇那个仙境,迷醉的无法自持,但这桃花源却不能为外人所见——你可以和人共享一首歌,但那种感动和震撼,只属于你的,共享不了。那张盗版的简装CD,是Queen的精选集《GREATEST II》,我翻来覆去地放,最终盘被我听坏了。
后来我有了电脑和MP3,更加饥渴地搜寻Queen的歌。我的整个生活都被Freddie你的歌声染过一遍了。我的老家那么小,我骑着破自行车绕过不知道多少圈,窄窄的灰色的马路,巷尾的大排档,每次到了门口都会听见打铃声的学校……多年后这些片段快闪式地经过脑海时,背景乐肯定是Queen的歌。我塞着耳机听着Queen在其间穿梭了无数回。
然后我当了Queen吧的吧主,很虔诚地用我那半吊子的英语翻译Queen的资料,歌词,然后把错漏百出的译作贴到吧里。我几乎都没想过做这些是为了什么,“为让更多的人了解这支伟大的乐队”这种刻意的想法都没有,我就像基督徒做礼拜一样,只因为这是件自然的事,让我心安的事。
后来我给Brian写信,他居然回我了。那几封电邮就像护身符一样,寥寥数语似乎都有治愈的力量。我觉得我对Queen的爱,始终带有一种宗教般的狂热,Freddie,我更不知道对你的感情,该归类于歌迷崇拜,还是一种心理慰藉和自我暗示。我看到你带着狡黠的笑,满舞台的飞奔,歌声响彻云霄。你纵身扑入你所热爱的东西,音乐也好,感情也好,享乐也好。我听着那些歌,好像看到你以张开翅膀般的姿态,张开双臂跳了下去,我不知道下面有什么,是永恒还是死亡,是温暖还是寒冷,但你就这么决绝地跳下去了,留给所有人一个背影。
如果没有长大,就不会知道自己的内心可以变得多么卑微和渺小。我越大,越觉得被捆住了手脚,挣扎无力。Freddie,你飞得那么远,你和Brian都是,让我看到真的可以把生命的范围变得那么广阔,那种边界,你们所碰触到的边界,是我永远可望而不可及的。
你去世二十年了。但你的存在却前所未有的温热。二十年来,你从未离去。